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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17集《佛法修学概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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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业果轻重

诸位法师慈悲!陈会长慈悲!

诸位学员!阿弥陀佛!

请大家打开讲义第四十二页。nianweige

我们讲到戊四、业果轻重。业果的轻重有三段:第一个约心;第二个约境;第三个约相续。我们讲到第二个,约外在的环境来说明业果的轻重。

当我们在建立佛教的思想、建立正见时,就是开始在做因缘的观察。佛教的因缘主要有两个重点:一个是业力;一个是思想。我们的生命是由思想跟业力结合起来,才有今生的果报。

我们今天的主题——业果的道理,偏重在业力这一块。所以学佛人刚开始要改造自己的业力,因为业力影响到生命的快乐跟痛苦,它跟解脱没有直接的关系,却有间接的关系。它主要主导我们生命的苦乐。

我们明白业果的道理,主要的修学只有两个重点:一个是忏悔业障;一个积集资粮。第一个,忏除过去所造的罪业,在死亡之前,赶紧忏悔;第二个,就是在生命当中,尽可能地积集善业。

忏悔业障、积集资粮,在圣道门跟净土门的目标不一样。圣道门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来生安乐的果报,比方说善得人身、六根具足等等。但是净土宗的目的,在断恶修善,偏重在临命终时没有障碍这部分。

虽然临命终时往生净土是靠正念,但是,这个正念是要有条件的。古人说“愿我临终无障碍”,所以“阿弥陀佛远相迎”。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临命终到来时,要为自己准备一点临终的资粮。

一个没有经过佛法训练的人,一辈子就做一件事情,就是把过去的善业尽情享受,死命地花他的福报。花到临命终时,大概福报花得差不多了。所以,现在善终的人很少,就是没有病痛折磨、安安稳稳往生的非常少,因为他福报都花得差不多了,甚至透支了。

所以,净土宗认为:既然临终的正念很重要,我们一定要储存一点资粮力让临终来受用。临终的正念(明了的心)要现前,身心世界必须在一种没有很大伤害、没有很大干扰的安稳状态下才可以生起正念。

净土宗的忏悔业障、积集资粮,大部分的目的是为了准备临终时用的。从临终的角度来说,忏悔业障比积集资粮更为重要。因为我们临终不一定要很快乐,但起码不能有障碍。这时就必须要注意,你的身、口、意当中,有没有很强大的业力,就是我们说的增长业。

我们会来到娑婆世界,每个人都有盲点。有些人喜欢造身业,做杀生、偷盗、邪淫的罪业;有些人杀盗淫做得不多,但口业很重,两舌、绮语、妄言、恶口;有些人贪、瞋、痴炽盛等等,所以必须要在死亡到来之前,把自己的盲点抓出来。修行跟治病的道理一样。医生治你的病,你有十几种病,他先治你最重的。我们对治自己的问题也是一样,要把你的盲点找出来,就是所谓的增长业。

就是说,在你的日常生活当中,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数数现行;第二个,深生好乐。这个行为是你一而再、再而三出现的,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这个过失的,你要小心了。第二个,你要做这件事情时,心就像石头一样坚固,谁劝你都没有用,深生好乐,用猛利的心来数数现行。这时在你的生命当中,这个业已经形成了增长业。

这种业在临命终时,一定会起现行,它就变成临终正念最大的阻力。如果我们没有忏除这种罪业,就变成临终时正念起现行,罪业也起现行。这时就很难从罪业里面扭转出来,因为我们薄弱的正念,是抗拒不了罪业的干扰的。

所以,为什么净土宗人要尽量地去净罪集资?因为我们必须要去创造一个安稳的临终环境——所谓的善终。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公案,我们把它作一个例子来说明。

宋朝的曹彬将军,他是宋太祖打天下时一个很重要的大将军。他年轻时让人家算命看相,看相的陈先生说:“你的额庭饱满,眼神炯炯有神,年轻时一定飞黄腾达。但是晚运,这个下巴,这个地阁,有凶煞之气,有凶相,你很难善终,要么生重病而死亡,要么有杀身之祸。”

