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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夏的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淡蓝色模糊身影,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垂在肩膀两侧,即使处于朦胧中,也能依稀看出少女姣好的面庞。但她略显消瘦的身体,使她整体呈现出一种轻飘飘的病态感。
“你好,我是70年代的沈知夏,现在要由你来代替我在这个年代重新生活。”
女生的声音略带哽咽,她停滞了一会儿,接着说道。
“我给他们带来的只有痛苦和伤害,而你既然是幸福系统选定的人,我相信你能给他们带来幸福。”
“他们?”
“谁?”沈知夏不解的问道。
“他们是我的家人,不,应该说以后是你的家人。”
“你既然能够重新活一次,那为什么不由你自己来给他们带来幸福呢?”沈知夏很想撬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注入了太多的水。
“我做不到了,我已经无法再正常的面对他们。我做了那么多的错事,伤害了那么爱我的家人”
“请你替我好好的照顾他们吧,再见。”70年代沈知夏的身影逐渐变得模糊,直至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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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夏慢慢的睁开了双眼,70年代沈知夏的记忆逐渐出现在她的脑中。
这里是长市,位于华国北部,与之前沈知夏所在的海市相距两千多公里。
现在的时间是1971年,原主所在的这个村子叫作云平村,整个村子大概有两三百户人家,现在隶属于湖塘生产大队。
她们家被划分到了湖塘一组,同时也是生产大队四个生产组里条件最差的组,但好在他们生产组的人都非常团结,当然偶尔的小争吵不可难免,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的和谐。
原主的家庭非常简单,爷爷奶奶在早年饥荒的时候,为了把为数不多的口粮省下来给家里的小辈们吃,自己偷偷吃着难以下咽的观音土。最终由于无法消化身体里堆积的观音土,老夫妻俩人最终由于肚胀,被活活的撑死了。
剩下原主的爹和原主二叔俩人,好在兄弟俩之前都已成家。
由于老父母的离去,使得两兄弟的感情变得更加深厚,两个小家庭也一直相互扶持,走到了现在。
原主爹叫沈前进,是个普通的农民,身材孔武有力。
平常上工经常超额拿十二公分,要知道,普通人就是拿满公分都很不容易。
毕竟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干一整天农活下来,回到家时手都止不住的颤抖。
而原主娘伍秋兰则是隔壁伍家村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和原主爹偶然遇见后,两人暗生情愫。
幸运的是,最后有缘人终成眷属,在媒人的撮合下,结为了夫妻。
俩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也就是原主的大哥沈知冬和二哥沈知秋。
夫妻俩心心念念的想要再生一个贴心的小棉袄,毕竟在老沈家三代以来,生的全都是臭小子。
可事与愿违,在伍秋兰生完二儿子沈知秋后,由于干活太过劳累,伤了身体,直至近三十才重新怀孕。
然而,在这个年代,三十岁都已经是超高龄产妇了。
不过最后夫妻俩还是如愿,顺顺利利的生下了贴心小棉袄,也就是原主沈知夏。
因为原主是老沈家唯一的一个小闺女,又是原主娘三十岁冒着生命危险才生下来的宝贝疙瘩,所以原主在家备受宠爱,原主爹更是视其为眼珠子一般。
村里的小孩子基本三四岁就要背着背篓出门打猪草,然后拿去村里换工分。
然而原主直到高中毕业后,都只是在家简单的打扫打扫卫生,几乎没有干过任何重活。
在这种缺衣少食、重男轻女的年代,原主的生活可以说是全村女孩们心中做梦都奢想不到的存在。
原本凭借原主的条件,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并且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的农村姑娘,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门槛都该被媒婆踏烂才对,可是原主就是这么作死!
她心想自己已经读完高中,怎么也不能够随随便便嫁给乡下的泥腿子过完这一生。
于是拒绝了所有媒人给她介绍的对象,一心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嫁到城里去吃商品粮,成为一个城里人。
按理说,在乡下的环境里,接触到城里人的几率微乎其微。
可偏偏“天公作美”,城里就业饱和,人口增长过快,对于没有岗位的城里人,特别是刚毕业的学生,唯一的出路就是下乡当知青。
在分配到云平村的知青中,原主一眼就看到了带着银边眼镜,长相斯文,最后却将她推向火坑的“渣男对象”宋宇。
从小在城里生活,并且没有干过任何农活的宋宇,自然和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双手粗糙、皮肤黑黄的农村汉子存在很大的区别。
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宋宇,一下子就吸引了原本就一心只想当城里人的原主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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