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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栋,被捆成蚕茧的郑得猛得打了个喷嚏,他耸了耸鼻子,心想地上确实有点冷。
韩千秋丝毫没察觉哪里不对,他认真地点了点头,开始商业互吹:“你也是位好先生。”
“我不是,我不是一个好丈夫,也不是一个好父亲。我一直在怀念十几年前,在哈桑克小镇的那个夜晚,我第一次听到神明的呼唤,他声音那么神圣,好像从深渊吹上来的风,这么多年我一直在追寻这个声音,我试过很多办法,我杀了我的爱人,把她献祭给神明,我至今依然记得她死前不敢置信的表情。我从来不过问我儿子的事情,直到前几天,我才知道我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他还成了一个漫画家。”
众人:“……”
“但是——我为什么一直见不到他!有这么多人都得到了他的启蒙,为什么只有我!在哈桑克小镇的那个夜晚是我第一个夜晚,也是唯一一个夜晚!只有那一次,我才在深渊之中凝望到了我伟大的黄衣王,伟大的神。然后就是——”他眼神灼热地看着韩千秋,“遇到你的那个夜晚。”
韩千秋:“…………”
夏禾:操,这是真爱。
郑院长将枪口转移到韩千秋身上,原本为了快速夺枪,韩千秋离得很近,现在,那冰冷的枪口正贴近他的脸,轻轻一动就会穿透他的脸,打得他血肉模糊。
郑院长眼神认真,在思索这个可能性:“也许把你也献祭出去,我就能得到见到神明的机会。”
韩千秋:“……”魅惑一点也不好玩。
他大吼:“不!你冷静!我就是一介凡人,你把我送你去你的神那儿也没用!还浪费资源!”
“试试。”郑院长笑着看他。
沈凛给了夏禾一个眼色,潜行状态下的夏禾悄悄靠近郑院长,人总是习惯把保命的东西放在趁手的位置,刚才郑院长掏枪的时候已经暴露了石笛的位置。
夏禾:“我过个妙手。”
75/35,成功。
趁着郑院长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韩千秋身上时,夏禾成功偷走了那把笛子。
那笛子分量比想象中的要重,浑身上下都是石头,没有一丝杂垢。这石头质地纯粹,里面分布着深深浅浅的斑痕,入手时的手感和夏禾触摸过的任何一种石头都不相似。
她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去形容这把笛子的触感。
因为妙手,夏禾从潜行状态中暴露出来。看到笛子被偷,院长震怒,他突然向夏禾开枪。
kp:“战斗轮,夏禾因为偷窃笛子拉到了院长的仇恨,将第一个被攻击,院长射击,检定成功,你过闪避。”
夏禾投出了个成功的闪避。
韩千秋赞美道:“不愧是专业记者!能偷能跑能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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