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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木珍开始了她的陈述:
法官阁下,一个警察,在没有任何正规手续的前提下,让一个所谓的女博士接近我的当事人。
对于我的当事人进行所谓的催眠,这对于我的当事人是极为不公平的。
这个女博士是谁?她是警方的人员吗?不是。
其实关于姚若岚,重案组只是以顾问的形式聘用,她并不属于警队编制。
胡木珍正是抓着这一个关键点咬住不放。
胡木珍出示了多份收集来的资料文件,文件显示,姚若岚在国外进修的学科很杂,涉及塔罗牌,甚至是一些民间玄学。
而在不久前,姚若岚还在一档《幻海奇情》的灵异节目中上演怪异的通灵术。(详见《通灵追凶》)。
胡木珍说:
我严重怀疑这个所谓女博士的身份,我觉得她就是在作秀,想要出名。
同样,本案吸引了各界媒体的焦点。
那我可不可以大胆的猜测一下,姚若岚为了成名,而游说许文山督察让她进入看守所。
姚若岚女士用了一些旁门左道的催眠术,骗我当事人,让我当事人认为“自己真的杀了人。”
胡木珍伸手指向姚若岚,说道,“我认为,这个姚若岚女士,就是一个女神棍。”
现场一片哗然。姚若岚倒是面无反应。
“反对!”控方律师再次站起身。
“法官阁下,我没有问题了。”胡木珍说完,微笑地坐下。
她同样掐准了最佳时间点,她一直在等,等到这最后结案陈词前的一刻才做出发言。
目的,就是为了让控方律师掉以轻心,控方律师最有把握的就是来自女博士姚若岚的催眠,姚若岚的权威性。
而此时胡木珍的一番话,完全将姚若岚的身份否定。
而留给控方律师的只剩下最后的结案陈词,他必定阵脚全乱。
很快,法官就做出了发言,“控辩双方,请开始你们对于本案的结案陈词。”
控方律师先发言,显然,他对于胡木珍的突然翻盘毫无防备。
他只能继续强调: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团,这两宗案件就是证据确凿的谋杀案。
赵灵儿由于憎恨,杀死了罗仲平、刘韬二人。
她是具有双重人格,但人格是一种症状,而非疾病,更不是精神病。
我方证人姚若岚女士是有心理学博士的资格认证,她的证词是具有权威性的。
杀人,就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恳请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团判处赵灵儿女士两项故意谋杀罪名成立。”
说完之后,他对着法官、12名陪审团成员点头,而后坐下,转头看着胡木珍。
胡木珍站起身,开始了最后的结案陈词。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团成员。
首先,我必须强调,必须对姚若岚女士、许文山督察的违规操作表示谴责。
他们二人,身为专业人士,在没有任何正规手续的前提下,故意接近我的当事人。
我不明白他们这么做是什么目的,为了查案?
不,许文山督察具有偏见性,他在主观意识上就是认定我的当事人赵灵儿女士有罪。
而为了给赵灵儿定罪,他找到了姚若岚。
是,姚若岚虽然是有心理学博士的资质,但她此次行为目的真的令人可信吗?
她是一个想要出名的女人,同样,她对于我的当事人赵灵儿女士也存在偏见性,认为赵灵儿杀人了。
我很怀疑,姚若岚是在对于我当事人的催眠中,通过诱导、甚至是通过自己的“思维假象”,而将杀人的罪名灌输到我当事人的记忆中。
逼我的当事人,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承认杀人。
催眠是否能够作为依据?我当事人在意识不清醒情况下说的话能否成立?
况且,在那个关押室里,只有她们两人,只有口述。
姚若岚说我当事人承认了有罪,而我当事人在如今作证的时候说“不记得了,并没说过。”
我相信我的当事人,赵灵儿女士,她是无罪的。
先说第一宗谋杀案,罗仲平遇害。
警方检验过罗仲平的尸体,罗仲平身中多刀死亡。
请问,有什么证据、指纹能够指向是我当事人赵灵儿女士杀了罗仲平?
她是个弱女子,她如何能够杀死比自己强大、暴躁的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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