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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热腾腾的大米饭,外加一碗土家族特有的土猪腊肉,丁逸轩一阵风卷残云,片刻后碗就见了个底朝天。
美食,丁逸轩吃过不少,不说八大菜系他吃得有些腻歪,就是世界各个国家的宫廷美食,豪门家宴也让他没有一丝毫的眷念。
但唯独这偏僻土家族小院里的一碗大米饭和土猪腊肉让他没有吃够。
香,实在是太香了,要说是因为长时间没有吃饭的原因,吃到任何食物都会香,但以往在外执行任务时,有时两三天不吃不喝,再遇到美食,也没有这种感觉。
这才多少时间没有吃饭?从昨晚到现在也就十个小时左右,但他大口吞食的狼狈相与多日未吃饭的乞丐差不多。
舌头在油腻的嘴唇上舔了舔,丁逸轩冲陈禾苗傻笑了一个,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那个…好像还差点分量,能不能再来一碗?”
掩嘴一笑,陈禾苗柳眉舒展,唇角上扬,脸颊上竟然呈现出两个淡淡的酒窝,就像盛开的两朵山茶花一样纯美,又像是盛了两杯甘甜的美酒,丁逸轩醉了,一直醉到了心尖上。
之前没有见到陈禾苗笑,这一笑可谓倾国倾城,让简陋破烂的农家小院瞬间春色满园,熠熠生辉。
“大叔,你先吃一点垫一垫肚子吧,快到中午了,等阿爸和阿哥回来了,我们再吃好不好?”望着有些失神的丁逸轩,陈禾苗脸颊上又浮起一片红晕,犹如山泉击打石头一样空灵的声音响了起来。
每每看到他用那种出神的眼光看向自己,陈禾苗总感觉这个大叔一切都正常,并没有精神问题,但见他的吃相和傻笑,不禁又推翻了自己的猜测。
陈禾苗此时的心情很不错,刚刚看到赵迹吃瘪的样子,她不禁对这位突然闯进她世界,虽说有些精神问题的中年大叔,产生了一丝安全感。
她也意识到,或许这一切并不是这个中年大叔有意为她解困,只是冒犯赵迹后的自我防卫,但这对从小很少受到关怀的陈禾苗来说,已经心满意足了。
陈禾苗也感到有些奇怪,自小对精神失常的疯子都会很害怕,记得有一次碰见同样精神有问题的流浪汉,吓得她几天都不敢出门,即使出门也是紧紧地跟在阿哥的身后。
可是这一次,她在面对这位叫轩逸的精神病人时,却并没有丝毫的害怕,相反还有丝丝的亲近感,想去关心他,这让陈禾苗一时也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好!好的。”此时的丁逸轩真的变成了一个傻子,温顺地回答到,要是被黑暗大陆上的众多杀人恶魔看到,对敌人杀人如麻,心狠手辣的谍血魔人会是如此乖巧的样子,必定以为他真的傻了。
“那你先乖乖地和阿祖坐着,我去给猪喂食,然后再给你做午饭吃,你可千万别乱跑,知道吗?”收拾好碗筷,陈禾苗就像哄孩子一样,极其地温和,随即抿嘴一笑,转身回到屋子里,临回屋之时,还朝她的阿祖叮嘱了一句:“阿祖,你可别睡了啊,把他给看住了。”
那一刻,丁逸轩再次出神了,铁骨铮铮的他瞬间被融化,这或许是他自从父母牺牲后,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关爱,犹如这里的天空一样湛蓝,极其纯粹的爱。
“咳咳……”
一道咳嗽声打断了出神的丁逸轩,他甩了甩脑袋,露出了一丝笑容。
咳嗽之人正是被陈禾苗称为阿祖的中年人,望着丁逸轩,他意味深长地说道:“小伙子,刚才多谢你替禾苗解围啊!”
“他们要打我,我肯定要打回去喽!”丁逸轩并没有正面回答他的话,而是一脸傻样,憨里憨气地转移话题问道:“大哥,他们怎么都叫你阿祖啊!这是个什么辈分?”
