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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了是谁,他说自己不知道,是被人从背后敲了闷棍。
第三天,在巴尔博亚街的23号街头小巷里,发现了一个昏迷人员。
等科里斯赶到后,认出了这个人。
菲里科尔,也是附近的一个黑人混子,他被人从后面袭击昏迷,而且嘴角还有鲜血溢出。
刚开始发现的,还以为是死人,所以报了案。
后面才发现,他只是昏迷了,后脑勺有两次打击,中度脑震荡。
关键是他嘴里并没任何伤口,简单的检测后,发现他口里的血液并不是他本人的。
就好像有人把他敲晕了后,也不知道干了什么,后面喂了他几口血。
血液检查过,是正常血液,并非具有传染性疾病的病血,而且里面还夹杂着一些唾沫和尿液。
这个案件发生后一度让人感觉这犯案的人莫不是个神经病。
第四天。
加州医疗中心报案,有人偷尸。
从医院的监控来看,此人身高约175~180,外披一件黑色风衣,穿着一双军用皮靴,面部用黑毛巾遮挡。
作案人员体能十分强大,可以抗着一具百来斤的尸体在医院保安的追击下迅速逃跑。
而且具有一定的枪械意识。
通过几个标准规避动作,成功的躲过了保安人员的手枪射击。
但令人奇怪的是,第六天,当治安官展开搜索追踪后,被偷的尸体又被人送回了医院门口。
通过街边的探头可以看到,赫然就是第四天晚上偷尸的那个犯罪人员。
他在早上4点半左右,背着尸体从后巷出来,将尸体放在医院门口后,又消失在后巷。
通过检验,尸体并无任何损伤,但是,在尸体的体内以及口腔里,也发现了血迹。
通过比对,这个血迹的dna和第三天被敲晕的混子嘴里的血液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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