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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回宿舍。开车不方便。”,他一边回着宜尔斯的问题一边看向我。
我只好带着那一抹僵硬的笑容冲着他尴尬地点点头。鬼知道偌大的停车场,他到底是哪里不方便了。
一路上,我只敢望着窗外奔驰而过的车辆,时不时看向远处只有零星灯火的黑暗深处。不经意间透过车窗的倒影,我看到坐在我背后的那个男生,正拿着手机一直在回消息。不知到底是怎样的内容,以及跟他聊天的人又是谁,他全神贯注的模样,仿佛世界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是那般的安静沉稳。经过一天的劳动,宜尔斯大抵也耗光了她所有的精力,此时靠着我的肩眯着眼,默不作声。还一副老娘累了要休息,别打扰我的模样,垮着脸。
车到站了,我用被宜尔斯靠着的肩膀轻轻地颠了颠她的脑袋道:“小耳朵!到了,快醒醒!”。她睁着疲惫不堪的眼睛,懒洋洋的从座位上站起来,整理了下衣服准备下车。不知怎的,我鬼使神差地想要转过头看看身后那人。
程颂已经挪到了外面的座位,也准备起身,却正好碰上我扭过头,我俩又再一次的四目相对。只听闻他用那温柔又淳厚的嗓音打破了这个尴尬的气氛道:“你先走。”。
我反应过来,尴尬地“哦”了一声,便赶紧转过身,红着脸从车后门下来了。
程颂紧跟在我身后,他的声音在我背后不断地响起:“我带你们走一条近路吧!中午见你们拉着行李不太方便,就没带你们走小道。”。
我和宜尔斯俩人一人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我提着一个小蛋糕和一小袋儿吃食;宜尔斯买了一个8寸的慕斯水果蛋糕,她自己拿着。本想着在学校随便找个小亭子坐会儿,我俩正好放纵一下,因为明天上午依旧是报到时间,班会又开在下午,我们觉着还能再放松一段时间,却没想过会在途中再遇到程颂。突然间,他说要陪我们走这一程路,我觉得我们的小计划似乎受到了阻碍。可他今天帮了我们很多忙,且他已经先开了口,我们断然拒绝也不大好;想到这,我脑瓜子里突然生出一个小念头,让我赶紧把手上拿着的小蛋糕递给了他,连忙说道:“这个送给你!谢谢你今天帮我们这么多。”。毕竟先礼后兵总归不会错!
“额那个,或者你喜欢吃慕斯蛋糕也可以。”。我羞红了脸,只敢低头瞟他一眼。
程颂看着我,疑惑不解的眼神。——“不知道是她心太大还是胆子太大,突然间觉得她有那么一丝可爱。”,这句话是后来我在程颂的日记本里看见的。
程颂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我手里的草莓蛋糕,又看了看我。最终他还是伸手接下了我手里的蛋糕,并随口回了句谢谢!然后便转身慢慢的向字母楼右后方的小道儿走了去。他似乎是故意放慢的速度,以至于我们俩很容易就跟上了他的步子。
我有165厘米的身高。虽说在南方的女生圈子里不算是矮的了,但程颂这近乎一米八的个子,正儿八经地迈一步子我们跟着还是会有些许吃力的。
伴着小道一路上昏暗的路光灯,程颂率先打破了我们三人之间的宁静。他说:“前面是办公楼,班主任们明天才会到学校来,所以今晚是没有人的。楼房右边有个绿化带,穿过绿化带有一个小亭子,你可以去那里。都是刚来的新生,大概是没人知道。”。
原来程颂早就看见了我们手里拿着的吃食,也猜到了我和宜尔斯接下来准备要做的事,才带着我们朝这个方向走的。因为我们的小袋子里装着几瓶果酒饮料,那个“酒”字在透明塑料袋里尤为醒目!我一直以为我藏的蛮好的,但后来他说一上车就看见了。我和宜尔斯两个人爱喝小酒,所以高中时经常背着大人偷偷喝。不过我们喝的都是果酒,我们觉着无伤大雅!