这可是他最大的疑问,不弄明白心里就难受,这也是他多年在密谍战线上养成的习惯。
一阵大笑后,被称为阿祖的中年人说道:“小伙子,你可不能叫我大哥啊,叫我一声阿祖你也不吃亏,你别看我外表像一个中年人,其实我已经一百五十四岁喽,禾苗是我的曾孙女。”
说到这里,阿祖叹息了一声,露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继续说道:“我真的不想再活了,但就是不老,也不死,你说气人不气人!”
他说到最后,一脸的苦恼,对他来说,似乎死是一件最大的梦想,但就是这个梦想,也很难实现。
听到此话,丁逸轩差点呕出一口老血,自古以来,多少人想青春常驻,长生不老,而眼前这位拥有一百五十四岁的年龄,身体容颜却只有四十几岁的老人,还整日为死不了而苦恼,的确很气人。
丁逸轩一脸的黑线,但内心却十分震惊,能够活到一百五十四岁,在整个世界都算最长寿之人,可以说算是人类寿命的极限。
关键这年龄是一百五十四岁,容颜却只有四十几岁的老人,并没有到生命的极限,以丁逸轩的观察,虽然老人眼睛里有不易让人察觉的老气,但再活个几十岁似乎也没有问题。
长寿之人不仅与所生活的环境、生活习惯有关,更主要在于自身的基因,所以,在丁逸轩看来,这个老人身体一定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你这么年轻,我就叫你大哥,叫阿祖多难听,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叫吴彦祖呢!”丁逸轩可没有忘记自己的角色,他现在是一个疯乞丐,一脸傻愣疑惑地盯着阿祖,说道,“你就吹牛吧,我看你比我大不了几岁,还要让我叫你祖宗,真是做梦呢!”
丁逸轩话里不乏有拍马屁之嫌,把阿祖逗得哈哈大笑,一时也来了性子,爽朗地说道:“好啊,老了老了居然还认了个兄弟,你这兄弟我认下了。”
“阿祖,你在说什么呢?他疯了,难道你也跟着疯?他只是一个……”陈禾苗从屋里端着一盆拌着玉米面的青草走了出来,但最后的话她没有说出口。
陈禾苗感到有些失言,脸上一红,有些歉意地看了丁逸轩一眼,改口对她的阿祖道,“大叔这么年轻,怎么能和你称兄弟?难道我也叫他阿祖?那不是把他叫老了么。”
丁逸轩当然知道陈禾苗话里的意思,就是把他当成精经病看待,但他不介意,能够在她身边当个傻子也蛮幸福的。
不过要让她叫他阿祖,那打死他都不愿意,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断了后路么。
他冲陈禾苗傻笑了笑,声音又变得憨声憨气:“我只是不相信他有一百多岁而已。”
“我阿祖说的都是真的,你别不相信。”陈禾苗停下脚步,说道,“我们这个村虽然很偏僻,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长寿村,百岁老人很多。前几年有一个一百五十岁的阿祖,可惜不知什么原因莫名的失踪了,至此再没有下落,不然也轮不到我的阿祖成为年龄最大的了。”
说完,她就朝房子一侧的牲口圈走去。
听到陈禾苗的话,丁逸轩心里暗暗吃惊,这里果然是人杰地灵,但老人为何会失踪?作为一位被誉为谍之神将的密谍者,他从陈禾苗无意中的一句话里敏感地嗅觉到,这背后的失踪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但丁逸轩并没有把自己的疑惑问出口,既然要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应该能够弄清背后的疑惑。
丁逸轩又与阿祖有一句没有一句地闲聊着,也从中知道,这个年轻的老人叫陈发旺,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丁逸轩不由得在心里笑了笑,看来名字叫发旺,不一定家就一定能发能旺。
转眼间,就临近了中午,初夏时节的太阳将天池村照得暖洋洋,但并不热,这里的海拔大约在一千多米,甚是凉爽。
坐在凳子上的丁逸轩,抱着头半靠在木板墙上,两条大长腿伸得长长的,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鼻孔里也传进了丝丝的肉香味,一副满足的样子。
这时,院子里走进两个穿着土家族服饰的青年,丁逸轩一看,就认出了他们,正是他在草垛里看到的大牛哥和闷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