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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辕制定的法律非常保护女人。
举个例子,婚后男人打女人,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只要打死了,统统一命偿一命。
不好吗?
挺好的,如果不看后半部分。
家/暴中,男人若是没将女人给打死,那么就轻拿轻放。
一句话总结便是,若是打死了人,法律站女人那边,若没打死人,法律会站男人那边。
允许女子立户,拥有财产,但法律将赘婿的地位给贬得跟奴隶似的。
寡妇只要还有生育能力就不能单着,必须赶紧改嫁,或者招赘立户,趁着还能生,多生孩子。
无名看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将女人给当成男人的附属品兼珍贵资源来对待呢,最大也是唯一的存在意义便是多生孩子。
无名思考了须臾也能猜到为何如此。
男女体力先天存在差异,除非后天训练,或是遗传了天生神力之类的生命信息,否则男女打起来,赢的一般是前者。
卫辕在治国方略走的是全民皆兵路线,如此一来,直接用男人无疑成本更低,用女人的话,还得投入
后天训练,增加了成本,不划算。
以为受到重用的男人就很好了?
想太多。
刑名之学的核心是不拿人当人。
男人女人都是人,自然都不被当成人。
哪怕战场搏命立了功攒下了家业,一旦懈怠,满足于现状,不想再搏命,那么拥有的一切都会被收回。
懒惰是罪,贫穷也是罪。
乞讨会被抓起来修城墙,单身娶不到妻也会被抓起来修城墙,理由很简单,如果不是又懒又馋,怎会娶不到妻子?
修城墙是一项死亡率非常高的工作,因罪而抓起来修城墙,不存在能不能活的问题,只存在能活几天的差异。
通过这种方式控制和消灭冗余人口,有利于治安稳定,以及激励男性勇于征战。
最终除了战死不会有别的结局。
但战死并非解脱。
除非战死的时候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妻子也已年老得失去了生育能力,否则妻子一定会被改嫁。
自己放心不下妻儿愿意将他们托付给别人也就罢了,但人性注定大部分人都不会愿意自己死后妻儿被别的男人接收。
而因着女人是附属品地位,带着前夫的财产被改嫁的话,现任会不会故意让继子女夭折,然后所有财产就是自己和女人生的孩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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