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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千烨看着张弃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道:“黎兄弟,这点小事,你该不会不帮我吧?”
“原因?”
苗千烨脸色有些迟疑,路边的皓石灯照在他脸上,映着暮色,显得有几分光怪陆离。
张弃静静地站着,没有催他。
过了好一会儿,苗千烨才脸带羞涩地道:“其实是因为我喜欢她,但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我若一下子过于鲁莽了,怕唐突了佳人。我请兄弟帮我接近她,是想从你俩的交谈中,找出她所喜欢的东西。这样我若再接近,便可知道该怎么做,才能不招致她的反感。”
他看着张弃,诚挚地道:“在下知道,这对你恐怕不大公平,但我还是想请兄弟帮我!”
张弃静静地看着他,温和地问道:“为什么?”
苗千烨知道,他问的是“为什么找我,而不是找其他人”。他笑了笑,道:“因为我在兄弟你身上,看到了一种和她相仿的气质。她是一个很沉默,极其不喜欢别人打扰她的人,很清冷,正好兄弟身上也有这种气质。所以我想,若是你去接近她,想来她不会拒你千里的。”
张弃嘴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停了半晌,又问道:“怎么做?”
苗千烨一下子来了精神:“兄弟大德,在下铭感五内!她还没来,等会儿进去以后,你大可任意吃喝玩耍,我飞苗堡有一种美酒,名为‘蚀骨搪心露’,名字虽不好听,味道却是极佳。我堡上有数百年前的陈品,那更是堪称一绝,等会儿兄弟一定要好生尝尝。待那女孩到来的时候,我会目视她良久,这便是信号,你便可制造机会接近她了。”
他笑笑:“我知道,制造一个接近她的机会,对兄弟来说,定然不难!”
张弃终于点了点头,然后跟着苗千烨走上堡中最大的那座吊脚楼,进入二楼大厅之中。
这大厅足有数十丈宽阔,倒像一个小广场。大厅之中,密密麻麻的皓石灯照得淡黄色的墙壁上都泛起了白光;粗大的石柱中间,摆放着一张张长长的桌子,桌子上堆满了各色食物。
苗千烨把张弃带进大厅,说了声“失陪”,便匆匆而去。这是两人商量好的,苗千烨不会和张弃在一起,免得那女孩进来,一眼看到了,这第一印象就不会好了。
于是张弃便独自在大厅里逛了起来。
前方有一个侍女,穿着半截裙,满头银饰。这是土苗族的风俗,只要女子长大了,总要打造许多银饰的。五蛮黎盛产金银,各族之中的金子银子,就和外界的铜铁之类差不多。
那侍女深深一蹲身,便有一条沟壑露出来。她甜甜一笑,问道:“公子要喝点什么?”
张弃想了想,问道:“有什么好喝的?”
“有九馏毒火酒、黑尾猴儿酒、蚀骨搪心露,还有葡萄、杨梅、刺梨、青果,四种果酒。”
张弃想起苗千烨的介绍,便笑道:“听说你们堡里的蚀骨搪心露挺好喝,先来一点?”
蚀骨搪心露很快端上来了,一个大大的海碗。张弃朝碗里一看,却差点呕了出来。
原来那蚀骨搪心露是一碗暗绿色的液体,外表上与美酒一个铜板的关系也没有,倒像是一碗毒药;特别是那“酒”面上还有比芝麻还小的虫子,在“酒”水里载沉载浮,形成了一个个小泡泡;仔细一看,“酒”底还沉着几片叶子,竟似已经腐烂发臭了一般!
旁边传来一声赞叹:“飞苗堡这蚀骨搪心露,真不愧我五蛮黎的七大美酒之一,美味啊!”
张弃回头一看,见是一个火红绸衣的大汉,一脸络腮胡子,手中端着一个琥珀酒碗,正细细地品着。见张弃看过来,那大汉还一脸笑意,朝他举了举碗,然后又轻轻呷了一口。
看着他那陶醉的表情,张弃忍不住想:“难道是自己想错了,这真是美酒,不是毒药?”
