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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天价代言合同【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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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才2003年,7年9300万美元是个什么概念?

姚铭和“锐步”签下的所谓“天价合同”只有7年5000万美元,每年不过才700万美元多一点罢了。

科比和“耐克”的球鞋合同也才5年4500万美元,也就是刚好每年900万美元。

而詹姆斯这个7年9300万美元的合同,平均每年可是高达13286万美元,比王大林新赛季的年薪还高!

施瓦茨要求王大林的续约合同金额比詹姆斯还高,虽说以王大林的实力和已获得的荣誉不能算是狮子大开口吧,可这么高的要价还是让“李宁”公司这边的人差点直接拒绝。

所以双方这次的谈判曾一度陷入僵局,最后还是李宁本人亲自出面,才算让谈判变得顺利起来。

经过了长达一个多月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王大林即将签订的续约合同金额为7年1亿美元……而且还要外加8的球鞋收益分红!

不算那些球鞋收益分红的话,每一年就是14286万美元……呃,实在是个很夸张的数字!

在即将到来的新赛季,除了凯文加内特、沙克奥尼尔、拉希德华莱士、阿兰休斯顿、克里斯韦伯和已宣布退役的肖恩坎普,再无一人的年薪能比这个数更多,就连艾弗森、科比这样的大牌球星都不行!

其实这次李宁亲自来洛杉矶一趟,主要还是要跟王大林本人确定合同中的几项特殊条款,其中惩罚条款共有三项,分别是:

第一、合同期间王大林每个赛季场均得分都必须达到30分以上,如未能达到,“李宁”公司有权扣除王大林当年合同收入的30;

第二、合同期间王大林必须至少拿到一次常规赛mvp,如未能达到,则“李宁”公司有权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后一年收入中扣除500万美元;

第三、合同期间,王大林所代言的球鞋总销售额必须超过5亿美元,如未能达到,“李宁”公司有权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后一年收入中扣除900万美元;

不得不说,这些惩罚条款确实极为苛刻。

首先看第一条,单赛季场均得分必须达到30分以上……从2003-2004赛季往后数七个赛季,除了2005-2006赛季场均得分达到30分以上有3个人,其他各赛季都只有一个……甚至2003-2004赛季的得分王麦迪场均得分才28分!

不论在这个时代还是后世小球时代,如果一名球员的场均得分能够达到30分以上,基本上已经铁定可以拿下得分王了。

难度大吗?

确实是相当大!

不过“李宁”公司这边跟施瓦茨谈判的时候也有话说啊?

王大林上个赛季场均得分就有3276分,已经证明了自己超强的进攻能力,“李宁”公司提出场均30分的要求虽说难度很高,可总不能说是故意为难他吧?

再看第二条,七年合同期间王大林必须拿到至少一次mvp,如果拿不到就会被扣掉500万美元。

表面上看好像挺难,毕竟nba历史上有很多全明星级别的球星一辈子也没拿到过mvp……比如目前的“联盟第一控卫”贾森基德,别看他好像挺牛逼的,实际上他整个职业生涯都没拿到过mvp!

要不然,国内著名篮球评论人士徐靖宇评价球星的历史地位时,又怎么会把史蒂夫纳什排到贾森基德前面?

如果单看两人的带队成绩,纳什不过是三次带队打进过西部决赛,而基德可是两次带队打进了总决赛,明显是基德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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