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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看完,叹息一声。
“三十万零九千贯……”
“这也是民脂民膏啊!”
但,态度却已经有所软化。
虽然他根本不相信,真的只要花费三十万贯,更不相信只要五千禁军就可以包打交趾。
司马光知道的。
现在是五千,战事一起,五万都打不住。
五万人,那就是三百万贯起了!
搞不好一千万贯都打不住!
去哪里搞这么多钱?
最后这些钱,还不是得加在百姓身上?
百姓已经很苦了!
然而,司马光也明白,此事其实已经木已成舟。
章惇和狄咏的任命都已经下达了。
朝中的决策,也已经定下来。
他是无法改变现状的。
司马光之所以,如此锲而不舍的坚持上书。
甚至拖着病体,不断请求入对。
其实,就是在以进为退——这是嘉佑老臣的习惯了。
说事情,一般都是先进三步,然后退一步,或者两步,这样最后至少能进一步。
万一运气好,三步都能一次实现,就更是美哉!
仁庙、英庙,就经常上大臣们的这个当。
所以,司马光在得知了南方交趾的事情后,他自始至终的诉求其实都只有一个——应该给交趾人一个自辩的机会!
只要交趾人服软就好了。
到时候,浪费的也就是这三十万贯。
三十万贯,换一个体面,很划算——毕竟,交趾人确实挑衅、入寇在先,若连这个都不做反应,那么天子和两宫确实颜面无存!
何况,这三十万贯还能让都堂上少一个新法干将!
这就更划算了。
于是,司马光再次提笔,开始写上书。
这一次,他写的很认真,篇幅很长,投入了很大的感情。
只是,他的身体不太好,所以只写了一会,就有些力不从心,无奈何只能让其子司马康代为执笔,他口述而写。
写完后,司马光检查了两遍,确认没有犯忌讳、错字后,就让司马康誊抄了一遍,然后亲笔画押。
做完这个事情后,司马光就对司马康道:“待明日章惇等出京后,将此上书交到通见司手中!”
司马康诧异的抬起头。
司马光笑了笑,道:“为人臣者,须知权变!”
他是倔强不假,但也不是不知变通,一意孤行的人。
何况他从始至终的目的,都不是阻止大军南下——五千人,花费加起来也就三十万贯。
而是阻止战争,至少是大规模的战争!
而司马光相信,当即天子圣明,必可知晓他的良苦用心。
也必可知道——百姓已苦极!
天子仁圣,必可知百姓疾苦,也必定不忍百姓因一点不毛之地,而受苦受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