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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夜店,几年前思恋曾经也去过一次。
那是北县一家叫情狩的酒吧,当年据说是当地最高端最时尚的场子。当然,如今进唐宫看了一圈,思恋才知道什么叫做小巫见大巫,一山还比一山高。
那年她刚从小镇来了北县投奔小姨。小姨两口子是做干货生意的,因为有钱,从来就和老家的人不联系,却在思恋老妈死后第一时间找到了她,表示可以接她到北县上学,成为她的监护人。
她们家住的是县城城区的小独栋,条件十分优渥,家里还有个表弟,比思恋小一岁,个子却要比她高出一个头。
思恋成绩好,从前在小镇上联考成绩是全镇的第一名,到了北县仍然算得上优秀,轻轻松松就进了县城最好的高中—北县一中。
一进去,一张清水出芙蓉的脸和高挑清瘦的身材立刻就引起了轰动,毫无悬念的成了新校花。
那时候,每天来她们班上看她一眼的男生都快把窗台挤爆了。班上有几个活泼的女生一商量,便在楼梯口摆了张小桌子放号,所有来看思恋的男生必须要先取号才能通过。
这样操作把思恋搞得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换别人早就生气了。但她性格好,又一心沉迷学习,知道了也是淡淡一笑,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表弟也在县一中,他自小被家里宠坏了,不学无术,成绩非常差,上个高中家里都花了五六十万的建校费。家里没人管他,他家天天就在外面混,小小年纪烟酒全开,跟着当地的有钱小开颓废度日。
自从思恋来了他家,他就非常的骄傲,天天把‘我姐思恋’几个字挂在嘴边,走哪儿就显摆到哪儿。
有一天晚上下了晚自习回家,十点多,思恋正在自己房间里刷题,手机响了,是表弟打来了。
他说是忘记带钱包了,让她江湖救急,把钱包送到一个叫‘情狩’的酒吧。
思恋当然拒绝了,但是表弟软磨硬泡,说自己没钱买单等下要被打一顿之类的。她本来就是寄人篱下,不可能放着表弟不管,想了想最后还是去了。
那一夜的风特别大,思恋裹着一件毛茸茸的白色羽绒服打车到了地方,一下车就被酒吧那金碧辉煌的外表震惊了,没想到一个县城罢了,夜生活竟然也如此的精彩。
酒吧门口进进出出全是穿得很单薄性感的辣妹,她穿着格格不入的羽绒服,在周围喝醉了的男人赤裸的眼光中,局促的进了门。
刚进门,表弟就蹿了过来,拉着思恋左拐右拐到了一个很大的卡座。
“白哥!这就是我姐,看,漂亮吧?”
沙发上坐着十几个穿着光鲜正在吞云吐雾的年轻男女,闻言都看了过来。
坐在最中间的大高儿应该就是表弟口中的白哥,他也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但是一脸的阴翳,一双单眼皮的眼睛像盯着猎物一样盯上了她。
旁边一个小混混大叫,“卧槽,大美女啊!刘子,这真是你姐?亲的?”
表弟嘿嘿一笑,“表姐!住我们家,跟亲姐一样!我姐不仅是校花,还是全校第一名的大才女呢!”
“牛鼻啊!”
“大美女一起玩啊?”
思恋无措的低下头,将钱包塞给了表弟,转身就逃了。
出了酒吧门,外面站了一群机车鬼火小混混,思恋心里有些怕,赶紧低着头往前走了一段路,到了路口等车。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思恋还以为是表弟跟来了,她松了一口气转回身,结果身后并不是表弟,跟来的是那位白哥。
“喂,我送你啊。”
白哥全名叫白浩然,是当地有名的富二代,有名主要是因为他家太有钱了。
白家在北县属于是首富一样的存在,拥有祖上传下来半个老城区的地皮,还在县城开了几家酒厂,就连城区中心的公园都是他们家出钱建的,可以说是当地三分之一的人都要靠他们家吃饭。
自从那一夜在情狩见到了思恋,这位白哥就声称对思恋一见钟情了,然后非她不可,开始了对思恋的死缠烂打
这显然并不是一段浪漫的回忆,如今思恋回头去看,因为心境和阅历不同,只觉得当年自己如果能处事成熟一些,圆滑一些,或许就不会酿成后来的悲剧了。
可惜那时她太小,生活经历也太单纯,并不懂怎么去回应白浩然直接轰烈的好意。
只能还不断地无视、冷眼以对,这大大的刺激了白浩然,终于在一年后的一个冬夜,他将思恋从下晚自习的路上强行带走
那一夜,彻底的改变了他们两人的命运。
要是可以回到过去
思恋后来时常在想,当年那天晚上,要是不答应表弟去给他送钱包就好了。
如果她那天没有去情狩,或许能够安安稳稳的高考、上大学,然后平平凡凡的过一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