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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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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厂花小叔叔

厂花这个词多新鲜,孙志霞听得直笑,却更不解:“为什么啊,你小叔叔很花心吗?”

江雨耐心解释:“当然不是,我小叔叔都不怎么搭理女生的。我只是形容他长得好看,是厂里的一枝花。”

“我懂了。”孙志霞叫道。

孙志霞是有几把小喇叭在身上的,没两天就把在书店遇到了江雨的小叔叔,小叔叔人有多好看,心地有多善良,请她喝汽水的事传开了。

有次回家路上,听见三班的女生在聊:“他们说孟家明的小叔叔是一棉厂的厂花。”

“哈哈,厂花来形容他还挺贴切的!”

“是吧!我上次看到他走在一群人中间,简直是鹤立鸡群。”

江雨默默跟在她们后面,为了避免尴尬,放慢了脚步。

日子过得轻松惬意,这天晚自习,江雨在学校一间空教室,参加英语演讲比赛的选拔。

台下坐着三位英语老师做评委,江雨自信大方地读了一篇课文然后走下讲台,几位邻班的同学没有听过她的口语,现在亲耳听见,不禁全都投来欣赏的目光。

评委老师最后总结时说:“年级会挑选三位同学去参赛,就今晚的表现来看,江雨同学的口语之流畅、发音之标准、感情之到位,遥遥领先其他同学,不论是谁代表学校参赛,都希望大家向她看齐。”

周六放学前,英语老师吴美兰把她叫到办公室,对她说:“演讲比赛的名额有你一个,你得写篇演讲稿,周末写好,下周一交给我,我帮你修改一下。”

江雨问:“写什么方面的主题好?”

吴美兰:“可以写写你是如何学习英语的,也可以讲讲你的生活,或者你对熟练掌握英语有什么看法……”

“那演讲时长是多久?”

吴美兰道:“五六分钟,你们是英语初学者,写不了太长。”

江雨领了任务,打算周末把演讲稿写出来。

放学时,江雨收拾了课本、习题试卷装进书包,离校前,和孙志霞一起先去了一趟厕所。

听见两个外班女生在讨论:“听说孟家明又写了封情书给李晓丹。”

“可惜人家从来不回他,他还挺坚持的。”

“我还听说李晓丹把情书给很多同学看了。”

……

在水笼头处洗手时,孙志霞道:“她们在说你哥呢。”

江雨道:“我哥写情书的事,不是大家都知道吗?”

孙志霞八卦兮兮地说:“但是晓丹好像挺喜欢这种收到情书的感觉,她收过好几个同学的情书,都会把情书给别人看。”

李晓丹有两个哥哥,家里就她一个女孩,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是一棉厂的职工,她可以说是宠大的,又长得还不错,成绩也好,这种女孩十五六岁有人追求可太正常啦。

所以江雨说:“她也只是给她的好朋友看吧,没什么。”

“也对。”孙志霞换了个话题,“你不是要去区里比赛吗?演讲哪方面的内容?”

“就学习英语方面的,老师让我这周末把初稿写出来。”

“加油,我觉得你肯定能拿奖。”

周日上午,江雨坐在桌前写演讲稿,弟弟妹妹时不时进来打扰一下,妹妹还问:“姐,你在写什么?”

陈冬红在外间客厅说:“你们赶紧出来,别去吵你姐。”

江雨听见这话,不禁愣了愣。

不知道是从哪天起,陈冬红对她变得关心起来。江雨几乎没有主动跟妈妈提自己在学校考了多少分,受到了什么表扬。但整个大院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江雨成绩突飞猛进的消息,一下子就传遍了。

陈冬红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逆来顺受,成绩很差的女儿,竟然会被厂里的同事接二连三地夸赞:“冬红,你女儿可真了不得,英语说得那叫一个利索,老师逮着她去朗读。次次考试都得高分,变化也太大了……”

哪个做母亲的不喜欢别人夸自家孩子,刚开始陈冬红根本不敢相信,回家问女儿这些传言,女儿只平淡地说是。

她这才相信,女儿是真的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己也不知不觉,对女儿好一些。

没多久,江雨收拾了纸笔,从房间出来。

陈冬红问:“你要去哪儿?”

“去阅览室写英语演讲稿。”

陈冬红再次惊讶:“他们说你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区里的英语演讲比赛?这是真的?”

“嗯,”江雨平淡地说,“在家没灵感,我去阅览室找找灵感。”

陈冬红欣喜不已:“那去吧,好好写啊,记得回家吃午饭。”

陈冬红这天上地下的态度,让江雨心情有些复杂,虽说这是她应得的,但对她太好,她反而不适应了。

她在阅览室坐了两个小时,先用中文写,再用自己有限的英文水平翻译。她演讲的主题是“英语是我们与这个世界交流的工具”。

内文最后一句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因此学好英语,精心打磨这件交流工具,未来与世界交流才能事半功倍”。

后来想了想,这会儿写作文什么的,都喜欢喊口号,又加了几句“加油吧年轻人,未来是属于我们英语人的”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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