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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和刘长永小酌了几杯,暖了暖身子,然后选择动身去朴森那里看看,刘长永没想到叶晨的嗅觉这么灵敏,第一时间就盯上了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掌握的消息,看来自己当初在支队屡屡折在他面前,是一点都不冤枉,论破案的嗅觉这一块,自己和他的差距大了。
叶晨和刘长永武装好自己,动身前往了了酒馆老板提过的长青砖厂,地方算得上偏僻,他顺着楼梯来到二楼,站在二楼的走廊上看了眼外面,只见四下一片棚户区的景象,在阴郁的雪天中显得格外破败,叶晨对这个场景很熟悉,因为他上个世界的时候,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
刘长永皱皱眉,走到朴森家门口,敲了敲门,没有人应门。他又敲了几次,贴着铁门听了听,屋里没有动静,自己的耳朵和脸倒险些被冻在门上,惹得叶晨一阵发噱,他心里觉得有些郁闷,一手揉着脸,伸手试探性一拧门把手,门竟然开了。
刘长永愣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在门口喊了一句:
“有人吗?朴森?”
屋里一片漆黑,无人应声,二人迈步进门,捋着墙边摸了半天,没找到灯的开关,只摸到一根绳,叶晨轻轻拽了拽,意识到是灯绳,拉了一下,灯亮了。
刘长永这才看清,朴森的家就是个十几平米的小屋,一张单人床,两个小柜子,近门的位置有个炉子,但没生火,炉子上放着个茶缸,里面的水已经冻成了冰坨,刘长永不禁对眼前的一切感到好奇,叶晨却觉得很习以为常,因为他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很多年。
叶晨随手带上门,看了一眼,发现门上压根就没有锁,只在内侧有一个简易的插锁。也就是说,只有主人在家的时候,才能从里面插上这道门,如果主人不在家,屋门就是不设防的。
两人小心翼翼地在屋子里边走边检查,发现朴森的住所一无长物,床脚和床底下码放着很多空酒瓶,小柜子里面放的也多是御寒的衣物和被褥,床头位置的墙上,贴着一张照片,显然是朴森离婚之前一家三口的合影。
叶晨从床头轻轻揭下照片,收进怀里,又环视了一圈屋内,发现也找不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便转身向外走。
刘长永关上灯,带上门,又观察了一下门把手,想看看有没有破门而入的痕迹。随即意识到这扇门连锁都没有,无需破门。自嘲地笑了一下,直起身,看到门口走道里堆的各种破烂中有一个塑料袋,他把手伸进塑料袋抓了一把,发现是带壳的小米。他愣了一下,把小米举在眼前看了看,思索片刻之后,把小米扔回袋里,又匆匆推门进了朴森的房间。
刘长永打开灯,一边在房间里四下观望,一边东翻西翻,最后,在床上胡乱摆放的被褥和衣服下面,找到了一只黄色的鹦鹉类小鸟,是只玄凤。玄凤鸟显然又冷又饿,缩在被褥里虚弱地微微睁眼,看着面前忽然出现的人类。
刘长永愣了愣,将它捧了起来,又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仍旧一无所获,出了门,叶晨已经在门口等候,看到老刘拎着一只鹦鹉,淡淡笑了笑,然后说道:
“咱们带着吧,这大冷天儿的,让它在这屋儿里,得把它给冻死,由此可见,朴森刚走没多久,咱们到底还是慢了一步。”
叶晨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哪怕是林嘉茵把朴森给接走了,朴森的心里对于林嘉茵还是充满着防备,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容易横生枝节。叶晨和刘长永打了一辆车朝着酒店的方向驶去,刘长永坐在了副驾驶,叶晨则是猫在了后座,用手机编辑着短信,给林嘉茵发了过去。
二人回到酒店,来到了叶晨的房间,刘长永靠在沙发上膝盖上站着那只玄凤鸟。小鸟显然已经恢复了精神,正在吃刘长永右手手掌里的带壳小米。他看着小鸟吃食,面上罕见地露出了笑容,过了会儿,想起了什么,对着叶晨问道:
“老关,你对眼下的局面有什么看法?”
叶晨沉吟了片刻后,对着刘长永说道:
“首先可以肯定,金山的那批货,这个朴森绝对在里面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不论是你在纪杰手机上获取到的线索,还是我在林嘉茵那里得到的消息,都可以确认这一点。
咱们今天去朴森家的时候,可以看的出来,朴森走的很匆忙,我更倾向于他是被人带走的,忙乱中把他自己养的这只鹦鹉给藏了起来,这说明他对带走他的人没有足够的信任,另外他也不知道自己会一去不回,导致这只鹦鹉已经到了濒死的状态。我觉得咱们要是想找到有关朴森的线索,还是得在酒馆老板的身上继续下功夫。”
刘长永对于叶晨的观点还是比较认同的,在技术能力这一块,自己是拍马难及,只见他对叶晨说道:
“事不宜迟,那咱们赶紧走吧?”
