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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行走在陡峭的崖壁之间。
其间,几次差点踩空跌落。
这种采草药的事情,还真不是人干的。
几十米的悬崖,要是掉下去,跟跳楼没什么两样。
要是掉下去,脑袋磕破,场景一定很凄惨
我不敢想象,不敢想象自己的人生会如一块豆腐一样炸裂在荒山野岭。
水帘里的滴水神珠,长得异常瘦小,而且发白。
头顶倒还真有一颗半粒豆子大小的滴水神珠。
“真可惜,太脆弱了,只能养在这里了,要是移植死了那就亏大发了。”
林健几次试图将滴水神珠移出来,却还是失败了。
它长得实在太柔弱,似乎用手一掐就会将它折断。
半粒豆子大小的滴水神珠,少说也值个两万,还是任由它再长长吧,要是长到豆子大小,少说也有二十万了。
望着眼前的滴水神珠,我们站了老半天,两个人就趴在崖壁上,也不嫌累。
简直比对亲儿子还亲。
还好周围没有人,要是有人看见,一定会认为我们两个精神有问题,甚至想轻生。
毕竟
正常人是不可能攀登崖壁的。
继续往上。
一座山有一座山的衣服。
山脚是农田,然后是巨石阵,往上是竹林,水库,小峭壁。
登上崖顶,山的衣服又变成了棕榈树,再往上是茶山。
几十年前的人都住在山上,所以周围的农作物很多。
人嘛,迁移就是个玄学,从山顶到山脚,从山脚到城里,才区区百年时间。
或许,未来哪一天,当人与人不再需要近距离的关系时,便又回到山顶了。
这世界,终究是有人住在山顶,有人住在城里的。
沙沙,沙
裤脚别过棕榈树叶,发出无数的响声,就像身后有无形的怪物跟随。
听老一辈的人说,里山曾经还是有老虎的,相传老虎的叫声能从山顶传到山脚。
只不过三四十年前,人们还住在山上的时候,早就将老虎干死了。
至于其它的猛兽,许是害怕一醒来就有丧命的风险,也都躲进深山了。
可是现在,人迹早无,也就不知道它们是否会卷土重来。
“阿健,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声音?什么声音?子业,别自己吓自己,再说,这里视野这么”
吼
山野里,每种动物都有各自的领地,当闯入它们领地时,便也碰见了。
是野猪!
乖乖!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的野猪,第一次见到没被五花大绑的野猪。
它的獠牙很尖,在尖牙上,散落着落叶,看得出来,它刚才一定在窝里打滚。
只是我跟林健的出现打扰了它的惬意。
现在,两人一猪就这样对望着。
大家都在明处,它在高处,我们处于下风。
“嘘!”
上山碰见野猪可不是什么好事。
相反,若碰上红毛野猪,指不定连命都葬送。
所幸,我跟林健看见的那只野猪不过是一只纯黑毛。
在野猪里,黑毛处于鄙视链的最底层,可能是因为它的肉好吃吧。
一般温顺一点的动物,肉都好吃。
一步,半步
就连林健也开始发慌。
那可是一只成年野猪,四肢有力,面上有光,一看就是野猪中的王者猪,少说也有三四百斤。
要是被它撞上,估计骨头都要断掉。
林健的撤退让我也产生了退意。
一步,两步
我在他后面,所以退的速度更快了些。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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