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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炼兵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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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兵诀”其实是一项驭兽的法门,将某种思维模式深植入生灵意识之中,是与小说里那些想象出来的“御兽”之流其实差不多的奇术。

借奇术以驭兽,并不是想象之中那么容易的事。

若要问一句“驯人难还是驯狗难”,怕是很多人第一时间都会觉得,驯狗更易,驯人更难。

实际上,若是亲身经历过的话,恐怕也只有一部分老师才会坚持认为“人可比狗难教多了”!

想要控制某种生灵的思维,前提就得是它应该要有思维才行。而大多数科学家也都认为,兽类大多数有本能,有意识,但是有没有思维,就不好说了。

奇兽稍启灵智,这是奇人大都晓得的事情,但是,稍启灵智与有思维还是差了很远的。思维的形成大多数需要引导、培养和教育,就像正在李归麟肩膀上嗑瓜子的门牙先生,它现在能听懂不少人话,但这也是因为与李归麟朝夕相处,若是这只没什么本事的松鼠一直就在无底洞里过日子的话,根本不会像现在这样灵动。

所以,瞬间能控制一只一直在野外混迹的奇兽,让其立刻学会听从指令,服从奇人安排的奇术,可真的不是什么低级的东西。

需要用到青萍剑所产的莲实,而且莲实还必须先以用盖亚之心炼制的精灵之笞炼化改良一番,也不算是什么太让李归麟惊讶的事情。“炼化莲实也并不是用钓竿的功能,是要用到盖亚的气息。”

监察者自然都是有一些特殊能力的,不过这些特殊能力只跟他们的身体有关,所以,已经失去了身体的女娲,自然也失去了与生俱来的本事。引导第二纪人类的三名监察者,唯独并没有失去身体的盖亚依旧保留着自己的原始能力。

而这种能力因为是依附身体存在的,所以,以盖亚之心炼制的精灵之笞,也继承了一些盖亚原本的力量。

就算是很高级的奇术,也不见得会有多复杂,很多时候,其实高级的奇术,施展的方式并不难,并不复杂,用女娲的话来说,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是第四纪人类独有的“恶趣味”,而且也是有邪恶用心包含在内的:“当大多数人们搞不懂的时候,那么那些所谓的规则制定者说什么,普通的人就得听什么,就像祈愿术一样,明明是个很简单的意识,你们第四纪的人类却把它弄得繁琐无比,目的也并不是为了让祈愿术的威力变得更大,而是想让大多数人都看不透祈愿术的根本,学不会,这样那些会使用祈愿术的人就能高高在上。你们第四纪人类制定的很多规则都是这样的,这样的规则,在我认为,是邪恶的,是违法自然的,你们人类制定这样的规则的目的,也并不是让人类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而是某一部分人类想要借此来欺骗和奴役其他的人罢了。”

把莲实从身体中取出来,然后催发精灵之笞的花苞把它们包裹在里面,让莲实感染上盖亚的气息,准备施展“炼兵诀”所需要的施法材料的过程就是如此简单而已。而施展“炼兵诀”也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咒语手诀之类,只需要让奇兽把炮制好的莲实吃下去就行了。

至于怎么让奇兽吃下去?

“那是你自己的问题,你自己解决。”女娲直接做了甩手掌柜。

不外乎像给家里的宠物猫狗喂药丸一样,直接塞进喉咙里去呗!

施展“炼兵诀”一点都不难,困住奇兽才是难题。李归麟的“拿人利器”日月乾坤圈已经被毁掉了,而特事厅又给他来了个措手不及,让宋伟南直接在申沪市把他送上了开往蓉城的列车,连去燕京如意阁买花钱补充点装备的时间都没有留给他。想来特事厅的人可能是觉得扫荡昆仑高原的奇兽,有莫邪和干将在手,对李归麟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别人不提,裴前一定明示或者暗示过丘梓蔚,李归麟可能持有一部分《丁家族谱》的事情,而丘梓蔚也可能就只通过这么一点点的情报,再加上别的一些蛛丝马迹,就推算得知了李归麟很可能懂得如何控制干将莫邪两件奇物的事实。

智慧型先天奇人都是不可小觑之辈,哪怕他们根本无法修炼也一样。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向来都不是冲杀在前线、掌握着威力巨大的武器的将军和士兵,而是运筹帷幄之中的智者。

