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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云,刚才那医生说了,打掉孩子会伤身体的,还有可能以后没得生。”
“我给你五百块钱的彩礼,你嫁给我吧。”
看着高志强这副模样,洪丽云仿佛吃了几个苍蝇,恶心的快吐了!
——我要跟他过一辈子,还不如去死!
想到如今的现状,洪丽云彻底恨上了许爱琴!
她感觉自己遭遇这一切,肯定是她找人动的手脚,只是她不明白,许爱琴怎么会想得到这些招数。
——难道是高志强暗中搞的鬼?
想到这,洪丽云又否认了,高志强这怂货,可没这么大的胆子。
——一定是姓许的干的!
作为小姑子,洪丽云对许爱琴这个嫂嫂的家庭情况自然清楚,也知道她有一个混社会的弟弟。
更没有人知道,洪丽云喜欢许浩。
洪丽云与许浩是小学到初中的同学。
许浩长得好、个子高、又皮又坏,在学校就是个让老师头疼的人物。
可就正应了那句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很早很早,洪丽云就喜欢上了许浩,无奈许浩从来没有正眼瞅过她!
从许浩到高志强,这是一个天、一个地。
洪丽云不想嫁给高志强,可是,肚子里的孩子会越来越大。
她要是不嫁,那就是搞破鞋,肚子一大会被人骂死的。
嫁给他,自己一辈子又会被恶心死。
越想,洪丽云越恨。
她紧紧地抿着嘴,双眼透着浓浓的恨意:“要娶我可以,除了五百块彩礼,再答应我一个条件。”
高志强双眼一亮:“什么条件?”
双眼望着天际,洪丽云风轻云淡地开了口:“把许爱琴那儿子给我卖了!我要让她无子养老!”
卖孩子?
胆小怕事的高志强张了张嘴,立即轻声叫了起来:“这是犯法的,丽云,这个做不得啊。”
“这要是被人发现了,我不仅没了工作,还会被抓去坐牢!”
——关我屁事!
别看洪丽云才二十岁,可她十六岁高中毕业后,就在外面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