曹彬对算命看相这事很相信,就自我反省。他说:我这个人脾气暴躁,没什么耐性,个性刻薄,所以我要开始自我调整。后来有一天,接到军令,要去攻江南。那时江南守得很紧,他知道像这种死力抵抗的,一旦攻下城,一定是大屠杀,所以他就装病。其他的将军就来看他,慰问他说:“你得什么病?情况怎么样?”他说:“我这个病非常严重,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救,就是你们向我保证,一旦攻破城以后,不要滥杀无辜。”

这些将军都是他带出的子弟兵,就对天盟誓。对天盟誓,在古时候是很重要的。他们向上天歃血盟誓,这件事情就传出去了。传出去以后,江南老百姓听了:喔!他把我们打下以后不杀我们,那我们干脆投降好了。所以就投降了。他因为这一念的慈悲心,就用平和的方式把整个江南征服了。

这一念的慈悲心,他的相貌就改变了。他回到家乡以后,又遇到那位相士。相士说:“你的相貌改变了,以前下巴的凶相消失了,取而代之是一种慈悲的光明。你肯定造了一个很大的阴德。”古人在这段公案里作一个批注说:一念慈悲心趋吉避凶。

我们从佛法的因果道理来探讨这个公案。相由心生,他有这个凶相肯定就有劫难,他的业障跑哪里去了?消失了吗?没有消失!诸位要知道,业力必须有烦恼的念念支持才能相续。他的个性改变了,思想改变了,所以“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灭时罪亦亡”。

其实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把一个业障改变了,不可能!这样子“愿我临终无障碍”就变成不可能了。我们的生命有限,无始劫来留的问题太多,生生世世留的业障太多了,但是有一点很重要:改变你的心态!就是不要用心去刺激你的业障,就像《楞严经》说的你可以让业障沉淀下来。

所以忏悔业障真正的意思,就是改变思考模式。我们在造业时一定有一个烦恼在活动,你把那个烦恼停下来,虽然过去的业还在,但是它没有烦恼的滋润,就不能起现行,那个业就沉到大海去,这叫带业往生。带业往生简单地说就是:你有业障,但是不要去刺激它。这叫“带业往生”。

我们大家都有业障,为什么有些人临命终时,业障不起现行,有些人业障起现行?因为你去刺激它。这个地方有地雷,你不去碰触,它不会爆炸的。所以忏悔,更重要的就是改过,要断相续心,否则这种“数数现行、深生好乐”的烦恼,一定会触碰你的罪业,到时候会破坏佛号的正念。

所以,整个因果的道理,其实就在讲怎么样去创造一个临终安稳的环境,就是你要减损这种恶念的势力,是这个意思。

我们来看讲义。讲到重罪、重业,一定是第一,心非常猛利;第二,跟外境有关系。我们把它念一遍。

四、由事故重——谓若杀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长委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及知如来不能杀害,而以恶心出其身血。

前面一段是约着我们内心活动的状态,这个地方是约着我们所面对的环境,所面对的这种境缘,由事故重。以下提出了七种,后后重于前前。

先看第一种,“杀害大身的傍生”。“傍生”就是畜生。就是说,杀一只狗,比杀一只蚂蚁来得重,因为狗的身体比较大;杀一只牛又比狗的身体大。反正一个简单的判断方式就是大身,身体越庞大的,去杀它,业越重,这是第一个判断方式。

第二个,“人或人相”。首先,对所有的六道行杀业,其中以杀人的业是最重的。有人质疑,为什么天的果报比人还殊胜,为什么用咒语杀一个天人果报是中品罪,但是杀人是上品罪?因为在生命当中,唯一有可能产生生命改变、修学佛法的,只有人道,这是唯一的希望,所以人是最重。其次,人相,具有人相的动物,比方说猴子、猩猩。这种动物心识比较灵巧,它长得跟人一样,也是两只脚走路的,杀害这种动物,它的痛苦会加剧,所以这个业也判得重。

