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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所有看到他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印象,那种必须养尊处优才能够养出来的好样貌好气度,绝对不是吃剩饭吃出来的。
如同节俭和豪奢是天然的反义词,任谦和季俏就像是站在穷和富的两个极端,对比之下,一方有的行为,另一方必然不该有,就好像同样是学艺术的,一个还在粗制滥造,一个已经成为名家。
“我不嫌弃你,你还嫌弃我了?”
季俏瞥了陆冉冉一眼,平常地拿出一片薯片,自己咬下一半,另一半递到陆冉冉唇边儿,抵着唇的薯片边缘严格来说并没有沾到季俏的口水,一咬就碎的脆,足够让薯片在沾唇之前断裂,保持边缘的洁净。
而季俏良好的教养显然也让他不会在吃薯片的时候做出恶心的舔舐动作之类的,所以……
看着季俏,如同鬼迷心窍,陆冉冉犹豫着张嘴,竟然是直接把那半片薯片吃了,咔吧咔吧的清脆声音唤醒了神智,气恼地瞪了季俏一眼,咀嚼得更加用力,好像是把这秀色可餐的人当做了嘴中咀嚼的薯片,连皮带骨,一一咬碎。
季俏见状微笑,无所顾忌地靠在沙发上,伸展开的身体放松而舒适,冲着陆冉冉张张嘴,示意她直接把薯片喂到自己嘴里。
陆冉冉报复一样,再次把咬掉一半的薯片送到他嘴里,他不客气地吃了,吞咽之后好似回味一样评价:“味道还不错。”
他是看着陆冉冉说的,于是这评价就像是在评价陆冉冉的味道还不错。
莫名有种被调戏感的陆冉冉更气了,这反派,有病吧,这是对待知道自己秘密的人的态度吗?
难道不应该是赶紧杀人灭口,以防秘密泄露?
又给季俏嘴里塞了两片薯片,碎渣掉在他的身上,似还有些落在了衣领内,他随手解开衣领,敞开抖了抖,让线条优美的锁骨再次暴露在外。
一个念头突然袭上,陆冉冉咬着薯片含糊不清地问:“你为什么喜欢人骨呢?”
“为什么?”季俏愣了一下,似认真地回想了一会儿,在陆冉冉全神贯注等着听他的答案时,他说,“可能因为我小时候最喜欢啃骨头吧1
“这算什么答案1
陆冉冉顿时露出失望之色,她还爱啃骨头呐,也不见她喜欢人骨啊!照这样的话说,难道喜欢吃肉的以后就喜欢杀人割肉了不成?
“那、艺术追求?”
季俏像是在迁就陆冉冉,笑着换了一个答案。
陆冉冉更加不满了,敷衍,这就是彻彻底底的敷衍。
薯片放一边儿,拽着季俏的胳膊,像是重新攀附在大树上的藤蔓,以一种缠人的姿态问:“快说,到底是为什么,我想知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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