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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学校和贺景的学校有一场篮球联赛,林痕作为主力队员上场,尽管过去了这么久,他还是一眼认出了站在人群里一身球衣的贺景。
那么耀眼,那么鲜明,像秋日的花,和四季为敌,盛放得不顾一切又理所当然。
只一眼,林痕就陷了进去,再也没能逃开。
那时候是深秋,花坛里的花儿都败了,林痕急了一脑门汗,最后从学校小卖店的盆栽里拽了朵小花跑到贺景面前,全校上下公认的冷酷无情扛把子,当着那么多师生的面,扬着笑脸喊:“你还记得我吗?我喜欢你!”
贺景愣了愣,但即便被他这么突然地表白也没有惊慌,气质依旧自信出众,很快笑了出来,上下打量了他一会儿,忽然想起什么,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是你啊。”
他边说边抬起一边胳膊在鼻子前面晃了一下——他在学自己擦鼻涕,他居然真的记得!
那一刻林痕的心猛地回到了春天,万物复苏,百花盛开,一切都和正午的阳光一样,暖呼呼的,他笑的像个傻子。
……
后来呢,后来他死皮赖脸地一直跟着贺景,上学逃课去贺景的学校给他送水送饭,缠着他打篮球,每天送花写小纸条表白……
再后来……
林痕用力眨了眨眼睛,从回忆里抽离,看清了酒店的布置。
凌乱暧昧的大床,缩在一边赤身裸体的omega,以及……眼前这个完全不喜欢他,却依旧对他伸出手的贺景。
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又像只有一秒钟,林痕认输了,第无数次输给了他最喜欢的人。
他紧紧地攥住了那只手,放弃所有尊严地攥住了这棵追逐了三年的救命稻草,换回了一个可以留下的身份——床伴。
在遇见贺景之前,林痕的生活过于简单平凡,像一块只有黑白色的画布,枯燥又干瘪。
他知道怎么赚钱替老妈分担压力,他更能吃苦,生活教会他一分辛劳一分收获的道理,所以遇见贺景后,他坚信只要他足够爱足够付出,就一定会打动喜欢的人。
八岁那年,老爸留下一屁股债和小情人跑了,老妈一个人扛起了这个家,倔强又坚强地用单薄的身体挡住了所有嘲笑和危险,把林痕带大。
林痕的性格像老妈,认定一件事就去努力,努力得不到就拼命努力,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难熬的,但男子汉大丈夫不会怕也不能怕,想得到最好的,就要付出比所有人多——
少年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一身叛逆的反骨,最不怕的事情就是撞南墙。
可惜有个道理,林痕头破血流却依旧一无所有时才明白——感情这种东西,和努力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