不过丘梓蔚也算漏了一些东西,他对李归麟这个下属的性格并不了解,怕是没想到李归麟不喜欢杀生。

还好,李归麟身上除了干将和莫邪之外,还有精灵之笞,这件奇物形态如鞭,自然也可以用来困敌。女娲本来就告诉过李归麟,精灵之笞虽然是用炼制姜太公钓鱼竿的手法炼成,但是功用妙处却比姜太公钓鱼竿要强上许多,“当根捆仙索来用完全没有问题,无数精灵的愿力缠绕在上,这恐怕是当今世界上威力最强的迷魂绳了。”

虽然原理与捆仙索完全不同,但是精灵之笞确实可以发挥出和捆仙索相差无几的功用。

而且,有些奇兽,根本就不用李归麟强喂莲实,“吃货”这种特殊生物,不止人类之中才有。

大黄第一动物国宝,就是吃货中的吃货。

李归麟正骑着一只大黄吃货国宝翻山而行,因为太过喜爱,他甚至把门牙先生的窝——那面可以封印宠物的兽牌都换了个主人,这还让门牙着急了很久,因为它的窝说实话还挺舒服,但最主要的是它的口粮还都在窝里!

“胖大”们平常憨态可鞠,而且一个个看起来行动笨拙,但实际上那都是饲养员们宠坏的主。在野外生存的白罴大熊猫的最高奔跑速度其实不低,堪比人类运动员中的顶尖人物,也就是说,大部分的人其实没有它们的速度快。而且,它们其实可以很迅速地完成大多数的动作,只不过天性使然,一直就是一副懒态拙相罢了。

这些怠货确实懒得非同一般,李归麟收复的这一只,初次下山之时根本忘了背上还骑着主人,仗着自己皮糙肉厚就直接滚了下去,气得李归麟直接把它的名字从“大可爱”改成了“傻蛋”。

傻蛋比一般的国宝更加皮厚,它是一只名副其实的“食铁兽”,除了原本的食性之外,它现在还可食“金气”,说白了就是从土壤矿石中吸收金属元素。若非如此,照着它的食量,李归麟不知道得在储物空间里存放多少瓜果竹子才够。

比起门牙来,傻蛋的战斗力强了百倍有余。门牙异能依旧废柴,除了因为在天路中吃多了灵气具现而成的果子,力气见长,牙齿爪子也锋利了不少,爪击之时隐隐还有如同武道修士“罡气”一般的能量附着在尖利的爪子之上,但是,它先天本就不足,爪牙再如何锋利,也改变不了它只是一只废柴松鼠的事实。再加上它唯一的异能,是拟态隐形,换个毛色什么的对战斗力提升一点都没有帮助。

傻蛋可就不同了。大熊猫本来就牙利爪尖,力大无比,名为熊猫,实际上却是一只熊,就算不是奇兽,战斗力也不弱。熊族本来就是毛虫中的霸主之一,熊猫外表再憨,也是毛虫熊族的一员。但看熊猫能够轻松以竹为食,就知道它们的咬合力惊人,让毛虫之王老虎来咬竹子,怕是根本就咬不动。

当然,老虎的牙齿,也不适合啃树。

本来大熊猫在野外基本没有什么天敌,在藏地与大熊猫能有一拼的也只有云豹了。不过,大多数动物本能地不会去招惹与自己势均力敌的对象,除非是食物匮乏,但是,食物匮乏饿极的云豹,怎么可能拼得过几乎什么都吃的大熊猫呢?

“胖大”喜吃竹,但并非只吃竹。

而傻蛋不仅是一只大熊猫,更是一只绝无仅有的奇兽大熊猫,因为摄取“金气”,它的身体比普通野生熊猫重了一倍还多,一屁股坐死豺狼并非难事。而且傻蛋不仅爪尖齿硬,“掌力”惊人,它的异能力更是毛发“金化”,散则为针,虬结为刺,掌击、滚击,中了就是无数窟窿,如果以大熊猫的绝技“超级梅花大坐”对敌,那更是杀伤力惊人。

可惜,即使被“邪”夺舍化为奇兽,傻蛋也依旧是一只大黄国宝,它的好战指数,比门牙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