叶晨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眼刘长永,然后说道:
“老刘,就算你是铁人,不需要休息,可人家的酒馆晚上是要打烊的,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靠点谱行吗?这里不比津港,不是什么人都会给你这个面子,随时随地的配合你的调查!”
刘长永被叶晨一顿呲哒,顿时哑了火,这时就听叶晨接着说道:
“别想那么多了,你这一路舟车劳顿的,都没顾得上休息吧?回房间去睡一觉,明早咱们一起去酒馆一探究竟。”
刘长永最后也只能是无奈的点了点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休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叶晨和刘长永早起洗漱完毕,再一次的来到了酒馆。黄色的玄凤鸟在柜台上蹦蹦跳跳,啄食着散落在桌上的带壳小米,酒吧老板坐在柜台后,疑惑地看着这小家伙,挠了挠头低声说道:
“老朴就算有事儿出门,也不会把‘小庄’扔家里啊,这是什么情况?”
刘长永听了酒馆老板的话,心里顿时就是一咯噔,这已经坐实了叶晨的推测。只见握着温热的酒杯,看着老板笑着说道:
“这鸟叫‘小庄’?”
老板点了点头,陷入到回忆的状态,对着叶晨说道:
“好像是他儿子的名儿,他养着可有些年了,从来都是同吃同睡,从不离身。有一回有个老太太从他这儿买消息却给不起钱,就把这一对儿鸟送给他了,但是其中一只没过两天就死了,所以他对剩下这只格外照顾,从不离身。他家里里外外你们都看过了?会不会是……”
刘长永有些沮丧的摇了摇头,对着酒馆老板说道:
“我们没看出有什么打斗的痕迹,不过他家连门锁都没有,似乎也不需要使用什么暴力就可以破门而入。哎对,既然众所周知他是开口值万金的人,怎么会住得那么……”
叶晨听到刘长永的问话不禁就是一皱眉,酒馆老板和叶晨对视了一眼,然后笑着说道:
你咋不问他那么趁钱,为啥还来我这儿喝酒呢?唉……老朴重情义,做人也讲究,离婚之后他老婆孩子去加拿大了,这些年他一直往那边寄钱供养,自己基本没啥开销。”
叶晨听完之后,思索了片刻,掏出五十块钱放在柜台上:“一半天儿的,暂时帮我照顾一下这只……叫小庄对吧?”
老板点点头,把五十块钱推了回来,说道:“我就收酒钱。”
叶晨没碰钱,继续笑着说道:
“先存在你这儿吧,我们还会再来的,到时候少不了要麻烦你!”
二人站起身往外走,老板在后面叫住他们:“你们为啥那么着急找他?老朴不一定知道你们想问的事儿。”
“这和消息没关系。”刘长永低声道,“这么个大活人,总不能凭空就没了,是吧?”
老板略微讥诮地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每年入冬一场大雪,总有些人就此消失。等到开春儿,有的会自己出现,有的会被找着,也总有一些找不着。”
刘长永看柜台上的“小庄”,轻声说道:
“如果是这样,那谁都没办法。但如果他像这只鸟一样,正奄奄一息地躺在某个角落里,我想趁还来得及,伸把手。”
外头寒风凌冽,二人裹紧了衣服,毫不犹豫地钻入了风雪中。他们首先想到的,是金钱交易,朴森作为一个掮客,不可避免的要在银行存钱,而且他定期要往加拿大汇钱,这时候就体现出了刘长永身份的必要性了,叶晨就没跟去,让刘长永一个人去附近的银行查询,二人保持电话联系就好。
银行经理从一名职员的手上接过两张纸,看了看,递给刘长永,有些为难的说道:
“这么做真的违反规定啊,回头你可千万得把介绍信给我补回来。”
刘长永点点头,接过那两页纸,上面是朴森向境外转账的流水单。他翻着单据看了看,发现朴森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往一个境外账户上转账几万元人民币,心中一动,问道:“对方账户是哪里的?”
银行经理说:“温哥华。”
刘长永没说话,继续往下看,一直看到最后一笔是在一周以前发生的,而这笔转账有两百万人民币。他敲着单据上两百万的数字,琢磨了会儿,抬头对银行经理说:“我需要看一下监控录像。”
录像很快被调出,五十岁上下的朴森正坐在银行服务窗口,办理转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