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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真的很讨厌这句话,虽然说的没错,但他才不要做那没用的书生。
他要做既能下的了地,又能入得了朝堂,还能为家人撑起一片天的堂堂大男人!
在经过竹林的时候,秦中月把手里的野猪蹄子一丢,秦四喜差点没接住被野猪压趴了。
“四哥,你在这歇会儿,我去找大哥,咱们两人也没办法把这野猪给弄到镇上去。”
秦中月说着已经跑去找秦大福了。
秦中月跑到爹和大哥他们经常砍竹子的地方,却发现空无一人,竹子也稀稀拉拉的快要被砍光了。
秦中月又往前跑到另一片竹林,果然发现大哥他们就在这里。
秦大福正挥汗如雨的砍着竹子,突然听见妹妹的声音。
“大哥,你过来,我有事找你,有急事,你得跟着我回家一趟。”
秦大福听见了,赶紧朝妹妹跑过来。
秦仁善和二哥三哥也都跟过来,刚想问她什么事,秦中月先开口。
“爹二哥三哥,你们在这儿继续帮乡亲们干活,大哥跟我一块回去就行了。”
秦仁善和秦二禄秦三寿三人有点失望,只好回去继续干活。
秦大福跟着妹妹走,看的那头有三百斤左右的野猪时,头皮那叫一个发麻。
不用问都知道,这肯定是妹妹发现弄回来的。
至于他那个只会读书的四弟,哪有这个本事。
秦大福二话不说,上前一个人将野猪的前提搭在肩膀上,拖着就往回家走。
那速度自然比不上他自己一个人走路的速度,但看上去还是挺轻松的。
看见这样威武的大哥,秦四喜更下定要努力锻炼的决心。
他们到家时,发现郑氏又来家里和江氏唠嗑了,顺便帮着干点手皮活。
正聊天的江氏和郑氏,看见他们兄妹扛着一头野猪下山,眼睛瞪老大。
郑氏特别惊讶,这秦家人个个都能耐,上山下来绝不会空手。
“嘻嘻李大娘,过来啦!”
秦中月嘴巴甜,见人先笑着打招呼,郑氏也挺喜欢秦中月的。
“是啊,这不在家没事做就来找你娘唠唠。
这野猪,你们才打的?”
“嗯,大娘要是不嫌弃的话,要不要带块肉回去尝尝?”
“不了不了,这野猪味儿腥骚很难吃,还不如你们拿去镇上卖了,还能换点银钱。”
秦中月见李大娘一脸不敢恭维的样子,也知道这时代对于给荤菜去腥,还不是那么普遍,很多人都不会,主要也是缺少调料。
秦中月还想起来,钮苏给的一本李时珍医书上面就说了,猪肉有小毒,其性懒惰、淫、凶残等,人常食之会随性,是不建议人吃猪肉的。
所以稍微有点点家底的古人,基本都是不会吃猪肉的。
而且古时人病了,都说吃点鸡鸭鱼补补,绝对不会让你去吃猪肉补的,更不要说吃野猪肉了。
这时候的猪还没有被普遍驯化,也没有经过几千年的演变退化,猪肉确实不太好吃。
见李大娘非常拒绝,秦中月也觉得他们家,还是吃那只鹿吧。
怪不得这野猪在林子里面都成窝了,也没有人打,估计要不是祸害庄稼什么的,是没有人管它们的。
这么想着,也不知道这野猪还能不能卖的上价了。
本来还想着如果卖不掉,就把野猪卤了卖熟食,她看过的一本叫做《穿成四个拖油瓶的恶毒后娘》后来改名叫《穿成萌娃后娘,被大佬们团宠了》里的穿越后娘,就是靠卖卤肉赚的第一桶金。
这么看来行不通了,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希望野猪皮能值点钱吧。
“我家有板车,你们用我家板车把这拖到镇上去吧,这样背着得多累啊!”
郑氏见秦大福兄妹几个,竟然就要扛着野猪去镇上,好心的把自家的板车贡献了出来。
“有板车那再好不过了,谢谢李大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