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鹄将角斗士奴隶集中到阙地最大的角斗场没多久盗趾便来了,看到下面密密麻麻的奴隶们盗趾也有一瞬的怔愣,这数量还真是可观。
盗趾也不啰嗦,开头就自我介绍了一番自己是谁。
盗趾,顾名思义,一个叫趾的大盗,趾是名字,盗是身份。
在成为盗趾之前盗趾也是一名角斗士,还是冀州最为出色的角斗士,自四岁第一场角斗起便鲜有败绩。
盗趾的父母是角斗士,所以他也是角斗士,不过他的父母没他命硬,很年轻也谈不上年轻,奴隶的寿命是人族所有品类中最低的,二十出头的年纪也可以称之为长寿了。
不过盗趾更能活。
当父被另一名角斗士杀死,母亲被一头牙狼给吃了后盗趾便希望能够摆脱角斗士的身份。
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下奴,不同于只要债务还完就有一定希望恢复庶人身份的庶奴,他能否获得庶人身份取决于主人的意志。
谁会放弃自己的财产?
奴隶及其子孙都是自己的子孙,这是一份会不断增殖的财产,哪怕不靠角斗场,只是靠买卖人口都能一直维持一份收入。
七岁的趾说服了主人,只要他能为主人连赢五百场,主人便给他庶人的身份。
许是觉得趾根本不可能做到,或是哪怕做到了,连赢五百场的收益也足以买几万个奴隶了,主人随口答应了。
五百场,趾的对手有人,也有各种各样的猛兽,一步步的成为了冀州第一角斗士,也为主人赚来了金山银山。
彼时的趾已经不能说是单纯的奴隶了,行走的人形摇钱树说的便是他。
谁能放弃摇钱树?
主人的变化趾并非没察觉,但他也不是蠢的。
因着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奴隶,趾很早的时候便为日后摆脱了奴隶身份后要如何生活做准备。
允文允武,后者不必了,在角斗场只要不想死,没人会懈怠对武艺的打磨,前者,他在十岁的时候向主人提出了想读书的愿望,因为他带来了丰厚的利益,哪怕末奴不允许读书识字,主人为了收拢人心也很大方的答应了。
读书可以开民智,使人明目。
趾很快便和主人补了一份契书,虽然觉得到时赚够了的主人应该不至于反悔,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主人没反悔,他没想撕毁契书,却也没想过放了这株摇钱树。
连赢五百场,不能有一场败。
趾最后一场的对手是牙狼,不是猛兽的那个牙狼,而是以牙狼为名字的另一名奴隶。
只要杀死牙狼,趾便可获得庶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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