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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述记【5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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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相大,真如在缠,曰如来藏,真如体藏在无明心中,如宝藏藏宝,曰宝藏;如来藏中藏如来,故曰如来藏;真如体即法身如来,功德相即报身如来,利他用即化身如来;此三如来,一切众生赖耶心中皆具,故曰如来藏。

三者用大,相称体,用亦称体;体竖穷横遍,相用亦竖穷横遍。

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者,生是显义,造世间显世间,修出世显出世;世间善因为五戒十善,善果是人天;出世间善因,是谛缘度,善果是四圣;人天四圣,皆从用大中修显,亦就本具说。若众生心不具此三大,及人天四圣,则修亦不显,故三大唯是一心,十法界亦唯是一心。

癸二乘。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上释题云大是法,乘(去声)是喻,为法喻对,此则合大乘(去声)是所乘,一切佛菩萨为能乘,约一心三大之法,则能乘是智,所乘是法;约喻则能乘是人,所乘是乘(去声),今此但作乘解。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者,在因中乘此二利,再果中乘此利他,始终未离一心三大之法,故曰本所乘,又即能所无能所,曰本所乘。

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者,亦如诸佛,在因中乘此自利利他,直至佛然。

己三解释分,二:庚一结前生后。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上句结前,下句生后。

庚二分门解释,二:辛一标数征列。

解释分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初句标数,次句征数,一者下三句列名,广释如下,今且略明。显示正义者,即显示立义分中,一心二门三大之义;对治邪执者,即对治人我执法我执;分别发趣道相者,邪执除已,乃可辨别诸佛所证之道,使菩萨发修行心,趣向此道;道通因果,亦即大乘法也。

辛二牒名辨相,三:壬一显示正义,二:癸一总,二:子一依法开门。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

首句重标前科,曰牒名;辨相,即辨上正邪及发趣等相,今先显正,次句言一心法有二门,未开曰总。云何句征,一者下二句列门;即依一心法开二门。

子二二门该摄,二:丑一立。

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

立即立二门,该是具足,摄是收摄;真如门该摄生灭,生灭门亦该摄真如。

真如门是染净通体,故得该摄生灭门;生灭门有染净别相,故亦该摄真如门。以此二门齐摄不二,故得说为皆各总摄一切法。不说各生一切者,以有真如门是无生义故。

丑二释。

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释中,先征,后释。征意云:既称二门,云何互摄?释云:以真如不离生灭,生灭不离真如,故得各总摄一切法;各总摄,即互摄也。

癸二别,二:子一别辨二门显动静不一,二:丑一真如门,二:寅一显体离言以明观智境,二:卯一正举法体,二:辰一正显如体,三:己一就实略标。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

前总中,各总摄,不相离,皆总义。今显动即生灭门,静即真如门,是广开别释义,是别中又先开释,而后合释。今开释中,先明真如离言者,恐人以真如二字为真如,如人口说火字非火,是火必烧口,故口说火是别有所指之火,闻者当审知是何等火,方可取用。故今言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云云,闻者乃知不是真如二字为真如,必向法界观想真如;真如即观智所观之境,科中三个体字,及一实字,皆指真如说,以上略释科文已竟。

次释本文,初句标门,就实说心真如者,还是阿赖耶识心中一份真,亦即真如心,即是句为总指;所谓句,略释。一法界,即一真法界,一不定一,开则为四:一理,二事,三理事无碍,四事事无碍。一真心性,曰理法界,故释云所谓心性。十法界依正二报,即事法界。以上理事合说,曰理事无碍法界。事事皆理事相合,故小大相容,一多无碍,曰事事无碍法界。此四法界为所总,一真法界为能总,又能所不二,故曰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

己二会妄显真。

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一切诸法,即遍计有生灭之妄境;妄念,即遍计执境之心;以智融会,则心境俱离。

十法界依正染净色心等诸法,皆依众生遍计妄想分别,故有种种差别名相,如圣非凡,凡非圣,依非正,正非依,乃至染净色心,种种互非差别,若以真如为所观之境,则离一切分别心念,以至心空境寂,唯一竖穷横遍之理境,遍于一切法,故于一切法上显此真如理,不著一切法。如善知识指庭前柏子树等公案,可知物物皆是心性,不生不灭,但有十界依正妙境,而无十界依正实境。

已三结真离妄。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前五句离妄,后五句结真。离心缘相即心空,离名言相即境寂;是故即紧承上文有智可会妄显真者,非实有妄可会,乃本无妄,故曰从本已来无心境等名相。

毕竟平等者,真如随缘究竟平等与诸法为依也。无有变异者,虽随缘而仍不变,变则非真实不虚,如如不动也。不可破坏者,真心无形无相,如何而可破坏,以此三义,故曰唯是一心,名为真如,谓一切法,从来‘相’是妙有非实有,从来‘性’是真空非断空,从来空有不二,唯一心性故。

辰二会执释名,二:已一释,三:午一正会谓执。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一切法,既从本离言说名字心缘,如何佛说十界依正,此即‘谓执’也,故以此六句融会之。谓如来言说,俗谛假名,但随众生妄念,即随他意语,此约佛说。若约众生,‘谓’是口说,‘执’即意执,则一切言说,假名无实,而不自知,自随妄念,故曰:‘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末二句即释真如名以会执,论主恐或云既一切皆假名,无相可得;何以又说真如名相耶?故会曰:说真如者,亦假名无相,不可执真如二字为有相,真如心非青黄赤白,大小方圆等相故。

午二结名释疑。

谓言说之极,因言遗言。

已句结真如名,谓以真如之言,遣其余总总言,再无余言能遣真如者,故谓真如为言说之极。

次句释疑。伏疑云:既一切名言皆假名,说余名亦可,何必定说真如:释曰?唯真如名可遣余名,以言说之极,方可遣余名言故。如众人说此说彼,纷纭复杂;有一人云:‘不要说了!’此句即言说之极,可遣他人种种言说也。其余杂说遣已,不要说了一句,亦不用了,方成寂静无言。合法:则说十界依正色心等,皆乱真性,故以真如遣诸法;诸法遣已,此真如名相,亦不用了,唯一心修真如观,方证真正自性真如。

午三约相释遣。

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以上乃说真如名言‘相’可遣,今明其相所指之‘真如性’,无有可遣。因此真如,遍十法界一切法,与一切法为所依之体;无真如则一切法不成故。真如相如标月之指,真如性如所指之月,可思而知。又十法界一切法如波,真如如水,故曰一切法皆真;如遣水则成断空,建立水则成头上安头。又若遣若立,皆是废言;不遣不力,即默契真如,故曰开口便错,动念即乖。

已二结。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以上释真如明竟,故结云:当知一切法,法法皆是真如,故不可于一切法上遍计,执凡执圣,执色执心等,不能会归有空不二之中道。

卯二问答释疑,二:辰一疑真绝修问。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

蹑上四句结文而疑问曰:若如是义者,即指上文义为起疑之端,众生云何随顺得入?正出疑意,谓真如必有说有念,乃可随顺得入;无说无念,云何随顺得证真如?随顺即方便观,得入即正观,无‘方便,正观’,即难下手,如何修证!

辰二举真劝修答。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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