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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巅峰之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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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无人》全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第一段,写胡汉两方兵强马壮。

这第一段他用笔刚劲峻拔,笔画方润整齐,一字一字好似兵卒布阵一般,整然有序,气度恢弘。

裴旻如有神助的收回了毛笔,看着自己的杰作。

一方面描写胡人兵强马壮,一方面又写汉将将谋兵勇,表现出李白个人希望汉军克敌制胜的倾向。

如视珍宝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裴旻笑道:“除非某书法有脱胎换骨之精进,不然此生再难出如此佳作。”

书法有大字小字一说,写大字难于精细,而写小字难于宽绰有余。

李白瞪直了眼睛。

徒然明白了张旭当年写《秦王颂》的感觉,这篇《胡无人》是他凭生力作,超凡的水平发挥,将会是一篇极难超越的典范。

甚至让他产生一种错觉,这字不是他写的,而是神仙上了身。

沉吟了许久,裴旻脑中想着的不是《胡无人》这首诗,而是自己所经历的战场:想到了唐军兵指河西九曲地的雄壮威武,想到了李嗣业以两千陌刀军硬抗吐蕃重骑兵的壮烈,想到了自己收复失地,吐蕃大臣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情形。

两人皆在一旁候着!

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来写,沟壑出了圆润、娟秀、挺拔、整齐,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雄壮、厚重,运笔时用藏锋,收笔时用回锋,写出了暗藏的杀机。

至于剩余第三段,最简单也是最难写的几个字。

但是这首诗却是裴旻的最爱之一,仅次于《将进酒》。

短短一首诗,裴旻居然运用了三种书写方式,将整首诗的三段不同的风采完全衬托了出来。

能为这首诗书写,裴旻也深感荣幸,力求以最佳的状态,书写一篇,流传后世。

待写最后一段“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的时候,裴旻用笔更是细腻,一笔一画徐徐写之。

到了第二段,裴旻速度开始减缓,他用笔的方式又有不同,一字一字,徐徐写之。写出来的字疏瘦劲练,其外柔内刚,沉厚安详,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将战场的杀机四伏,凶险莫测体现无疑。

这种独特的书写手法,非但没有显得任何不适,反而将大字、小字的特点都描绘而出。

“太完美,太妙了!”

这一段不只是要体现战场的惨烈,还要体现汉军大无畏的勇气以及扫荡外辱的决心。

他下笔如神助,洋洋洒洒的四十二字,竟然至上而下,由右至左,一气呵成。

尤其是“天兵照雪”、“虏箭如沙”,这简单的八个字,将疆场的惨烈描绘的淋漓尽致。

连李白自己都认为自己的字,写不出这首诗的意境。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白抢先一步将字帖抢在手上道:“谢国公赠字!”

而《胡无人》属于中字,不似文章那么密集,亦不似匾额那般宽松,要兼顾两者之长。

王之涣也惊呼出声来。

对于裴旻的楷书,也是极为推崇,能够近距离的一睹裴旻书法,是一大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