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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七七跟着刘征上了二楼,在最靠里的一扇房门前停了下来,刘征敲了敲门,一会儿功夫,有人来开门了,是一个模样瞧着年轻的男人额。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穿列宁装,胸口处还插了一支钢笔,林七七瞅了一眼,那钢笔好像是派克,进口货。
比之前林七七得到的那支英雄牌儿钢笔贵多了。
不过林七七还是觉得自己那支好。
林七七看宋记者的时候,宋学明同样也在打量林七七。
虽说他对小舅子的眼光并不认同,他嘴里说的天仙,美女,极有可能只是长了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
但在看到林七七的那一刻,宋学明第一次认同小舅子的审美。
林七七平日里穿的都挺朴素的,这回要上门做客,勉强穿的比平时好了那么一丁点。
也不是什么新衣服,还是之前的旧衣服。
但这段时间吃吃喝喝,林七七气色好了很多,皮肤也从之前的暗黄,愈发变得白皙,加上那双又大又明亮的双眼,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有朝气,跟沐浴冬日早晨的阳光一样。
很好看。
但是最让人惊讶的,还是那一头短发。
短发稍显凌乱,但就是这几分凌乱愈发让人觉得她灵动。
很好,小舅子的眼光很好。
宋学明在心里小小的夸了一下小舅子。
在这么短短的几秒钟时间过后,刘征已经朝宋学明伸出了双手,“学明哥,好久不见啊。”
说完,已经扑了上去。
宋学明吓得后退好几步,虽然没有躲过刘征的攻击,但也不是之前的泰山压顶了。
宋学明偷偷松了口气,和刘征分开之后,他扶了扶眼镜,开口,“还不赶紧介绍。”
刘征后知后觉,但也快速的将跑到林七七身边,“这是七七,我同学。”
转而又和林七七说,“七七,这是我姐夫。”
“宋记者好。”林七七和他打招呼,嘴角一扯,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宋学明朝林七七伸手,“宋学明,七七可以叫我宋哥,或者跟刘征一样,喊我学明哥,不用喊我宋记者。”
宋学明表现出对林七七很大的善意。
林七七能够感受到,同时也渐渐地放下了拘谨。
刘征将背篓解了下来,“七七,背篓我先给你放好啊。”
这呆子,还不知道林七七让他背的背篓里,是见面礼。
林七七赶紧说,“东西是给婶婶带的,你直接给婶婶吧,待会儿背篓给我就行。”
刘征啊了一声,将背篓上的蓝色布一打开,里头五花大绑的鸡,摆好的鱼,还有用草隔了,放好的西红柿。
刘征:“七七,你人来就算了,咋还准备了这么多东西?”
难怪,他说那背篓怪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