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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你要承认,只为我笑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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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之间,你掷下书本,倏地一转身,快如天边耀火闪,急急如老鹰正在俯冲追赶的水面上的逃命的樱桃鸭的脚蹼踩在波澜之上,你在一刹那间写下了四句话: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乔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像练气功的体育傅老师一样,气息一收,缓缓地圈上了一个句号。

你转过身来,却没有说话。

大家期待着,你却低下头,翻开厚书来,好像沉思的样子,阅读起书来。我们知道这就是你的沉浸式阅读了。大家骚动起来。胆大的便问道:老师,什么叫乔妻啊?

你不吭声。

神仙怎么会忘不了乔妻啊。又有人问。

老师,生日后面怎么多了一个日啊,是不是抄错了。

你还是没有吭声,好像真的是沉进了书本,再也出不来了。

叽叽喳喳的声音越来越密集。你终于抬起脑袋,问了一句:

都练完了吗?

抄完了!

你站起身来,声音有些激动:

这不是叫抄!叫练!练书法的练!我可以快一些,因为我熟练!你们就要去琢磨,去模仿!这样才能学到我的精髓,光抄一遍,谁不会啊?

说完,你在下面巡逻了一场。有的写完了,默默地等着你评判,聪明的,继续写第二遍。我记得,你走到我身边,我装模作样地写第二遍,很认真的样子,你严肃的面容笑了一下,但没有吭声,我高兴极了,其实,我哪有认真啊,眼睛的余光,耳朵的轮廓,都向着你这边呢,又紧张,又惶恐,没有批评我,我想,你肯定是照顾我,我们在小学二年级就相识吧?

你走过了我身边,我高兴极了,高兴得身体都在发抖,因为你只对了我笑,之前,之后,都是那么严肃,冷若冰霜,一板一眼。老师,你想得起来吧,是不是只对我笑了?”

力莉的表情很严肃,有板有眼。

“这个嘛,应该不会吧?这种表情的事情,我哪记得?我又看不到我自己,微笑之事,或许也有,是不是只对你而微笑,我想,这个,不至于吧?那么多人,字也有比你写得好的……”

他沉吟着,感觉这是不明就里的糊涂帐,这一颦一笑之间,谁搞得清楚,又有谁记得呢?要说自己只为她笑,好像也不太可能吧,虽然她文静,干净,清秀,熟悉,但也只是一笑而过的沉默的大多数吧。

“你没听懂!我又不是说我的字有多好,多漂亮,我只是问一句,凭我的感觉,你好像自始至终都没怎么有笑容,只是在我的身边,笑容子偶尔闪了一下,就那么一下下,对吗?”

她怎么纠缠这么小的无根无据的事情呢?他不明白,再不承认,这话题就可能无休无止地被她问下去了,到时候烦的还是自己,不如就从了吧,他想。

“也许吧,很有可能。毕竟,我对大家的写字水平,还是很不满意,你呢,从来不骄不躁,与世无争,当我看你的时候,你有时会低下头,暗暗地笑,有时也能勇敢地迎接我的目光,面容清秀,报以一笑,让我低头,或者转向。如果要让我用一个字形容你的话,就是‘乖’,乖巧的‘乖’,这个,你不会不同意吧?”

“这就对了,我完全同意,我就是这么乖,巧还算不上,学习好的人才巧呢,我不要。我还记得,你说这《好了歌》是一个跛脚道士唱的,当时就感动了一个人,那个人是在元宵佳节,那么喜庆的时候,丢失了自己的女儿,后面又祸不单行,屋子也被庙里的火烧光了,就去亲戚家躲难,亲戚就有很多闲言碎语,在人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就很不开心。在听了道士的歌后,他受到启发,也写了一首诗。

就像给材料作文一样,这东西却比作文精练得多,作文是不允许写诗的,我们都知道,所以如果放在今天,他只能打零分,但他这个作文,是诗吧,不像诗整齐,似词吧,不是词的格律,如歌吧,不知道怎么歌唱。你说,如果中考老师打分,只能是零分,但如果是你打分,你敢打30分,不敢打100分,因为满分就是30分。

但你没有往黑板上写了,而是在课桌的过道之间大声朗诵,你那抑扬顿挫的样子,忧国忧民的形状,至今还刻印在我的心头,但具体的句子,我一句也记不得了,只记得半句,说是要帮别人作新娘的嫁衣,不知道什么意思,当时我也纳闷,他女儿不见了,为什么就要帮别人作嫁衣呢,不是会睹物思人,更添伤痛吗?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说来话长,这个失去女儿的父亲,名叫甄士隐,也就是真正的事情已经隐去的意思,他的女儿,名叫英莲,就是应该得到怜惜的意思,如果不是一个隐字,他女儿的遭遇,真值得我们大哭一场。甄士隐念完这首诗后,就挎起包袱,跟着道士走了,真正地离家出走,飘然而去,扬长而去。

他写得真好,是用他自己女儿的血写成的,他没有与妻子告别,就这样走了,不知道能不能算绝情,我当时,是这样念的,你听一听,看像不像。”

说着,他从书桌左边的最底层抽屉里,翻找他那本陈旧的《红楼梦》,他永远记得,这是岳麓书社的普及本,99万字,只要12元钱,拿到工资的第二年,他就买下来了,那时,力莉才读小学三年级,虽然他很少见她,只有在日落西山的黄昏时刻,才在准备放学的路队里,偶尔看见她清秀的身影,她的屋场人少,所以队伍也短,只五六个人,在大多数还是泥腿子的操场上,很算是一束清流。他在队伍后面巡逻着,一般是世珍或邦宁老校长训话。

不料,面上却是一本很扎人眼球的书,静静地躺在漆黑的抽屉里,漆黑的封面上,静静地躺着鲜红的两个大字——“情人”,字迹粗野,笔画四散发射,流淌着粘稠的血迹。他头脑“轰”地一声,正想她一定不能看到,这时,一双深绿色的布鞋移了过来,那清脆的滴答声,震荡着水泥的楼板,打在他心脏的神经上,像夏夜山村里的滚滚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