“啊?哦!好的谢谢啊!”,不知是因为我俩那被识破的不起眼的小心思,还是尴尬被他发现我是个会喝酒的女生,我越发的觉得脸颊滚烫,只好默默跟着他的步子走在他身后。宜尔斯倒是默不吭声地走在一旁,正津津有味地嗦着她的糖葫芦;毕竟只要有吃的,美色对于她来说是没什么吸引力的!
等到快到达程颂提及的那个地方时,宜尔斯对我使了个鬼脸,便很识趣的独自朝着亭子的方向走了去。我同程颂再次道了别之后也快速地跟上去。走了一段路程,我转身看向程颂,只见他拿着我送他的小蛋糕和一串糖葫芦,一个人缓缓地消失在了那条小路上,一直未回过头。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的心里不自觉流出一股暖意。幕夜下的他虽然不似白昼那般更加活泼多言,可他依旧是那个温柔可亲的模样。我想,一个心思深沉的人,他的心中必然也隐藏了许多的小秘密吧!不过,这也不是目前我这样的人可以去探究的。毕竟,我们只是萍水相逢,或是只比萍水相逢又近了一层!
我转过身,好奇又胆怯地走在绿化带中心的石阶上,沿着一个一个在月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模糊白光的石阶向前走。大约两分钟的脚程,我才见到了两丛高高的灌木丛。穿过灌木丛,一个亮着黄灯的湖中小亭跃然临立于湖心上。除了亭子下那盏安静垂挂的灯,四周都是静谧的墨色。
宜尔斯坐在亭子下的石凳上,正将袋子里的吃食一件一件地摆放在石桌上。见我快要走近,她如往常娴熟地帮我开了一罐酒,放在桌上,然后对着我说:“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学长啊?”。
我不知道何谓喜欢,但我心中的悸动令我每每见到他都会不自觉的心跳加速。初见他时,他坐在伞下那柔和端正的模样,大约任谁见了都不免要为之心动。“谈不上吧。只是对他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好感。”。
“有好感就是喜欢呀!你呀,就是没谈过恋爱,连自己的心意都分不清。我看啊,那学长大约对你也有好感。不然这一天,帮着你忙上忙下的,我可不信他真有那么好心。”,宜尔斯啧啧两声,饮下一小口她手中早已打开的酒瓶里的酒,随即一副看透红尘世事的模样对着我说道。
我没作回应,只悠然坐下,将手里的吃食放在石桌上,拿起那罐小酒,小酌一口。
“你不承认也没关系,有缘分的人总归是要走到一起的。不过,现在是我们小姐妹小聚的时间啦!”,宜尔斯突然改变方才那一本正经的模样,举起手中的酒瓶开怀大笑起来。
人生不管过得如何,一段路程,总会有一个人陪着你漫步前行。他或许是朋友,或许是亲人,或许是陌生人,亦或许只是你身边的一株默默无闻的花花草草或小猫小狗,但这已经足够了。
“小耳朵。你有想过将来如果有一天,你没有成为一个护士,或者我没有成为一名医生,到那时的我们会是怎样的啊?”我吃着刚切好的蛋糕,拿着一罐果酒,抿下一小口之后,不自觉抬头望向了天空。漆黑一片的天空中,稀稀点点的星星一闪一闪的。大家都知道,星星的光亮并不来自于它本身,可我们就是会单纯的以为星星就是发光体,毕竟那是肉眼可见的光点。
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嘹亮的蝉鸣声。入秋了,微风徐徐的吹在脸颊上,很柔和,很舒服。夜晚的凉风,凉的不够彻底;而这条路,它也终究不是我想走的那条路。我很羡慕那些人,是该有多幸运才能走上自己喜欢的那条路啊!