他鼓起勇气,把碗端到嘴边,一眼却见到那水面的虫子和水底的树叶,不由又踌躇起来。
这怎么看怎么不靠谱的样子,要不是在苗千烨举办的夜宴上,他都怀疑这真是毒药了。
然而再看看旁边那大汉的模样,又不像是装出来的。张弃纠结了一阵,还是决定尝试一下,因为他可以喝了以后不喜欢,但他不愿意连尝试的勇气也没有。
他干脆闭上眼睛、捏着鼻子,以宾至如归的大无畏精神,端起海碗抿了一小口。
那蚀骨搪心露闻着有一股腐臭味,但一沾到嘴唇,却是一股清凉甘甜的味道传过来,而且那酒水里似乎有一种什么东西,张弃只沾湿了一点嘴唇,便觉得头脑里一阵神清气爽;再呷一小口,便连经脉里的真元,也似被催动了一般,自行缓缓地流转起来。
原来这酒喝了,居然还有辅助修炼的作用!
张弃忍不住喝了一大口,学着那络腮胡大汉的模样,摇头晃脑地品味起来。
有酒便有吃的,但张弃看着满桌子的菜,同样也有无法下口的感觉:看看那都是些什么菜啊,有剧毒蛇妖的肉切片制成的糕、用泥包着烤得黑糊糊的烧鸡、臭得像从茅厕里捞起来的豆腐、还有快孵出小鸡的蛋黄加了几片叶子制成的“洛儿包”……
张弃有种感觉,自己若吃了这些“美味”,恐怕寿命都会减少好几十年吧。
他晋升神婴境以后,虽然也有了近千年的寿命,也不想浪费在这些地方啊。
然而周围的人都吃得满香的,这又让他有了一丝犹豫,难道也和蚀骨搪心露一样,看着恐怖,吃起来很香?要是那样的话,他什么也不吃,是不是有点亏啊……
于是张弃强行压着心中的恐惧和厌恶,拿起一块臭豆腐,闭着眼睛狠着心吃下去,却是猛然一愣:原来那豆腐闻着臭,放进嘴里却是满口钻香,还有一股淡淡的回味,一点也不臭!
有侍女端过一个小碟子,笑道:“公子,臭豆腐要蘸着这辣椒面吃,更加美味!”
张弃又拿起一块臭豆腐,学着旁边络腮胡大汉的样子,在那小碟子里面裹了几下,蘸了些红色的粉末放进嘴里,立时一股火烧火燎的感觉直冲头顶,喉咙、舌头,全都剧痛了起来。
那一刻,张弃就像中了毒一般,满头大汗,满脸通红,差一点就要去找苗千烨算账了。
但在侍女浅浅的笑容中,那股火烧火燎的感觉很快便过去了,然后竟是悠长的回香。而满头大汗淌出来之后,张弃也感觉全身都像轻了几斤,竟是清爽无比!
原来这又是一种看着恐怖,吃着好吃的东西!
张弃一下子就对这满桌子的五蛮黎小吃,充满了兴趣!
他自从晋升金丹境之后,就开始了辟谷,吃东西的次数越来越少。到了神婴境,更是靠着自主吸收天地灵气,就能维持自身的损耗,根本不需要吃东西了。所以他自己都记不得,他到底有多久没有尝到过这样的美味了,要知道当年的他,可是烤肉小王子啊!
他忍不住又捞起一片蛇肉糕,接着又吃下一块黑木山楂,然后又把手伸向了桌子上。
却听有人叫道:“她来了!她终于来了!”
张弃一呆,立马想到苗千烨邀请他参加这次夜宴的目的,连忙抬起了头,便见一个戴着黑色面纱的女子,在一群黑黎、土苗、血峒青年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难道这就是苗千烨所说的那个女子?张弃连忙望向苗千烨,却见他正呆呆地看着那女子,嘴里念念有词,只不过他们隔得太远了,张弃也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些啥。
但已经很明显了,这就是信号啊!
张弃连忙朝那女子走了过去。
他没有注意到,苗千烨刚一转头便看到他走过去,那脸色立时变得十分精彩。
张弃端着一杯蚀骨搪心酒,没走几步,却有一个胖子不知从哪儿跑出来,也许是跑得急了,朝着张弃便是一撞。但就连他自己也没想到,短短一尺距离,他居然撞了个空!
那胖子站直身子,满脸疑惑地搔搔头皮,耸耸肩,做了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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