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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村,由张弃亲手设计和布置的城墙内,已兴建起了鳞次栉比的石头房子,而其中最为高大、雄伟的那一幢,便是由叶大伟亲自主持建造的:城主府。
洛村只是一个村,却拥有一座城主府,这是很怪异的一件事情。而更加怪异的,是大家都并没觉得有什么怪异之处,就连远来的客商们,都似乎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是的,除了最初的五百余遗忘一族族人之外,洛村里还居住着后来迁过来的近千名族人,还有从通天河两岸十余座城池里来的客商,甚至还开了一个小小的大拍卖行。
洛村已经初具规模了,但为它奠下第一揪土的张弃,此时却下落不明!
每当想到这个念头,莫愁的心底,便忍不住一阵阵钻心的疼痛!
此时的她,正站在城主府后花园最高的那座阁楼上,望着遥远的天际,满脸痛苦。
一身红裙的朱雀站在她身旁,低声安慰道:“主母,你放心吧,虽然整整一年我们都没找到公子,但他一定还活着。不然,我们四个也不会站在这儿了,你不要太担心!”
这倒是实话,朱雀等四妖宠与张弃是灵魂相连的,若张弃已不在人世,这四妖宠定然也会跟着死去,没有幸免的可能。所以他们现在还好端端的,张弃也就不可能有性命之忧。
可是他现在在哪儿呢,他是被擒了,还是像在武城那样,莫名其妙地昏迷了?
莫愁紧紧地锁起了秀眉,忽然觉得心里堵得慌。
四妖宠在张弃最后消失的地方,濮城外的山涧旁,曾来来回回搜索过好几次,而且在那儿搜索的还不止是他们,还有万俟家族的人、卢楚姐妹、三仙门的人,甚至还有圣宫的人和神奕卫——前者据说是寻找他们的圣女;神奕卫在寻找什么,就没有人知道了。
哦对了,卢氏家族也迁到了洛村。虽然一年前的卢夫人只剩下一年寿命,但也不知是不是张弃留下的那些大还丹起作用了,一年多了,她并没有过世,所以卢小玥和卢楚便带着她和小余等人来到了洛村。现在卢楚是洛村护卫队的副队长,辅佐队长凌落雪;卢小玥则是洛村学塾的教习,负责教导一群十来岁的小孩子修炼,同时也给莫愁当当参谋。
卢小玥已经修炼到神婴境巅峰,马上就会突破到炼神境了,卢楚则还在神婴境后期。
莫愁长吁了一口气,低声问道:“白虎和玄武还在那儿搜寻么?”
朱雀点点头。四妖宠之中,她和青龙的速度最快,所以时常会回洛村来看看;而最擅长山林之中的白虎,和一直潜藏在山涧里的玄武,则整整在那儿搜寻一年多了。
“有没有什么发现?”刚问完这句话,莫愁就后悔了:如果有发现,他们怎么可能不和自己讲?要知道一年多以来,四妖宠一直称她为“主母”的,这是对她身份最大的认同。
莫愁长叹了一口气:“叫小玥儿来一下吧,我交代她下一点事情,我要亲自去濮城!”
濮城外,山涧边,草屋旁,莫愁来了,又带着白虎和玄武走了。
他们仔仔细细地搜寻了附近数十里地域,非常、特别、毫无异议地肯定,张弃不在这儿。
所以他们决定扩大搜寻范围,从方圆数十里,扩展成方圆上千里。
只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刚刚离开山涧,便有一个小孩儿,来到了草屋边。
“哼,爹爹也说俺做不到,哥哥也说俺没能力,连娘亲都说俺不行!”
小男孩嘟嘟囔囔地,提着一柄短弩,走到比他还高出一个脑袋的草屋旁,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望着这葱茏的草屋发呆:“不行,俺一定要射到一只小兔子,拿回去给他们看看,俺笨娃儿,不是怂包、孬种——可是,那只兔子到底跑哪儿去了呢,难道钻地下去了不成?”
