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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活人,被这样盯着,都会觉得尴尬。
黑衣地尊却没有半点避开的意思,她忽然开了口。
“你手上的灵宠很可爱。”
虽说在夸奖,可地尊的脸上没有半分多余的表情,她的声音,沙哑无比,就好像声带破损了般,落在耳里,听着很是难受。
说罢,地尊的耳根子就有些红。
很显然,她是想找叶凌月搭话,所以选了最生硬的搭讪法子。
本以为,叶凌月不会搭理自己,哪知道,叶凌月忽然将小吱哟递了过去。
“你也喜欢小动物?”
地尊有些受宠若惊,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来,想要摸一下小吱哟。
可她的手才一伸出来,就瑟缩了下,迅缩了回去。
虽然她的度极快,可是叶凌月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她露出衣袖的那只手,以及手臂。
那是怎样的一只手,那几乎已经不是一个人的手,上面有大大小小的伤口,伤口狰狞地包裹在了干巴巴的骨头上。
地尊愈沉默,她小心地拉了拉自己的衣袖,指间忽然感到了一股湿漉漉的温暖。
地尊一怔,低头看去,现叶凌月的那只小灵宠已经跳到了自己的膝盖上,正友好地用舌头,舔着她的手。
那么丑陋的手,连她自己都要嫌弃,可小家伙却没有半分厌恶之色。
婴儿蓝色的眼中,带着几分讨好。
叶凌月也很意外。
小吱哟这家伙,傲娇又好美色,能得到它喜欢的,说白了也就三个人,一个是她,一个是凤莘,还有一个就是龙包包。
这位脾气古怪,相貌丑陋的地尊,居然一下子赢得了小吱哟的好感,倒也是怪事。
小吱哟舔了几下后,脑子晕乎乎的,有些晕车,索性就趴在了地尊的膝盖上,打起了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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