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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1章 黑白人生(15)三合一【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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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出来也不是没事做,四爷得安顿好啊!

公安局后面,就是家属院。新盖的楼,精装修的,要住就给一套的要是,拎包就能住。从局里的后门出去,就是家属院。

四爷给分的房子,是一套简单的小三居,家具家电都是全新的。后勤工作做的都不错。林雨桐过来收拾,衣服之类的东西,四爷就带了几件穿的。剩下的原主的东西,四爷估计也没用。因此,其实也没什么要收拾的。

也就是被褥日常用品,要出去买。

车就在局门口停着,两人出去买东西。路上没事,林雨桐就跟四爷说局里内部的事。

这些事都不叫事,主要还是说得好好过日子。

四爷就说:“哪天去你家,过个明路。”

主要是为了领证结婚的。

两人在一个单位,一个还是领导,这种关系谈恋爱,谁都会觉得有点别扭。

尤其是在四爷上任之后,主动要求负责旧案清理工作。大家都觉得吧,这位新局长,呵呵啊,你们懂的:这就不是个干事的人!干啥来了?谈恋爱处对象来了?

林三娃估计是听到消息了,所有人对他的态度都变了,那这好像……是吧!心态是有点不一样的。还偷摸的看了四爷两回,几次对着林雨桐欲言又止。

林雨桐就说:“周末,去咱家吃饭,行不?”

这是说要正式登门拜访的意思。

林三娃又是喜又是忧啊:“闺女,说实话,找个当官的女婿,我也想。但还得看你的喜好……你得先保证将来不受委屈。可别只想着我怎么想……”

行吧!意思林雨桐知道了,再三的保证说,肯定不会受委屈了,才把人给哄回去了。

而四爷说负责旧案清查,就真的是别的事一概不管,亲自坐镇,跟着一块清理旧案。

四爷跟年三家一起挑案子,年三家是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这些案子要是有什么线索可追查,也不会放了这么些年。所以他是苦大仇深啊,想挑出一件来入手都不容易。

四爷把年三家放过去的案子又重新看了两遍,然后递给林雨桐:“你看看……”

林雨桐接过来大致看一眼就知道是什么案子了。这都是她过了一遍手的卷宗。

而这个卷宗上的案子,是三年前的一起强|奸案。

案子的受害人,是下沟镇李家洼的寡妇李花花。案卷上的信息都是三年前的,三年前的李花花四十七岁,如今也都有五十了。

三年前十二月二十七日早上七点多一点的时候,她被人从村口的柴火堆里扒拉出来。浑身上下的衣服被人扒光了。村民帮着报警,法医检查了,她是被人从后面用钝器打晕的,阴|道确实是有撕裂的伤口,身上也有一些软组织伤。但比较奇怪的事,作案人并没有在受害人的身上留下像是精液,毛发之类的东西。

那天晚上李花花出门,是去表弟家借钱的。她准备给儿子结婚,可女方要的彩礼多。手里有点积蓄,都留着给儿子盖了结婚用的新房了。为了好说对象的,她还凑钱给儿子花了四万多买了一辆面包车。有房有车,人家女方张口要八万。

凑不出来钱,她就去借钱了。但是出去借钱的事,并没人知道,她是临时起意的,连儿子都没说,不存在劫财的可能。再说了,当晚去了表弟家,人家家里就没人。她坐在人家门口等着,一等就是两小时也没见人回来。

往回走的时候,都过了十点了。她不知道被人打晕了,什么也没看到。

现场勘查的结果,基本没用。因为这种事当时惊动了附近好几个村的人来看热闹,早把现场给破坏干净了。

林雨桐就拿出受害人的照片。从照片上看,李花花长的大大的圆饼脸,眉毛稀疏,眼睛细小,蒜头鼻子,厚嘴唇龅牙。头发乱七八糟的,说实话,从这照片上实在看不出惹人犯罪的动机。

谁都知道这案子奇怪,可再是奇怪,也觉得无从下手。

可新来的副局既然挑中了这个案子,那捏着鼻子也得认。

年三家就收拾东西,打算带贾强和周一帆去。领导在,就不好带林雨桐了。本来要接触的受害人是女性,该带一个女警的。他看汤兰兰,汤兰兰果断的缩了。

四爷就说:“强子和一帆打字快,留下录案卷吧。咱们三个走。”

年三家:好吧!领导亲自下一线,他陪着就是了。老侯交代了,先顺着,看看情况再说。

林雨桐见到李花花的时候,心里的疑惑更重了。

李花花看起来一米五的身高,可体重估摸着,怎么着也得一百六七十斤的体重。不是脸看着圆,是整个人就是球状。而且是黑煤球!人收拾也不利索,头发油腻的贴在头上,十个指头指甲缝里黝黑,那黑垢跟长在指甲上了一样。眼角屎,不停的往上吸一下的黄鼻涕。还没走到跟前,都能闻见那种脚臭味儿。

林雨桐没上去交谈,只当路过的看了看就转回来了。她直接问年三家:“我是不了解的男人的心理……你说这么个女人,什么样的男人能下的去嘴?”

这话把年三家问的有些尴尬,他吭哧了一声:“正常的男人都下不去嘴。”说着,他就道:“咱们这么想,当时李群李队也这么想,大家都这么想。所以,当时就把目标对准了一些心智不全的男性,从十三四岁到七八十岁的,村子周围,只要出现过的都查了。还试着问了问,有没有路过的,流浪到这个地方的……你们也看了,确实是没找到……”

四爷就说:“如果是心智不全,又是流浪到村子附近的……而这种人呢,或许不通男女之事,所以有撕裂,但是没留下东西。这都解释的通……可又另外一个疑问……如果是心智不全的人,他慌忙之中作案,一定非得把人的衣裳脱光,然后还顺带的带走吗?”

不对!要脱那么重的一个女人的衣服,并不是容易的事。要拿走,就更说不通了。

林雨桐点头:“所以,或许从一开始,方向就错了。”

错了?

哪里错了?

林雨桐看年三家:“难道就没有可能是女人作案吗?”

女人强|奸女人?

年三家刚要反驳,却又愣住了,为什么不可能呢?“你的意思是,这不是为了强|奸而强|奸……”

“制造一起假强|奸案,事实上对方只是想坐实受害人被‘强|奸’的事,为的是羞辱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