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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狼王。”
麟手指有些僵硬地动了动,大概又觉得冒犯,只好轻轻把小兔子拢在手心,道:“你好。”
他是如此局促尴尬,看得坎贝尔都有些意外。
还以为他的侄子早就没有普通狼的情绪了呢。
高大青年小心翼翼的模样实在有些滑稽,小兔子忍不住声音小小地笑起来,“你真大呀。”
麟思索片刻,道:“你真小。”
和自己比起来,兔子简直称得上袖珍了。
兔子又笑起来,“我也可以变大的,你能接住我吗?”
狼王似乎已经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只能顺着他的话说下去:“我已经接住你了。”
兔子眯起眼睛,身体被一团温暖的白光包围,狼王感觉到了手下温热弹润的皮肤……等等,皮肤?
麟脸色一变,飞快把兔子拢进自己的毛皮里,白光散去后其他狼就只能看见一双粉嫩的耳朵。
姜无很高兴地埋进毛皮里,眨去眼中的酸涩,轻声道:“好久不见,麟。”
麟耳根热烫,烧得脑子也迟钝。
“你认识我?”
兔子笑说:“谁能不认识您呢?北地最最伟大的狼王陛下。”
他语气调侃,听得麟为这无比熟悉的名头难得地羞涩起来。
麟:“可我不认识你。”
姜无眯起眼,眉眼柔软,满是又软又甜的笑意。
“现在我们认识了,”兔子被狼抱得紧紧的,因为寒冷微微发红的脚趾蜷缩着,一下缩进狼皮中,抱怨道:“我好冷。”
麟扫了眼坎贝尔,道:“吃完后把剩下的肉分割好带回雪窝。”
说罢,狼王便走入风雪中。坎贝尔看见他的手掌轻而强势地按住那只兔子的后脑,用胸膛为他挡去凛凛寒风。
族中地位仅次于麟和坎贝尔的青年黑狼洛萨伸出狼舌舔了圈嘴唇,眼中闪着兴奋又恐惧的光。
北地为何总是如此偏爱他们伟大的狼王?最肥美的食物、最广阔的领地,今天还为他送来了……最美丽的猎物。
作者有话要说: 不想上班,想天天更新(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