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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雷马萨一脸的不可思议。
一般而言,桑柘木是用来制作上等弓箭与马槊的。
步枪如林,攒箭如雨。
一支精挑细选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兵卒自然有着可怕的力量,几乎不用多余的指挥,前锋骑兵的兵士已经知道如何破阵。
裴旻治军极严,唐军编制军以都尉为长,次之是副都尉,接下来是校尉,然后是旅帅、队正,最后是火长。
以三千五百余名精锐骑兵为代价,阿拉伯冲垮了唐军的长枪阵,两千名唐军兵士全数阵亡。
两次壮烈冲锋过后,长枪阵出现了动荡,崩坏了……
年纪轻轻的队正面对浩浩荡荡的骑兵,凌然不惧,举刀高呼:
莫斯雷马萨心底有些绞痛,他不是不清楚舍弃战马带来的天然机动性,以骑军正面破开步阵,绝不讨巧,开路骑卒必然要死于撞阵途中:只是裴旻选择的位置太过鲜明,易守不易攻。在狭长的甬道里,骑兵无法迂回绕后。单纯的以步卒冲阵,确实可以避免这种损耗。但是步卒的冲击力,哪里比得上骑兵?
他们在弓弩射程边缘地带便开始加速前冲,这个时间段的骑兵气势最盛,冲速最足,一骑撞阵,凭借战马狂奔带来的惯性,那股巨大冲力的恐怖,不言而喻。
唐军有三路军随时可能赶来支援,用步卒跟裴旻在这甬道里打消耗战更加愚蠢。
凭借这一优势,阿拉伯的骑兵全然未能撼动唐军的长枪阵。
他们的舍身奋战,终究让面前的长枪阵阵产生松动,巨大的战马造成的冲击力绷断了长枪,人马的尸体,受着惯力的影响撞进了枪阵。
到了这一步,莫斯雷马萨也豁出去了,下了血本,直接以骑兵正面冲击长枪阵,用骑兵的血肉冲击甬道。
阿拉伯的狮军团久经战阵,每一个兵卒都是从其他兵团里表现出色的老兵调拨过来的,没有一个是新兵蛋子。
踏着所有陌刀军的尸体而前,阿拉伯已经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甬道。
阿拉伯骑兵战马都装有前胸护甲,他们一个个以战马的前胸护甲撞向了唐军的长枪,同时将手中的骑枪脱手射了出去,先一步远距离,射乱敌阵。
结果一如既往。
两军交战,都尉阵亡,副都尉任之;副都尉阵亡,校尉任之;校尉阵亡,旅帅任之,依此而推。
他们身披铁甲,列阵向前,挥刀劈马,如墙推进,迅猛无双!
五百余骑兵,不是折损在长枪阵后的强弓硬弩之手,而是硬生生的在撞击枪阵中,瞬间毙命。在加上弓弩的伤害,这一瞬之间,他们居然折损了近乎千人。
“破!”
此刻出现在阿拉伯骑兵面前的两千陌刀军,或许没有李嗣业那么可怖,却也无愧陌刀之名。
此刻指挥陌刀军的是一名年纪不过二十的队正……
说起陌刀军,自然离不开神通大将李嗣业,但并不意味着裴旻麾下只有李嗣业一支陌刀军。
饶是莫斯雷马萨身经百战,亲手造就无数血腥场面,看到这一幕也心底发怵。
兵部以钢铸枪头,桑柘木为杆,以制造马槊的工艺,制成了这批长枪。
五百余骑兵直接被长枪洞穿身躯……
又是一个冲刺,又有一千阿拉伯的骑兵死在了唐军的枪阵箭羽之下,无一生还,但阿拉伯的骑士们无一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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