“糖糖,要加油哦!我和你一起!”宜尔斯有点微醺的样子很是可爱。她两侧脸颊开始微微泛红,一双眼眯成了一轮弯月,薄薄的嘴唇上还沾染了一点奶油。她一直在别人面前表现出自己无比开朗的模样,以至于没有人知道在这阳光可爱的外表下,还藏着那如深渊般巨痛无比的伤口。
夜更加深了,吵闹声渐沉,我们准备回宿舍就寝。我站起身,正准备收拾一下由我们带来的各种垃圾袋、饮料瓶子。突然,我看见不远处,早些时间里,我和程颂刚刚待过的路灯下,一个女生正挽着另一个男生的胳膊。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甜甜地依偎在那男生身旁,俩人朝着宿舍的方向走去;路灯下两道影子黏在一起直到远处也未分开过。看来,这看似不被新生们熟知的约会小密道,很快就要被公之于众了。
“糖糖,我们以后一定要一直在一起。不分开。”。宜尔斯趴在我的后背,红着脸,双手不停地在我的脸上揉捏。
“知道了知道了。你别揉了,脸都要被你揉肿了。”。我背着她,有些踉跄地走在小道上。
“糖糖,那位学长不适合你。你太体贴了不好。”,宜尔斯突然从我的背上挣脱下来,黏着我的身体转站到了我的面前,一脸严肃道。
“他不是学长,和我们同届的,也是临床系。人家今天只是好心搭把手,想太多我们可就越界了。”我不想回应这份悸动的感觉,但又逃避不了现实。
“哦?是吗?那你不早说,我叫了人家一整天的学长欸”宜尔斯突然来了精神。
“我想说的啊,你没给我机会嘛!而且他妈妈就是我们班的辅导员,要怀着敬重的心态跟她交流!”宜尔斯的话太密了,我说不上几句话就会被她岔开,完全忘记自己原本想说的话。
“哇喔!什么敬重,就是凶嘛。婆媳同框,你有的搞了!”宜尔斯拿过我手里剩下的零食袋,兀自向前走着。
“你别胡说!刚才你不还说他不适合我吗?怎么突然就有婆媳关系了!”,我一个冷笑,无可奈何。
扔了垃圾,我们并肩朝着宿舍走去。宜尔斯想去看看食堂楼上的水吧,但我今天委实累极了,便没去成。想想此时,父亲大约也仍旧是一副未眠的状态吧!其实,我早该习惯那回首找不到父亲的日子。他不是时常在我身边,而我还要在各种学习及生活之余去酒馆接醉醺醺的他回家,可只要能看到他,我便确信我身后是有依靠的;可我又同时是一个无人可靠的孩子。一夜之间,我仿佛长大了,父亲好像变老了。我又要开始一个人的生活,而这一次,父亲不会再参与我的业余生活了。
与宜尔斯说说笑笑间,我们不知不觉到达了宿舍楼前。在电梯里跟她道了别后,我们回到了各自的寝室。这时,上午没有见过的另一个女生也回到了寝室里;后来知道了她叫许华。
许华是个短发女生,长着一张英气的脸。乍一看,还会将她误认为是某偶像剧里走出来的男明星呢!但她一开口,那柔弱的女声通过空气传进耳朵里,还是不免会觉得可惜。可惜什么?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可惜她这一副皮囊下包裹的性别之分吧!
八月底的天气,在这座被封为“雨城”的城市里,不算冷但也决谈不上热。许华穿着一身烟灰色长袖衬衣配黑色直筒裤,一双干净的黑色马丁靴,我觉得此时“帅气”这两个字并配不上她,倜傥也不及!若换作是我,我可能穿不出这么一身帅气的衣服。原因不只是因为不会搭,更重要的是没有她这一副美艳的皮囊与纤细的身材!
“你好,我是唐棣。”我一进门便撞见她正在更换脚下的靴子,于是出于礼貌主动上前打招呼。
“你好呀,我叫许华。以后就一起住了,多关照!”她表现出来的客气,并不像我一眼瞧见她那般,以眼见为实来评判一个人的冷酷感。果然,眼见的与耳听的只有一个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