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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计划不如变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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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境是一个神秘的空间,通常是超级大能炼制的,远超过袖里乾坤,胸中日月,身若虚空或者纳须弥于芥子等手法,这些手法炼制出来的只能是死气沉沉的空间,放不了

活物,但秘境却是一个有活力的空间。

有活力是指不仅仅可以存放活物,而且里面植物动物都可以正常生长。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其实就是一个真实的小世界。

根据炼制者修为高低不同,秘境也分不同的等级。等级划分主要还是在于能容纳的生物修为的上限,以及允许进入的修士的修为上限。

通常来说,低级秘境撑死也就是能容纳筑基期以下的修士进出,更高修为的人进去,秘境要么会封闭内陷,要么崩塌。

另外,一般秘境中未必和外面的正常规则相同,炼制者或许会制定一些别出心裁的规则,进入秘境之后,就不能以常理视之。大部分情况下,这种秘境空间都是超级大能飞升之前留在这个世界的,没有超级高手提供灵气,就只能吸收周围的灵气来巩固,门户开关也有周期性,隔一段时间才会打

开允许修士进入。也正因为如此,里面有足够的时间和不受天敌祸害的环境让秘境中的生物生长,通常会积累一些不为人知的天材地宝,或者矿物灵泉罡煞法宝之类的东西藏在某个无人问

津的角落里等待有缘人。

了真大师指点的这处秘境,就是一个低级秘境,也是已经开放过多次的一个秘境,干城秘境。一甲子开放一次,再过两个月,就是干城秘境下一次的开放时间。这个秘境有些特殊,它允许金丹以下的修士进入,但是不管是炼气高手还是筑基高手,进入了秘境之后,都会修为全失,变成一个普通人,不能借助法宝灵气灵符,甚至

连神识都不能动用,只能靠着自己的身体素质在里面探险。

干城秘境中,曾经有人找到过一套芝人芝马,原本不过中人之姿,吃下之后,立时变得卓尔不群,成就一方高手。

既然曾经出现过一套这种改变修行资质的天材地宝,那就有可能出现第二套或者第二种,有缘之人说不定真的运气爆棚,能找到这种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说实话,沈凤书对于一尘说的可能脱胎换骨的天材地宝并不是如何的感兴趣,一个初级秘境而已,六十年开启一次,已经开启了至少十次,里面还有多少东西能给后人留

下来?

就算里面真有好东西,一对芝人芝马,难道就能比得过一位金丹高手全身血肉精华?沈凤书并不这么认为。

尽管不感兴趣,但沈凤书却不得不承情,这是了真大师在还如冰姐的救命之恩,对于沈凤书来说,这也是人情,他必须要领情。当然,了真大师没有直接告诉他这消息,而是让一尘小和尚带话,那就表明决定权在沈凤书手上,去与不去都由沈凤书做主。否则大师当面指点,沈凤书却不识好歹的拒

绝不去,那岂不是很失礼?

“大家想不想去?”找了个地方停下来休息,顺便四个人坐下来喝茶商量。

沈凤书即便在带着丁剑和小蛮一起行动的路上,也依旧还是保持了喝茶练字练画的好习惯,现在多了个一尘小和尚,这习惯还是继续保持。

“都行!”丁剑态度最洒脱,去也行,不去也行,无所谓。

“我听沈大哥的。”小蛮则是没有态度,沈凤书的态度就是她的态度。她现在已经没有别的亲人,除了老安师兄,现在她就只听沈大哥的话。

“一尘你呢?”沈凤书看向了一尘小和尚。

“小僧……呃……我不知道!”刚自称了一声小僧,一尘就在沈凤书的目光下改了口。

从未出过门的小和尚,根本不知道外面的险恶,但他对自己有正确的认知,不知道就是不知道,直接说了出来,毫不隐瞒。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沈凤书,沈凤书一时也没有做决定,而是先给每人倒了一杯茶。大家各自拿着闻香杯慢慢的嗅着茶香,灵茶味道极佳,哪怕只是闻闻味道,都能让人

精神为之一清。“秘境开启,修士去的肯定很多。”沈凤书分三口喝下灵茶,这才慢慢开口道:“干城秘境知道的人很多,不够隐秘,我们就算去了恐怕也是和一群人挤来挤去,真要找到点

什么,说不定还会各种争抢,徒生烦恼。”

众人都在点头,虽然大家都是菜鸟,但沈凤书说的貌似有道理,在大家没有更好的主意之前,还是赞同比较好。需要这种脱胎换骨灵药的其实只有沈凤书一个,其他三人两个资质绝佳,一个天生慧根,哪里需要这些?因为沈凤书自己的事情让三个同伴冒险,沈凤书做不出这种事情

