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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莞回忆自己曾在电视剧里面见过的那些青衣花旦,男性多长得阴柔貌美,身材清瘦,面容姣好,她结合林队长的照片儿,别说,有那么点儿样子。
“好看吗?”身后冷不防响起的男性嗓音,下了沈莞一跳。
辨认出对方是她正在欣赏的林队长本长,她赶忙收敛起笑容,一本正经的转过头。
“林队长,我来交罚款。”
“外头的车,怎么回事?我说你这人,是准备明知故犯?”林玉兰的表情格外严肃。
沈莞见他误会,赶忙摇头,解释道:“那些东西不是要卖的,我昨天答应了孩子们,今天得兑现承诺,那些东西我免费请他们吃,毕竟过了今天,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做饭给他们了。”
沈莞的话,让林玉兰突然没了脾气。
就那么看着她,半晌,说了一句:“我以为你挺聪明的。”
“聪不聪明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不傻。”沈莞笑着回答。
她明明可以选择放弃承诺,毕竟那只是一群小孩子而已,她只要三天不去,他们就会把她忘了。
但是,她不想那些孩子们带着钱去找她买饭的时候,看见的只有冰冷的街道。
期待落空真的很不好受,她曾经是个被人失约过的小孩。因为父母对工作的忙碌,忘记和她的约定,是常态,她并不生气,而且会理解他们。
但在此后,当她站在达成约定方的角度,她会重视承诺。
也许这样的做法,在别人眼中,会被解读为傻,但至少,她无悔于良心。
“我昨天从你那儿收了二十四块三,今天你需要补齐五十五块七。”林玉兰拿出罚款单,公事公办的放在她面前。
沈莞打开钱包,从里面拿出工工整整的五张大团结,一张五元面值,还有七个零散的钢镚。
“好了,您确认一下。”
林玉兰将钱拿过去,数完后,从抽屉里拿出她的身份证。
“沈莞?”
“嗯。”
“今年才二十岁,什么学历?”
“
正在复读高中,二十岁已经不小了。”沈莞拿回身份证,因为她来到这边没有什么朋友,在跟林玉兰打交道中,觉得他人还不错,便和他多说了几句。“在我们乡下,二十岁的姑娘家里的活已经全都能干,也能嫁人生子。”
“嫁人生子?今年规定可改了,女人法定结婚年龄在22周岁,男人25岁,你要结婚,还得再等。”
“是吗?那真可惜,我已经结过婚了。不过你说像我这情况,如果离婚了,还得等到22才能结婚?”
她这个问题还真把林玉兰给难住了。
眉角微微皱起,他满脸狐疑的看着沈莞,不答反问:“你对现在的婚姻不满意?”
“谈不上满意不满意,就是,缘分尽了吧,你还没有回答我呢。”
林玉兰很不理解,她一个小姑娘家,是怎么轻轻松松的将婚姻大事,用缘分作为解读,也许她纯是在逗自己。
“新法规定只针对未婚女性,离婚或者丧偶,并不在其列。”
“哦,我明白了,谢谢你了林队长,再见就不说了,如果可以……真希望再也不见。”沈莞唇角勾出一抹精明的笑,说完就一溜烟儿地走了。
留下林玉兰一个人在办公桌后黑脸。
再也不见?
恐怕不切合实际。
她压根就不是个省油的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