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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程秀其实是姓李的。
学校里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
“程”是他的母性,可能从一开始,老师就叫他程秀,所以所有人都以为他叫程秀。
这个学校根本不会有人在乎李程秀到底姓什么或者名字怎么写,尽管从初中部到高中部,所有人都认识他。
但凡学生们提到他,都是用所有人都公认的他的形象的绰号:娘娘腔。
所有人在求学生涯中,都一定遇到过这样的人。
他们虽然横看竖看都是男的,但某些动作、语调、为人处世的方式,就是让人觉得女气。
李程秀就是这样的人,无论是动作、语调、还是为人处世的方式,都很不男人。
李程秀其实长得不难看,皮肤白嫩,眉眼周正,轮廓清晰,成绩也很好,要是不是那样一种感觉的人,他肯定会有女孩子喜欢的。
就算他是娘娘腔,只要人豁达开朗,除了第一印象让人不舒服,相处久了,大部分人还是会接受他的。
但是他实在让所有人都接受不了。因为他总是浑身散发着让人忍无可忍的味道。不是浓烈的酒臭,就是厨房里油腻的饭菜味,或者两者混合。整个学期都不见他换过几次衣服,连定力修养极好的老教师碰到他都忍不住要皱眉绕道。
他跟人说话也总是阴沉沉的,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比女孩子还瘦,走路轻飘飘地总是低垂着脑袋,一副软弱窝囊的丧气样子,让人看着就心烦。
据说他小时候是没有这么糟糕的,家里虽然不宽裕,人也一样瘦小,但是穿戴还是干净的,也没有一副见鬼的营养不良的样子。后来据说他爸跟别的女人跑了,除了留了个破房子外把所有的钱都卷走了,他妈就天天酗酒,也不怎么管他了。
他能上全市最好的重点中学,也是因为自己努力。他据说是他们县少数几个考上这个学校的人,于是县里就给出了钱供他。不然像这种随便一抓都是高官或富商子弟的学校里,哪里是他能进得来的。
他的身世什么的,在学校都不是秘密,全是大家课间课后的谈资,偶尔有那么几个同情他的,只要一看到他的样子,就都摇头了。
他那么一个人,什么都低眉顺眼的不争辩,被人嘲讽的话即使脸憋得通红也一声不吭,被人推推搡搡的话也只是颤抖着肩膀低着头快步走开,这么软弱好欺负的人,只能让那些被惯坏了的孩子变本加厉地在他身上发泄着他们年轻的傲慢和顽劣。
每当下课的时候,李程秀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的。
一般不会有人跟他抢道,因为大家只要看到他,都会夸张地捏着鼻子自动退开好几步。
他已经习惯这样那样的蔑视轻贱,年幼的自尊心,还来不及成形,就被敲打得粉碎,于是渐渐也就麻木了。
自从他爸离开后,这三年以来的生活轨迹,如果描绘成图的话,就是一个三角形。
家,饭馆,学校。
每两地之间的距离,都要坐近一个小时的公车。
每天坐公车的时候,是他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刻,他可以只是坐着,不用干活,这时候他都会想很多。
家里的那套四十五平米的房子,是他和他妈仅有的财产。其他的开销,都是他用除上课学习以外的所有时间在一个远亲家开的餐馆里打工挣来的,勉强能维持最低的生活保障。
现在比起以前的话,还要再难一些。
以前他妈清醒的时候,还会去卖菜,每天都多少能拿点钱回来。但是常年酗酒,身体早就完了,神智清醒的时候也越来越少。醉的时候更不用说,摔东西打人是常事,家里除了电灯就没有电器了,都被她砸坏了,也就没钱再买,倒也省电。唯一庆幸的是现在自己长大了,刷碗扫地的话儿他可以少干一些,跟着师傅学了几年,现在能有机会炒上几个菜,所以工资就比以前高了些。
生活就这么维持着。
那时候他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方式,就是幻想自己的未来。
他想他好好读书,县里面答应如果他能考上省重点高中的话,还出钱供他。上了重点高中,接着努力,就能上好的大学,毕业了就能找到好的工作。最好是在陌生的城市,没有人认识他,他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他的人生就会从此改变。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
附近的一片儿邻居很多都熄灯了,他顺着墙根儿走到自己家,一碰门把,居然门又没关。
这都好几次了,反正他家里也没什么东西是值得偷的。
一进门就踩到什么东西狠狠滑出一大步,还好他扶稳了门框,要不肯定得趴地上了。借着月光一看,又是一地的那种半透明的塑料袋,还淌着不少液体。
这是他妈经常喝的酒。
他记得上化学课的时候老师还讲到很多这种廉价的袋装酒里面有工业酒精,他回家跟他妈说,莫名其妙就被甩了几个耳光,从此再也不敢提。
他摸着墙找到电灯的拉绳,屋子亮起来的一瞬间,就听到一声含糊不清的咒骂。
叹了口气,他走过去扶起地上又喝得烂醉的中年女人,吃力地把人扶到床上,盖好被子。
他妈清醒的时候对他还可以,他觉得的可以就是几乎把他当空气,但是至少不会打骂,而且会给他做饭吃。
可惜现在她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嘴里不停地嘟囔着不满和怨恨,这些他早听惯了。
料理好他妈之后,就开始收拾房间的一片狼藉。
他从前的家总是很干净的。他妈其实是个能干的女人,而且很好面子,看不得家里有一点不顺眼的地方,会跪在地上擦地板,所以他从小的卫生习惯也很好。
他也不想每天一身臭味的去上学,可是水费太贵,澡是不能天天洗的,穿得下的衣服就那么两三件,还都是餐馆里的人送的,天天洗换也不现实。
开始周围同学和老师的那种眼神,真的刺伤了他,后来也居然麻木了。就想着以后赚了钱,就可以把自己弄得干净些,也就可以交到朋友了,现在……能吃饱穿暖就不错了。
李程秀唯一的指望,就是未来,能够支撑他一整天休息时间加起来不到五小时玩命一样连轴转的动力,还是未来,他想着他努力,他拼命,就会有完全不一样的、美好的未来。
如同这个学校的每个人都认识李程秀,李程秀也和这个学校的每个人一样都认识邵群。
虽然两个人是云泥之别。
因为长久以来受到的奚落和漠视,李程秀几乎很少抬头看周围的人和事物。学校的人,他能记住面孔的实在很少。
可是邵群这个人显然是不一样的。
他实在是太耀眼了。
他尊贵着嚣张着漂亮着,随时都撒发着让人无法忽视的气场。
李程秀对于学习和赚钱以外的任何事都不感兴趣,但他自从开学那天看着从黑色轿车里面下来的小少爷——他穿着板正的西装款的校服,五官精致到无可挑剔的地步,脸蛋像牛奶一般嫩白,明明年纪比他小,却有着凌人的盛气,不知怎么的,他一下子就忘不了了。
那时候单纯的少年才刚刚意识到自己和同龄的男孩子不一样,虽然本来就很不一样,但是有那么点儿隐秘的心思,是非常非常不一样。
虽然没有人会主动跟他说话,但是平时安静地坐在教室的时候,班上的男生一聚在一起便要讨论哪个哪个女孩子漂亮,哪个哪个女孩子胸大,他都听得清清楚楚。可是奇怪,他并不感兴趣,比起那些精致漂亮的小女孩,他更喜欢看篮球场上推推搡搡的男生,阳光下挥洒的汗水和青春、凌乱的头发和丰富的面部表情、敏捷的动作和看起来很酷的肢体语言,都是他觉得很值得看的。但他看也不敢多看,就匆匆瞄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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