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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到了。”
“嗯!”林笙从原主的记忆中抽离出来,手背搭上已经先前一步打开车门等在那里的小梁胳膊迈步下了车。
刚走进房厅想坐下,一个红色的大炮弹就不知道从哪冲了出来,要不是铁柱跟小齐几个上前拦了一下,估计挡在前面的小梁骨折都是轻的。
宁倩有些不满的瞪了俩人一眼,又朝着林笙扑了过来。
她挽着她的胳膊,撒娇似的说道:“林姨,博文哥跟你一起回来了吗?”
林笙接过小梁递过来的手帕,给她擦了擦嘴角的点心渣:“他已经选择跟那个白莲在一起,净身出户了。”这姑娘也是厉害,都这时候了还能吃的下去,也难怪能长得这么珠圆玉润了。
“什么”宁倩差点跳起来,要不是林笙底盘稳,换成原主,都得被她拽飞起来。
铁柱这个不懂颜色的,走过来不知道捏上了她小臂的哪一个穴位,在宁倩吃痛松手的一瞬间,把林笙挡在了身后。
来上班之前表哥就说了,这个女人就是他的衣食父母,他妈都不给他饭吃呢,那老板岂不是比他亲妈还亲?
反正他认定了,谁要是敢伤害自己的亲妈,那就要从自己的尸体上踏过去。
林笙还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高马大的黑脸大儿子,只不过被刚才这个愣头青的动作再一次逗乐了。
宁倩也没跟这个明显脑子缺一根筋的傻子计较了,她现在满心满眼都是她的博文哥不要她了。
“哇~林姨,怎么办,博文哥怎么这样啊?他小时候明明说过会娶我的,怎么现在又不算数了呢?
那个夜总会的小姐有什么好的?不就是比我瘦点嘛!网上不都说,男人喜欢丰满的,不喜欢那种分不清前后的搓衣板嘛!”
说着,她不知道从哪掏出来一块蛋糕塞进了嘴里。
林笙都不知道应该说啥了,这个人喜好问题谁能说的准啊。
而且现在这个位面的华夏,好像比之前的几个更加追求白幼瘦。
宁倩的这种大胸大屁股的,以后可能会受欢迎,但是在这暂时还有些审美畸形的年代,还真不太受欢迎。
这丫头小时候像颗糯米汤圆一样的,白白软软,性格还好,哪有不喜欢的,林博文那小子恨不得走哪都带着。
等过了青春期,男女孩都有了自己的审美之后,白胖的姑娘就只有被人嫌弃的份了。
林笙只能安慰道:“你博文哥就是暂时被那个女人迷了眼,他早晚会回来的。”
上辈子的原主,虽然还是反对那个白莲进门,但没有明确的说要跟林博文断绝关系,也没停了他的卡。
所以有着林家唯一继承人名头在的林博文,外加足够的金钱挥霍,在外面的日子过得也没差。
虽然看着很气人,但是自己想想,作为爱人留给自己的宝贝,也是林家唯一的血脉传承,原主做母亲的割舍不下也很正常,即便是想要她的命,估计也会心甘情愿的奉上吧。
自己可就不一样了,对林博文这小子,没生过也没养过,谈何感情在?反正又不是亲妈,谁惯着他?
不过从原主后期的记忆力看,这小子本性不坏,应该也不算无可救药,要是能及时醒悟,还能能救一把的。
宁倩在那抽泣了半天,才小心翼翼的又过来抱住了林笙的胳膊:“林姨,那如果,我是说如果哦,如果那个博文哥他就是死了心不娶我了,你会不会把我赶走啊?”
“啊?”林笙怎么感觉这话不太对劲:“合着你想嫁给博文不是因为什么爱他爱的死去活来,是因为不想离开林家?”
宁倩肉肉的身子一僵,随即又放软了下来,有些小心虚的低着头喏喏的道:“对博文哥的感情肯定是有的,就是那个呃没到了他不要我就活不下去的程度吧。”
林笙没想到上辈子这姑娘非要留在林家,原来不是因为爱情?
她伸手摸了摸她乌黑的头发:“我答应过你父母,要好好照顾你的,咱们当不成婆媳,还能当母女,我可以认你当干女儿。”
本以为这丫头心里还对林博文抱有希望,肯定更愿意做婆媳,没想到人毫不犹豫的喊了声:“干妈,不,以后您就是我亲妈,我可不走了。”
看着她好像中了奖一样的表情,林笙突然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了,良久才道:“你真的想好了?”
宁倩又不是真傻,怎么不懂里面的弯弯绕绕,当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妈,您放心吧,我真的想好了,我愿意把宁家的一切都交到您手上。”
林笙盯着她看了几秒钟,发现她是认真的后,才点了点头:“嗯,那免得夜长梦多,明天就通知宁林两家的人都来一趟吧,一次解决了,也省着后续麻烦。”
不管这丫头有什么目的,白送上来的产业,不要白不要。
之前柳宇豪答应宁家夫妇照顾宁倩,不是也有想收回宁家产业的心思在么!
“妈,这些您自己决定就行了,我又不懂这些。”宁倩继续扮演她只知道吃的傻白甜角色:“咱们快去吃饭吧,我看大梁叔刚才去库房拿了好料去厨房呢。”
林家在吃上并不是太奢侈,只要味道好,即便是家常菜,地方小吃,都可以上桌。
家里的几个大厨跟做点心羹汤的师傅,都是柳宇豪专门为吃货爱妻从全国各地花重金挖回来的。
他们林宅最大的一笔开销可能就在这个厨房上边。
原主好吃,从小父母宠着,没多久又遇见了柳宇豪,这身材也一直都丰满,所以她对圆滚滚宁倩也很有好感。
就是可惜了林博文和自己父亲的审美完全相反,要不然也不会从青春期开始就对宁倩没什么好脸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