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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久别重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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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的小栗毛想要继续征战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

产于阿拉伯的单峰战斗骆驼确实了得,速度不慢,高大壮硕,尤其威猛。

因为这层关系,在张旭的眼中,裴旻也是与众不同。

却发现莫斯雷马萨这狮王外粗内细,送来的三匹骆驼都是公的,而且还给阉割了,就跟太监一样。

他们百余骑一路东行,过了乌鞘岭山道。

裴旻现在换了一匹黄白相兼的良驹,比起小栗毛高大威武的多,尤其是它颈部的鬃毛,金黄修长,貌似狮子的鬃毛一般,几乎垂到了马腿,特别漂亮。

裴旻本有心也相仿阿拉伯帝国,以这三匹战斗骆驼为种,培养一支骆驼骑兵出来。

辛巴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裴旻的新坐骑。

每每有佳作问世的时候,他都忍不住想起那个在陇右的小兄弟。

当然随行的还有刘神威这个大夫。

裴旻只要跟他们一说,他们皆知道怎么去干。

此次远赴长安,裴旻固不讲究什么排场,却也为了安裴母、娇陈的心,带了百名护卫一并东行。

既然裴旻入京,他这个专门为裴旻远来的大夫,自然同行回家。

当初依照约定,莫斯雷马萨送了三匹纯白色的战斗骆驼给裴旻。

贺知章今年过年他们还一起喝过酒,但是张旭,那就有些年没见了。

裴旻记得《朝野佥载》有过这样的记载,“隋文帝时,大宛献千里马,其鬃曳地,号曰狮子骢。惟郎将裴仁基能驭之,朝发西京,暮至东洛。隋后不知所在。”

要是让裴旻从小栗毛、辛巴两匹良驹中选择一个,他毫无疑问的选择前者。

他心念着公孙幽,一路上除了必要的耽搁,皆是奔驰而走。

在跟随裴旻之前,小栗毛已经跟了沫可一定的年头了,是匹十岁出头的成年马。

只是马终究是马,改变不了生物的特性。

估摸着莫斯雷马萨没听过“狮子骢”,裴旻就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辛巴。

在两个月前,小栗毛更是生了一场大病,险些就病逝了。

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除了三匹约好的白骆驼,他又送了一匹形状如狮子一般威武的骏马。

一般而言,马的生命年龄,大约是人的三分之一,它们的平均寿命在三十岁上下。

立堠亭有一里程碑,上题“西极道九千九百里”。

别说配种,让它们“啪啪啪”都做不到。

在耐力上辛巴远逊于当年巅峰时的小栗毛,但是无可否认,于速度爆发力上,作为大宛国盛产的宝马良驹,辛巴确实更胜一筹,长相也没的说。

他们一行百余骑,声势颇为壮观。

这个九千九百里极有深意,其实丝绸之路何止万里,这不言万里,表示远游之人不为万里之行。

小栗毛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它是战马,因为在战场上横冲直撞,难免会受伤。次数多了,也与人一样,年轻的时候,或许没有感觉,一旦过了壮年,各种并发症就会爆发。

张旭游历天下,酒友知己无数。

这也促成了裴旻换马的举动,他那里忍心再骑小栗毛四处飞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