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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呵,我叫你祖宗!”
与少冲一道把蒋傲引到战场边缘位置。
蒋傲动手大开大合,不管不顾,他杀良冒功那样的缺德事都没少干,一旦杀上头,哪会管死的是敌人小兵还是自家小兵?在他看来,他杀人就如稚童给蚂蚁窝浇热水,烫死多少都不在意。那只是微不足道的蚂蚁!
但沈棠和少冲却不一样。
他们动手要顾虑己方。
通俗来说就是大招被禁,平a打boss。
蒋傲这人,人如其名,最是傲气。
他察觉出沈棠二人的图谋,豪迈大笑着追了上去。倒不是他良心发现感觉自己胜之不武,纯粹是嫌弃人多了影响他天神下凡的英姿。周遭蝼蚁哪有沈棠二人吸引人?
咚——
魏寿察觉到了蒋傲的动静。
心中大骂:【真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当年怎么被褚曜搞的都忘了吗?
这种时候还跑开……
铛!铛!铛!
魏寿内心吐槽的功夫,一柄雪亮长枪迎面刺来。枪尖所经之处,飘起了细碎的冰蓝色雪花。他心中咋舌,这要是被戳中一下,伤口附近的血肉还不被冻成冰坨子啊。
但,该说不说,这枪法配上飘雪……
当真是赏心悦目啊。
“你这武者之意有些门道。”
魏寿一眼看出眼前对手的底细。
青年武将生得斯文清透,气度儒雅,看似无害,实则静水深流,底下暗潮汹涌。
“你为何不着武铠?”
青年武将面露愠色。
魏寿此举于他而言是羞辱!
“自然是不愿意。”魏寿的回答很任性。
青年武将自然不会客气,他手中长枪银光一闪,于刺出之时化成柔软如灵蛇的铁鞭:“既然如此,你这性命也不用留了!”
铁鞭倒刺险些勾穿魏寿的肩胛骨。
好悬,只是破了布衣。
魏寿看着气势节节拔高的青年武将,知道黄烈这个主骑藏了实力。若自己不认真点儿,还真可能变成对方向上攀爬的军功。
他无奈再恫吓一句:“这可是你逼我的。见过老夫武铠的人,不是瞎了就是死了。”
足下一跺,粉嫩嫩的武气将他包裹,顷刻化出一身香槟色山字甲,但其余皮料为粉色的怪异甲胄。庆幸有顿项遮面,否则他这老脸往哪搁。这颜色只有女儿家和喜风月的文士才喜欢,搁他身上,多少有些怪异。
青年武将果真一愣。
魏寿也不跟他客气,恣意释放与粉色不符合的强横气势,不打招呼就干。招式凶险刁钻,但青年武将总觉得对方留了三分力,不然自己应对起来可能更会更加狼狈。
整体而言,联军人数占着绝对优势。
但朝黎关武力也不弱。
胜负的关键也不在这些武将,而在于人数庞大的主力。沈棠当年在孝城之下,欲以一人之力破公西仇万余叛军士气凝聚而成的盾,结果虽然不成功,但也侧面反应这些普通士兵若有足够士气,同样能与实力强横的武胆武者对抗,甚至是一举留下对方!
一个普通士卒是炮灰。
两个普通士卒不成气候。
三五个聚一起对付不了一个末流公士。
但——
一千、两千、三千呢?
一万、两万、三万呢?
过万之后,军阵规模再扩大一些,甚至能完成量变到质变的进化。万人同行,共同进退,浑然一体。朝黎关主力足有十万!小型军阵构建成大型军阵,冲杀之时与绞肉机也没什么不同了。汇聚于头顶的士气,或化成冲车,或化成奔牛,或化成箭雨。
这时,联军两侧有骑兵冲入阵中切割。
长刀尖峰所过,亡魂血洒一路。
战马连同马背上的士兵,冲撞起来无异于一座快速移动的小山,而这样的小山,两方都有,不在少数。交手还未半刻钟,战场上已经笼罩着一层淡淡的不详的血雾。
秦礼看向稳坐中军的主公,遥遥作揖,后者大掌一挥:“公肃,且让朝黎关的看看,咱们这些草芥究竟有没有屠龙之能!”
屠龙,从来不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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