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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高沈氏嫁到外地的女儿回高家了。
在沈清的印象里,这位小姑子,先前因为和外地来江州做生意的男人未婚先孕,才被迫嫁到外地去。
婆家距离江州倒不是特别远,也就两三百公里,快马加鞭的话,一天就能来回。
但她婆家对她特别苛待,从不让她回娘家,而她本人也蠢,人家不让回就不敢回,更是在成亲后的三四年时间里,先后生下三个孩子。
这些年头,不是在坐月子,就是在怀孕。
想起这些,沈清发了个抖,摇了摇头,走进车间。
她办公的地方是账房,是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阁楼屋子,楼梯设在车间门边,一进车间大门,右拐,就能上账房。
她边上楼梯边交代春菊:“那丫头有说回来干啥吗?”
春菊摇头:“没说,但是一回来,就对着老夫人大哭,整得老夫人也哭了。”
沈清摆了摆手:“别管她,咱们过咱们的日子,井水不犯河水。”
春菊“哎”了一声,踟蹰半晌,说出自己的担忧:“我总觉得这位高小姐回来的时间也太巧了。”
“嗯?”沈清拿起毛笔,翻开账簿,登记这两日出掉的两百匹人造丝。
“你说他们一家,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等高家的生意有点起色了就回来了。之前高家差点散了的时候,她怎么不回来呢?”
春菊这番话引起沈清的注意。
毛笔放到笔山上,她冷静思考着。
连春菊这种大字不识一个的丫头都瞧得出来的蹊跷,估计是高调得不想隐藏了。又或者说,高家这个女儿就有那自信,认为高家的儿子死了,现在就只剩下她这个女儿能继承高家的一切,所以压根收不住狐狸尾巴。
但高家这块肉,不是什么人都吃得下的,轻则去牢里关一趟,重则一命呜呼。
只会生孩子的高小姐想吃这块肉,沈清倒要看看她有没有那个本事。
嘲讽地笑了笑,重新拿起毛笔。
真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也只有程稚文,会在她最落魄的时候帮她。
沈清忙着安排第二批人造丝送苏州印染的事宜,忙到子时才回家。
夜已深,高刘氏和丫鬟小厮们都休息了,仅留两三个值夜的下人站在走廊和院子里。
宅子安安静静的,和平时没什么不同。
沈清直接回房。
春菊点了灯,为她拆卸头花,然后将长发盘起来。
沈清在现代,每日洗澡习惯了,穿来后,也让春菊每夜都为自己烧水,沐浴更衣后才上床休息。
但头发实在太长太多,平日还都梳着精致的发髻,一拆洗就是个大工程,所以她只能一周洗一次。
好在古代环境好,没什么污染,头发一周洗一次,倒也不油不痒的。
沈清望着铜镜中的自己。
皮肤饱满、白嫩、湿润,毫无细纹和起皮。
若是在现代,大冬天的,她的皮肤一定干得不行,经常一上粉底就起皮,每日都需做大量的补水工作。
她心想,其实生活在古代,也没想象中那么糟糕。
除了一丁点的不方便,比方说——来月事的时候,没有卫生巾……平日里也没有文胸穿……
沈清本能地想到了进口。
这个时代的欧洲,是有卫生巾和文胸的。
不知道程稚文能不能进口到这玩意儿……
不过就算他有办法,这种东西也不好麻烦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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