第三个,“父母兄弟”,就是亲属,相对来说也比较重,尤其是杀父母。

接着“尊长委信”,就是师长,委信就是地方上有道德、有德行的人,他能够去判断是非的,比方说现今的法官、检察官等等,这种业也是重。

“有学菩萨”。有学菩萨,特别指的是发了菩提心的居士,他发心来建立道场、弘护正法、续佛慧命,他有对佛教的使命感,杀这种人,比杀一般人重。

“罗汉独觉”。此处的罗汉独觉,偏重在僧众、僧宝,僧宝有住持三宝的作用,所以杀害他,就直接影响到三宝的住世,这个也是重。

最严重的就是,因为佛陀没有现前,不能杀,但是你用瞋心破坏佛像,这个也是重。

这个地方我们解释一下,可能有些人会产生疑惑。我们前面讲到业果时,都强调以心为主,心为业主,为什么外境能够影响业力的轻重呢?这个地方要说明一下。

比方说,我们去瞻仰释迦牟尼佛的佛像时,第一念,它是外境没有错,因为是一种直接的领受、感受这尊佛像;但是第二念你开始想象,把外在的佛像转成你心中的佛像。诸位!我们不能够去受用外在的佛像,这是共业所感。我们在受用时,不管造善造恶,一定要把外在的佛像转成心中的佛像——就是心中的影像,然后才能造业,才能够去受用。

所以,第二念开始想象以后,于境取相时,取到的这个佛像在你的心中,所以伤害的是你心中的佛像,问题在这里。当我们杀一个人时,杀害的是心中那个人,关键在这里——是心作地狱。你杀害心中的人,就是伤害你的功德,是这样子造成的,还不是杀害外境造成的。

在戒律里说,如果你看到一个人,但是你把他当成一棵树,结果不小心,车子开过去把他撞死,但是那时你心中出现的是树的影像,这不犯重业,虽然他是一个人。当然你欠他一条命这个是别报,但是不足以影响到你的总报,因为你伤害的是心中的那一棵树,你心中是作树的转想。所以杀人要得重罪,对象一定要是人,而且作人想,你心中要清楚现出人的影像,然后采取行动把他杀害了。

所以,诸位!在造业时,我们是在自己内心的影像造业,外境只是一个增上缘而已。当你在起烦恼、起瞋心时,你伤害的是心中那个影像。这就是为什么外境会影响到我们的业果,因为它没有离开你的内心。

好,我们看最后的相续。这是讲次数,加行故重。

我们把它念一遍。

五、加行故重——谓或已杀生,或正或当,具欢喜心具踊跃心。或有自作,或复劝他,于彼所作称扬赞叹,见同行者,意便欣庆。由其长时思量积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无间所作,殷重所作。或于一时顿杀多生,或令发起猛利痛苦而行杀害,或令怖畏作不应作而后杀害。若于孤苦贫穷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杀害。

——《菩提道次第广论》——

最后一段,讲到次数、数量的问题。这个地方有五段,来说明这些都是属于重罪。

第一个,或已杀生,或正杀生,或将要杀生,具欢喜心,具踊跃心。

这个地方把杀生分成之前、正做、跟做了以后。我们前面讲过三时都没有惭愧心,在造之前,心中是有预谋的,不是临时起意的,在杀生的行为发生之前都已经有计划了,这是之前;正杀生时也没有任何惭愧,杀完以后念念地随喜,这种就是重罪了。三种状态都具足杀心,这是重罪。

第二个,不但自己做,还劝他人一起做,而且别人做时,彼此互相称扬赞叹,彼此随喜赞叹;见到同行者内心起大欢喜,若自作、若教他作乃至于见作随喜,三个都具足,都是属于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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