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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盼弟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
眼睛都挪不开了,盯着看了好久。
在大姐沈招娣的提醒下,她将钱藏进了自己那双破鞋子里。
沈盼弟平时都穿草鞋,但也有一双布鞋,是沈金宝穿过的。
底都断了,沈盼弟还跟宝贝似的,从来舍不得穿。
她将钱藏在里面,很安全。
沈招娣要走了,沈盼弟又从自己带来的那堆破烂里,拿了一点红薯面给沈招娣。
“姐,我自己偷偷留的,爹娘他们都不知道,我都给你。”
沈招娣红了眼眶。
这个妹妹,和她关系最好。
只可惜,没念过书,被爹娘重男轻女那套,坑的太严重。
人总是呆呆的。
但是沈招娣知道,自己妹妹不坏,她只是太相信爹娘了!
“妹妹,红薯面就当是姐姐借你的,总有一天,会加倍还给你!”沈招娣道。
“姐姐,你快走吧,不然金宝回来,又要闹脾气了!”
“嗯!”
沈招娣离开之后,没回纺织厂。
按理,她应该先去纺织厂申请职工宿舍,一个月下来,顶多六毛钱的房租。
可职工宿舍住的人太多了,有些更是拖家带口的,一张床上,挤着一家人。
沈招娣从前要表现,明知道没办法转正,还拼命的干。
一个人干两三个人的活儿,以为这样,厂里会看着她的表现,说不定会给她转正。
现在想想,没那个必要,她做好学徒的本职就行了。
其他的时间,她可以拿来做别的。
可以从毛巾厂接点剪毛巾的活儿,也可以从毛线厂,接点活儿,做毛线衣。
这些都是能额外赚钱的。
从前她也会接些活儿,可是弟弟太调皮了。
她从毛巾厂拿回来的毛巾,弟弟直接用脚踩,最后钱没赚到,还要倒赔钱。
加上家里活儿太多了,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还要随时关注弟弟的情绪。
他开心了要哄,不开心更要哄。
以至于沈招娣能用在自己身上的时间更少了,更别说额外干活儿挣钱。
沈招娣想到以后不用那么委屈自己了,她觉得在外面找住的地方,或许对她来说,更方便。
方便生活,方便赚钱。
沈招娣第一次租房,没经验。
在县城里,转了一圈,没找好房子。
她只能暂时先去要好的朋友郑红那里打地铺。
隔天, 她上了一天班。
下班之后,去了石泡大队,给安宁她们报平安。
她告诉安宁她们,自己解决了家里的事儿。
如今工作找回来了,爹娘也在他们单位领导面前,做了承诺,不管她结婚的事儿。
安宁和金爱菊他们,听到这个消息,都忍不住恭喜沈招娣脱离苦海。
金爱菊更是道:“咱们只要肯干,就肯定饿不死!你要是觉得城里日子不好过,就回乡下,照样赚工分过日子。”
金爱菊这么说,也没有错。
沈招娣是农村户口,随时可以退回来,赚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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