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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斯诚半点不心虚:“都知道在我家,还不知道客随主便。”
……越清欢第次怀疑起,自己的语文水平不有问题。
客随主便这么用的?
两个在门口耽搁了下,引起了里边的的注意。
常乐开口:“你们怎么不来?言斯诚你可别欺负清欢。”
言斯诚:“……”
个连名带姓的“言斯诚”,个亲昵的“清欢”。
果然亲疏有别,高下立判。
越清欢了屋,常乐向招了手:“你脸这么红,外边冷了点,南江应该没有这么冷吧?”
越清欢摇了摇头:“没有,不过也还好。”
“言斯诚也不知道你拿件厚点的衣服。”
常乐带着她穿过了客厅,楼到了起居室。
起居室的装潢没有个准确的风格,会红木的家具到波西米亚风格的抱枕,会带着浓重中东风格的花瓶,到高高摆着的伟/画像,天南地北风格迥异的摆件挨在起,却又有种微妙的和谐。
正应了句话。
——混搭的精髓在于空间够大。
常乐招呼着坐下,笑着说道:“你不要看起居室这么乱,言斯诚自己的房间更乱。”
越清欢摇了下头:“这哪里算乱。”
风格归风格,毕竟有打扫怎么可能乱得起来。
常乐笑着说道:“你不知道,之前装修的候我和言没个统意见,没个设计师能干到最后。结果自己操刀要成这样了,不过反正也自己住,客只看得见客厅,门面不塌要可以了。”
这个世界要看脸,个好看的跟任何拉关系都要相对容易,何况常乐个比言斯诚多修炼了二十几年的言斯诚,自然更容易让卸下心防。
虽然明明知道眼前的言斯诚的母亲,但越清欢还无法拒绝地沉浸于美貌攻势之中。
言季晨怎么说当初也凭借己之力建起个杂志社,还把《半夏杂志》发展成能跟国内其余有名有姓的杂志社分杯羹的规模,自然也相当健谈的。
“我没想到十叔画画那么好还能这么好看,”言季晨叹息:“我以前直以为的美貌和美术水准个定值。”
言斯诚:“那也没见你画画多好啊。”
言季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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