来。

“实在遇上了,打架也不怕!”丁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他修行的可不是遇事绕着走的妥协之道,而是一剑破万法的锋锐之道,不存在怕事一说。

“不是怕,是没必要。”沈凤书解释道:“我暂时并不需要这些,不值得。”

丁剑并不是要让沈凤书改变主意,只是告诉他打架也不用怕而已,闻言再次点头,低头喝茶。

很好,现在大家统一了思想,一致决定去最大的城市看看世情风光人生百态,红尘多动人,比撞大运寻宝可有意思多了。

跟着沈凤书,大家首先感受到的就是富贵生活。

丁剑从小到大都是赤贫,没享受过。小蛮一心修行,从未关注过其他。至于一尘小和尚就更简单了,兴福寺里长大,富贵和他无缘,从没享受过什么叫奢侈。

沈凤书自己其实也是个半吊子,但不妨碍他有十几年富贵生活的记忆,比这三个菜鸟初级号还是要强许多。衣食住行肯定是按照路上能享受的最好的来,有的是金银。在城市里能买到的最好的享受毫不客气的买下,虽然比起沈凤书家里那种专人伺候还要差点,但已经足够让三

个菜鸟刚开始的时候坐立不安了。“不用担心。”面对三人的不习惯,沈凤书振振有词:“红尘历练,不就是要什么都感受一番吗?凡间富贵也是历练,自己经历一番,总比看别人享受感触要深。如果连这点

小富贵都不敢沾染,那以后遇上了价值连城的法宝灵丹,你们又该如何自处?”

一番话让三人老老实实的接受了这些在他们眼中并不重要或者不应该的享受。

事实上,沈凤书自己也在借机调整自己的心态。他本质上还是那个地球上的科研战士,不是富家少爷,总也需要一个习惯的过程。

不拿起,如何放下?不亲自拿起来仔细看看,如何看破?是不是这个道理?

一路享受着走了半个月,四个人看起来已经有模有样,不再是初出江湖那种稚嫩状态了。至少有人伺候的时候,几个人都不拘谨,可以坦然受之。

变化最大的就是一尘小和尚,青色粗麻僧衣换成了精美的细麻袈裟样式的僧衣,虽然还是一袭青色,但整个人精气神已经完全不同。本就是俊秀无比的面孔,洗去了寺庙中的烟火色,唇红齿白,衣袂飘飘,却又愈发显得出尘,隔一会念一声大明咒,自带一股庄严宝相,恍如凡间菩萨,等闲凡人看到都

会情不自禁的行礼注目。开始一尘只和沈凤书说话,几天相处下来,也慢慢和丁剑交流,哪怕丁剑一个字一个字的蹦,他也能接受了。最后才是小蛮,平常一尘都不敢抬头看小蛮的,还是大家一

起喝茶好几天之后,这才敢看,慢慢过度到敢说话。

总之,比起在兴福寺当中要活泼了很多。本就是该活泼的年龄,硬是和一群枯槁老僧生活在一起,不沉闷才怪。

修行又不是要扼杀天性,越是强行压制自己天性的,到头来反噬的也越是厉害。

沈凤来以为他们可以顺利的赶到国都,感受一下千里之内最繁华的都市,却没料到路上听到的一个消息让他不得不改变了主意。

据说有人发现了杀人如麻的琅嬛书院弟子安正灵的踪迹,就在干城秘境附近,已经有许多修士都赶到了那边。安正灵杀绝归元书院是因为有上九洲高手出手,所以没人敢用归元书院的理由追杀安正灵。但数千归元书院弟子身上的好东西都被安正灵搜刮殆尽,不知道有多少人觊觎

他手里的财物。嘴里不敢说追杀,可行动上已经做了出来。

理由都是现成的,很多人都号称是去干城秘境探秘的,这个理由正当时,没人能说出个不字来。

“那安师兄岂不是危险了?”小蛮听到消息,立刻紧张了起来,可怜巴巴的看着沈凤书,焦急的神色溢于言表。“其实安师兄肯定是不愿意看到你以身犯险的。”沈凤书长叹了一声,说了一句,但看着小蛮脸上那种担心期待又略带失望的可怜表情,终究还是没能在这种攻势下坚守:“

怕了你了,我们也去干城秘境。”

小蛮顿时间喜笑颜开。“先说好,你得听话。”沈凤书不得不提前打好预防针:“人多的时候,就算是见到了安师兄,也不能主动跑出去相认。如果能做到,我们就走,做不到,那还是别去了,免

得安师兄还要为你担心。”小蛮已经不说话了,只是看着沈凤书一阵点头,可爱的样子,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