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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四章 大道至简
一连打了三十六圈,沈凤书才算是稍稍排遣了一些不羁公子离开的烦躁。
“小子,把小麻雀留下的东西拿出来,我老人家欣赏欣赏。”牌打完,牌桌就势变成了茶桌,姜老头拍着桌子让沈凤书把凤凰大前辈留下的骨头和羽毛拿出来。
沈凤书需要仰望的凤凰大前辈,姜老头毫不客气的直接称呼为小麻雀,也不知道是年纪真的比凤凰大,还是之前有过接触。
不过,这并不妨碍沈凤书乖乖的直接拿出玉牌,将里面的东西放了出来。
一根火红的骨骼,笔直,纤细,中空,如果不是提前知道这是凤凰特意留下的骨骼,沈凤书绝对会一眼把它当成是一根笔管。一大蓬火红的羽毛,显然这是最好的制笔的毛发。
两者都盛放在一个玉盘中,看起来十分艳丽。不止这两样,玉盘中还有一摊火红的液体,这个沈凤书见过,是凤凰大前辈的血液。
与其说凤凰大前辈留下了自己的骨骼和羽毛,不如说是留下了两种最关键的制笔的材料,只要沈凤书装配起来就好。就是血液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难道是墨?
“小麻雀有心了。”姜老头没有伸手拿起那根骨骼,而是用御器的手法将骨骼凭空摄在空中看了看:“还专门给你用他的本命之火炼制成了最合适的模样。”
“你的手要是不想要,就尽管拿。”龙见心比较冒失,伸手就想要拿那些羽毛,却被姜老头直接阻止。
龙见心吓了一跳,赶紧缩手。姜老头自己都不敢拿,他居然冒冒失失的就要上手,果然是了啊!
“没那么严重吧?”沈凤书不解,伸手拿起了那些羽毛。
凤凰大前辈留给自己的东西,如果自己都不敢碰,那岂不成了笑话?何况沈凤书也琢磨的明白,最大的危害,可能就是集齐了天下所有火种的火焰,以自己目前几乎深入骨髓的御火能力和涅槃火,等闲的火焰根本就伤不了自己。
羽毛甫一拿在手中,果不其然,一股温热的火焰就直接缠上了沈凤书的手指。
说温热,那是对沈凤书来说的,和涅槃火相比,充其量也就是一点温热而已。对于普通修士来说,那可是直接能把钢铁汽化的恐怖高热。凤凰大前辈毕生融合的火焰,果然名不虚传。
“你怎么不怕?”眼看着沈凤书轻松的将火焰在自己的手指上绕了一圈却毫发无损,龙见心大为惊讶。不信邪的龙见心,终究还是忍不住取下一块龙鳞,变成一个小小的分身,试图也如沈凤书一般,让分身拿起羽毛看看。
沈凤书二话不说递了过去。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不上上手,怎么吃到教训?
反正龙见心接触的只是一个分身,不会影响到本体,随便他好了。
羽毛一拿到手,龙见心的分身上就如同沈凤书的手指一般,缠绕了一圈火焰,但下一刻,火焰就如同遇到了热油一般,轰一声,整个的燃烧起来。
任凭龙见心如何的使用龙族的御火手法,也无法将分身上的那些火焰引导分毫。别说控制了,就连不让剧烈燃烧都做不到。
眼看龙见心就要损失一个分身了,沈凤书伸手过去,接过了那些羽毛,同时顺手将熊熊燃烧的烈焰尽数的引导到了自己的手上。
刚刚还是一个剧烈燃烧的龙形火炬,瞬间烈焰全消。分身只是有些烧伤而已,以龙族的恢复能力,用不了太久,就能恢复如初。
“果然厉害!”抖抖手将龙鳞收回,龙见心一个劲的咋舌后怕。
后怕的还有沈凤书。幸亏当时不羁公子只是拿着玉牌神识探查了一下里面的东西,并没有真的上手,否则下场不会比龙见心分身好到哪里。就算沈凤书在身边,估计也得落个烧伤。
直到此刻,山老头才伸出手,也不说话,直接从沈凤书的手中捏住了那些羽毛,轻轻一拽,拿到了手中。
沈凤书懂事的放手,任由山老头拿在手中。
山老头和龙见心又不同,他现在身体吞噬了大部分的先天灵土,十分的纯净,再厉害的火,充其量也就是能融化先天灵土,羽毛那点小小的火种,就算融化山老头一根手指又如何?相对于山老头数百里的身体,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冷却了还是纯净的先天灵土。
固相和液相的转换,山老头早就知道,根本对他造不成一点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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