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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一首吻别,赠友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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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人,我太喜欢你了,你是我的粉丝,哦不,我是你的偶像。”

李友人对这种场面已经习惯了,毕竟,他红了快三十年了,多少人是听他的歌长大的。

他非常和善的拍了拍阿梁,说道:“你的吉他,弹得不错。”

就这一句话。

阿梁直接愣在了原地,都忘了自己是来领路的,差点就哭了。

李友人居然,看过自己弹吉他!

呜呜呜……这辈子值了!

苏喆已经在大门等候。

见到李友人,马上伸手问好:“李先生,久仰久仰!”

李友人用力的握住苏喆的手,上下打量起他来:“嗯,不错,年轻有为啊,苏喆,总算是见到你了。”

“坐,李先生,见到您是我的荣幸,我从小就是听您的歌长大的。”

虽然李友人的咖位很大,但是,苏喆也是处事不惊,毕竟,他前妻也是巨星,所以,见到李友人,也没有阿梁那么的失态!

“叫我友人就好。”

早就听说,友人哥没有什么巨星架子,今天见到真人,果真如此。

苏喆不敢骄傲,说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友人哥,今天来找我,应该是想要让我给您写歌的吧?”

李友人哈哈大笑说:“再来的路上,我就跟阿春说,你一定是个极其聪明的人,果然如此,聪明!”

“实话实说,我在歌坛这么多年了,你是我见到过,其二个非常有个性的人!”

“哦,那其一是?”

“秋歌大神!”

李友人说道:“秋歌先生不求名利,不为钱财,创作能力绝顶,他是其一,而你,嚣张狂妄,不可一世,但却不持才自傲,真人比我想象的和善,你是其二!”

哈哈哈。

苏喆心里暗道,这么巧,其一是我,其二也是我。

苏喆对李友人还是很尊敬的,像他都已经拿到金钟奖,功成名就了,就算是隐退,也是一代传奇了,但是,对唱歌的热爱,三十年如一日,让人佩服。

“其实不瞒友人哥,我先前,还真给您写了一首歌。”

李友人一听,眼前一亮,问道:“哦?真的?”

“是的,这首歌,是我专门为您量身定做的。”

“名叫《吻别》。”

说完,就将李友人带到自己的工作室里面。

在自己的硬盘里,花了点时间,将这首吻别的dome给找出来,在李友人的面前,播放了出来。

“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

当听到这句歌时。

李友人当下就坐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