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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戒酒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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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那双坦然明亮的双眼,小福目光闪了闪,耳朵不争气地红了起来。

天哪,他竟然觉得一个男人漂亮!

摇头甩掉这莫名其妙的念头,他一想起从前最怕麻烦,生性好洁,对干净的要求简直称得上苛刻的公子,竟然愿意亲自给花岩蟒开膛破肚,只为了救这人出来,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若说这是个漂亮可爱的修仙世家小姐也就罢了,偏偏这人不仅是个男人,还是个灵力连自己都不如的漂亮男人。

在小福心中,自家公子是完美的,苏福除了外貌几乎一无是处,他自然看不上。

不过看不上归看不上,公子交代的事,他还是要完成。

瞥了眼付疏,他一板一眼地发问:“公子让我问你,那花岩蟒的尸身,你要是不要?”

“花岩蟒,你认识那怪物?”付疏挑眉。

“这是自然。”小福面上带了几分自得:“那是小仙境荒漠里特有的物种,花岩蟒,四品凶兽,一身鳞片刀枪不入,便是元婴真人对付起它来,也要费些力气。你运气好,拿酒迷晕了它,不然凭你和那廉家世子的实力修为,只怕早就被它拆吃入腹,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听他略带鄙视的话语,付疏并没有生气,因为句句属实。

若非她投机取巧,恰逢储物戒指里有三清魅桃酿制的桃花酒,只怕现在真的已经化为一坨蟒蛇的排泄物了。

强悍的凶兽本就可以越级挑战人类修士,四品凶兽,相当于人类的元婴修为,她一个小小筑基修士,硬碰硬自然打不过。

况且这姬公子先是以灵力从旁相助,后又亲自抛开蛇口将她救出,无论这书童说什么,她都受着,不会有丝毫怨言。

她不仅没有对小福的态度不满,反而继续真诚发问:“那巨蟒尸身现在何处?姬公子救我性命,合该交给他处置才是。”

小福闻言,幸灾乐祸地笑出声:“这可就难了,那花岩蟒尸体,正在合锦国柳家长公主那里呢!”

这下即便是聪颖如付疏,也没弄明白,这事和柳家又有什么关系?

这样想着,她也问出了口:“苏某愚钝,还请小福公子赐教,花岩蟒尸身为何会在长公主那?”

似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小福嘴角咧得大大的:“这就要问那柳家长公主的侍女了,简单点说,就是她的侍女之一说这花岩蟒是他制服的,没猜错的话,她现在应该正在主子面前邀功呢!”

听完这话,付疏只觉得无奈,在各种历练空间内,这种争抢功劳,明争暗夺之事屡见不鲜。

抢功劳倒还算轻的,多得是邪恶散修蹲守盯梢杀人越货,干这种一锤子买卖。

只是这种事大多都出现在散修之间,尤其是修习非正统术法的邪恶散修,需要以这种手段快速敛财敛资源,才能用这些钱和资源来晋升修为。

付疏万万没想到,她不过第一次进入历练仙境,就遇到了这种事,对方还是实力背景都很强大的合锦国皇室,正统的仙门世家。

微微蹙眉,她很快就恢复了理智,沉声问小福:“这么做的,到底是柳家侍女,还是有人授意?”

之前看长公主柳香浮的举止神态,并不像是会做出如此卑鄙行径之人,付疏对自己看人能力还是有信心的,在问出这话之前,其实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只是,她从来不打无把握之仗,凡是都还是确定了的好。

听到她的问题,小福神情讶异,他没想到,这个苏小公子修为虽然弱了些,又没有什么背景,倒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心思还算灵巧。

竟然能够一下子就看透解决问题的关键,着实令人刮目相看。

夺取猎杀花岩蟒功劳这事,若只是柳家侍女看付疏好欺负才谎报军情,那他还可以去讨个公道;可若是有合锦国长公主在背后撑腰,这苏公子一人冲上去硬碰硬,便绝对落不得什么好。

不过短短几句话的时间,他就对付疏的印象由厌恶变为好奇,态度自然也友善了不少。

他模棱两可地说:“小福不过是个书童,自然不敢随意揣测合锦国长公主是何用意,只是看她那样子,倒不像提前知道有花岩蟒出现的。”

都是聪明人,他这么一说,付疏当即就明了话中含义。

在肯定自己的猜测之余,她也不禁感叹,火鸾国果然是卧虎藏龙之地,一个小小书童,不仅修为深厚,连说话都能谨慎圆滑至此。

但想想他主子是谁,便也可以理解,毕竟是霓喻大陆第一天才身边跟着的人,又怎么可能会是庸才?

巨蟒是付疏拼了命才放倒的,交给姬烨她心甘情愿,可却没有白白送给其他人邀功的道理。

就着水吞下二品丹药回灵丹,她稍事休息,感觉到身体里渐渐有稀薄的灵力运转,才缓慢从容地站了起来。

她轻轻弯腰,抱拳对小福说:“小福公子,可否请你带我去见见六皇子?”

猜到她的用意,小福撇了撇嘴,他不觉得一个小小的苏福能够请得起公子为他作证。

不过,即便拒绝,那也要公子亲自拒绝,他作为书童自然不能逾越插手,所以他虽不情愿,仍是点了点头:“正巧,廉家世子也在呢。”

说完这话,他径自走在前面,步伐缓慢,显然是在迁就付疏这个灵力枯竭行动不便的伤患。

两人朝河边走,隔着很远就看见两位浊世佳公子面对面地坐在那里。

左边那位身着深蓝衣袍,面色苍白也掩不住他周身端雅的气质,一看便觉得有君子之风;而右边那位红衫飘飘,五官绝美,神色间带着些懒洋洋的怡然,让人不自觉就被他吸引了目光。

两人皆是人中龙凤,气概长相无以复加,单是这么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这二位明明风格迥异,在此之前也从未相交,可此刻坐在一起,画面却十分和谐。大概天才总有相似之处,他们坐在一起,颇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