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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完牙膏广告以后,于童又变回了雷厉风行的于队长。
第二天就给狄思科塞了一沓花花绿绿的娱乐场所入场券,以供他观摩学习其他歌手的演出。
这让打小儿根正苗红的土包子,着实见识了一把有钱人的花花世界。
但是相较于夜晚的纸醉金迷,狄思科更钟意的反而是白天的声乐课。
他跟着艺考预备班的学生们进行了一星期的呼吸训练、发声训练和语言训练后,被声乐老师单独提溜出来,进行了一对一指导。
“你唱得挺准,拍子也对,但是轻松的歌被咬得太实,就失了味道。在舞台上演唱,即使唱得不轻松,也要让观众觉得你游刃有余。”
狄思科似懂非懂地点头。
“我年纪大了,欣赏不来那些流行歌,但是港台歌星的演出我也是看过的。”满头银发的气派老太太十分时髦地说,“他们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够open,有些男歌星也能扭腰摆胯,舞步灵活。”
说到这里,老太太略带嫌弃地咧咧嘴,又继续道:“咱们团里有邓小姐和陈先生的演出录像带,你去音像室借出来看看吧,既然是商业演出,还是要向他们靠拢的。”
狄思科闻言大喜,他虽然已经背会了二十几首流行歌,却从没看过歌星的演出现场。
何况“港台”和“录像带”对此时的任何一个年轻人来说,都是极具诱惑力的。
于是,他拿着老师的借阅证,每天花费十几个小时,泡在那间昏暗的音像室里,研究时下最红歌星的表演方式。
十几盘录像带在松下彩电的20吋荧光屏上循环播放了数遍,狄思科不得不承认,这些歌星的表演确实很open,台风好,有笑容,而且重视与观众的互动。
就在他模仿着电视里的舞步,即将进行不知第几次循环播放时,杜金金突然跑来音像室通知他,闫丽君将在今晚正式登台。
同样是新人的狄二狗,被要求去现场观摩学习。
演出地点在西城的红太阳歌舞厅,时间也是最黄金的八点场。
此时七点场的交谊舞刚刚散场,音响里还在重复播放着《彩云追月》。
狄思科跟随于童和杜金金,等在舞台的东侧入口。
没过多久,身后那扇写有“顾客止步”的木门便被人推开,闫丽君穿着一条酒红色的皮质短裙,袅袅婷婷地走了出来。
音乐戛然而止,衬得台下的掌声异常热烈。
然而,待到闫丽君在舞台的橙色灯光里站定,看清她真容的观众们却是一片哗然。
“怎么换人了?莎莎呢?”
“八点钟应该是莎莎的场次吧?”
“这人谁啊,画成这副鬼样子也敢上台唱歌!”
闫丽君的本职是售票员,是在大1路公交车上给乘客唱歌时,被于童挖掘的。
她的优势在嗓音,不在外形。
于童说了,只要她开口唱歌,一定能征服观众。
她没理会那群叫嚣的男客,转身将自己要唱的歌名报给乐队。
可是,前奏刚刚响起,台下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起哄。
“哥们儿就是冲着莎莎才来红太阳的,赶紧让莎莎出来,不带拿糖的啊!”
“下去!下去!换莎莎来!”
“赶紧下去吧!这是莎莎的场子,不是谁都能唱的!”
狄思科全然没料到,歌手连一句歌词都没唱,竟然也有可能被轰下台!
心下正为闫丽君捏把汗,余光里却瞟见有个不明物体被人从观众席抛出,划出一道危险弧线,直直冲向他们所在的舞台东侧。
电光石火间,狄思科本能地张开手臂,将手心挡在于童面前,险险接住一罐冰凉的青岛啤酒。
只隔了一息,另一罐啤酒也砸在了于童脚边。
紧接着便有个吊儿郎当的声音从台下响起:“对不住啊,劲儿使大了,扔错人了。”
于童心有余悸地抓住狄二狗的手臂,寻找伤处。
再三确认他没被砸伤后,掂起地上的那罐啤酒,望向第一排正中间的两桌客人,拧眉问:“刚谁扔的?”
两桌青年里居然有好几个人同时挥手,行止间都透着一股目中无人的大大咧咧劲儿。
这伙人奇装异服,发型凌乱,单从外表来看,绝对是青年中最让人心怵的那一撮。
不过,于童好似并没察觉到对方的不好惹。
撸了撸并不存在的袖子,确定不会伤及无辜后,随手一抛,就让那罐啤酒原路返回了。
“还你们了啊!以后练好了准头再出来现眼!”
“我x!”一群小青年骂骂咧咧地各自躲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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