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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汽车相关的消息这么多,其他都在引进技术、开发新款式车型,唯独盛阳市的汽车厂是庆祝百万辆下线。
这有什么可庆祝的?这款车型打从成功投产到现在也有好多年的功夫了,结果什么变化都没有,就一个劲儿闷头生产,完全没有考虑过技术革新!
再这样下去,盛阳市别说发动机厂、暖风机场和各种机械制造厂,单单只提汽车厂都很难坚持到未来。
一场改变确实迫在眉睫。
林见鹿想起苏南日化厂接连不断打进她账户的巨额分红,知道这笔钱该怎么花了。
但想要实现她的想法,首先需要顾文熙先努力应聘盛阳市公职单位成功,才有可能。
比起这些,春节最先到来了!
林见鹿终于在回到林家的第二年春节见到了自己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二哥林晗。
林晗生得同样高大,他和林森生得最为相似,是家里唯一一个长得像爸爸的孩子,但常年的艰苦训练为他铸就了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和分外坚毅的神情,短短的寸头配上军装和大檐帽,让林晗一身正气。
林晗见到林见鹿就笑了,露出一口被古铜色皮肤衬托得分外白净的牙齿。
他背着军绿色的大包,进门之后就熟练的拆开背包绳,把带回家来的土特产堆满了客厅。
“都是些当地小吃,没什么多余的玩意——其实我也是今年才第一次请假回家过年,之前都在军营里面,说是在首都,其实天南海北的哪儿都去。我们在军队里不能私自外出,随便活动,所以我也不清楚到底哪些东西好,这些都是我逛商场的时候看买的人多就跟着买回来的。要是不好吃,妹妹别怨我。”林晗一反相貌上的沉稳,解释起来话倒很不少。
他又打开斜挎包,掏出个牛皮纸包裹的袋子,郑重其实的递给林见鹿:“我询问过大哥和三弟,他们都说你喜欢好看的布料,这是我托战友帮你带回来的杭州丝绸。”
丝绸轻而软,小小一包就有好几米的料子。
林见鹿一拿到手,看着通红的颜色不禁开始犯了难处——也不是说这包丝绸哪里不好,但现在国家丝绸的织造方式早已经为了制作旗袍改变了方法,而林见鹿喜欢布料是选用布料去还原古代服饰,而非自己为了爱美做非常多的衣服天天更换。
这样一来,林晗肯定花了不少钱特意带给她的衣料,林见鹿就没什么大用了。
正红色的布料,这时候也没什么人日常穿着,都在结婚时候才拿来做身衣裳。
林晗笑得一口白牙,热情的询问:“你喜欢不喜欢?”
林见鹿还能说什么呢?
她只好会以同样热情的笑容:“我很喜欢,谢谢大哥,颜色这么鲜亮的真丝料子很不好找呢。”
这倒不是林见鹿瞎说来哄人的话。
所有颜色之中,红色不但是最难染出的,同样也是最难固色的。
因此古代的时候红色才会显得珍贵——因为只要下水,不管原来多费劲染成的红布,都会渐渐脱色变成粉色;而同样也是这个原因,其实粉色这个接近红颜色并非女□□好,反而是男性经常穿着的。
林晗十分直男的说:“我看我战友给他女朋友扣扣索索的买了两米五,还一脸舍不得的强调等着结婚时候再用。你不用心疼料子,直接拿出去做衣服,用惯了,我再给你买。反正我都毕业了,军队的工资比外头高不少呢,绝对足够你买布料的。”
“那二哥以后能不能换成白色、浅蓝色、浅绿色或者鹅黄色?红色有点太显眼了,虽然好看,但我不好意思天天穿在身上。”林见鹿委婉的提意见。
林晗不改直男作风,果然立刻拍着胸口答应:“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等到林晗去洗了个热水澡回来,这才发现家里除了林见鹿之外多了两个年纪约莫二十出头的陌生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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