笨娃儿嘟嘟囔囔了半天,却不知是不是早上起得太早,或是爬山累了,竟迷迷糊糊地,躺在草屋旁便睡着了,那短弩丢在一边,两只芦杆短箭则丢在短弩旁,像是两个忠诚的守卫。
不知睡了多久,笨娃儿翻了个身,一只手便搭在草屋边,却突然睁开了朦胧的睡眼。
就在刚才,他好像突然听到了什么声音:似乎是草丛里传出来的,似乎是悉悉索索的。
笨娃儿是他的小名,但并不代表他就真的笨了,那实际上表达出来的是他的爹娘和兄长对他的喜爱而已——他的警觉性还是非常高的,一点点风吹草动,都把他惊醒了过来。
接着,他又听到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仿佛草丛里有什么东西!
“难道是蛇?”笨娃儿一想到这个念头,像触电了一般便坐了起来,顺手把短弩抄在手里,锃锃两声,已将两支芦叶箭上了弦。这短弩是他哥哥给他做的,用起来非常顺手。
闪着寒光的弩头正对着草丛,似乎也给了笨娃儿一点信心。他两眼圆瞪望着草丛,心里暗暗念叨着:只要看到一只蛇头蹿出来,别的不说,先给它一箭再打主意。
但他足足看了好半晌,汗水都淌到他眼睛里、嘴巴里,那蛇脑袋却还是没有蹿出来。
“难道草丛里不是毒蛇,而是——难道是那只小兔子?”
笨娃儿一下子瞪圆了双眼,惊喜之色浮上了脸庞。
爷爷病重,奶奶为了照顾他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合眼了,笨娃儿看在眼里,痛在心底,于是便打算出来打只小兔子给爷爷和奶奶补一补。他看爹爹和哥哥打猎,觉得是挺简单的一件事,可是真要轮到他来做的时候,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他费了三天时间,追踪一只野兔,一直从山脚下追到山顶上,居然还没能射到它,反而引来哥哥善意的嘲笑。
哥哥的嘲笑虽是善意的,笨娃儿却很不服输,倔劲上来了,非要射到那只小兔子不可。
想到如果提着小兔子回去,不但爷爷奶奶、爹爹娘亲会喜笑颜开,哥哥也将不得不竖起大拇指,夸他一声“好样的”,笨娃儿便觉得全身是劲,热血上涌,便轻轻拨开了草丛。
高大的野草丛里,果然没有毒蛇,不过也没有小兔子。
那野草丛里是什么在响动呢,笨娃儿有点迟疑,难道那小兔子蹿到草丛深处了?
他深吸一口气,摒着呼吸,使劲儿钻进草丛深处,然后便“呀”地一声惊叫起来。
草丛深处,居然躺着一个人,一个看上去黑不溜秋,连面貌都看不清楚的人。
那人双目紧闭,呼吸却很顺畅均匀,竟似睡着了。
笨娃儿不由搔了搔头皮:“这人怎么在这儿睡着了?唔,好臭!”
这臭味正是从那人身上传来的,当然不是尸体腐臭了的味道,那人可不是尸体,这是不知多久没洗澡了,汗臭味、腥臭味、酸臭味交织在一起,形成的一股无比酸爽的味道。
笨娃儿皱着眉头,挥挥手:“算了,看这人睡得这么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醒呢,不如先把他带回村里,在小河里洗一洗,至少睡起来也要舒服一些嘛——这么臭,他怎么睡得着?”
于是笨娃儿把小兔子的事丢在一边,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人弄下了山。
然后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那人弄到村子前的小河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帮他洗干净了身子和衣服,直把笨娃儿累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差一点就背过气去。
主要是那衣服太难洗了,厚厚的一层污垢不说,河水从衣服上淌过,却什么作用也没有,这衣服是防水的。所以笨娃儿只能用笨办法,拿着木棒足足敲了一个多时辰,才终于勉强把那衣服洗干净了,然后又把这人弄回了家,就安置在屋后的茅屋里。
他好歹知道来历不明的人不能弄进屋子里,不然,恐怕会引来未知的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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