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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潮”的新歌。
二十年不过时,二十年依然保持领先的音乐理念,能如此历久弥新的,恐怕在整个乐坛都挑不出几首。
这意味着当时写这首歌的时候,没有借鉴过一丝一毫当时乐坛的流行元素、取巧手法,甚至也没有借鉴过此前历史上任何一首经典,否则那种“过时”的年代感肯定是逃不掉的。所以,据说这首歌光编曲就足足花了八个月,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真正的天才之作,至少在林曦穿越前,他也没有见过能超越此作的同类型歌曲。
而在这个星球上,《夜的第七章》注定要比在地球上更为惊艳,更让人目瞪口呆。
这当然不是林曦“抄”得比原作更好,而是这个世界完全不同的音乐史使然。
由于文化树分叉的不同,这里的黑暗风音乐,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是全球音乐领域重要的类型之一。
而在经历八九十年代的低潮后,由于欧陆大制作人迈克特纳为首的一大批乐坛重磅人物的大胆创新,如今黑暗风音乐低谷崛起,正处在大受追捧的黄金期。
这点,从去年格莱美最佳编曲以及金曲奖,双料大奖齐聚于那首黑暗风歌曲《darkforest》
就可见一斑了。
而且,去年油管播放量最高的十大金曲中,暗黑风歌曲占了其中两首,也足以证明其受欢迎程度。
正因为如此,全世界无数音乐人,都试图尝试创作此类歌曲。
一方面当然是顺应大势,期望站在风口起飞,另一方面则是某种惯例使然——各大洲流行什么风向,各区艺人就比拼哪个风向的作品,你说这是为本区争光也好,某种虚荣心也罢,反正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参与创作的人多了,作品自然也就多,如此一来,跟着变多的,当然还有喜欢暗黑风音乐,或者说至少能鉴赏黑暗风音乐的听众。
所以,当《夜的第七章》的mv在快音首发以后,所引发的轰动,要远远大于蓝星,甚至达到了林曦都有些惊讶的程度!
在喜欢暗黑风的网友眼里,《夜的第七章》简直就是一块无上的瑰宝。
这些网友不但在评论区留下无数近乎肉麻的溢美之词,还自觉的一键三连外带疯狂转发,去其他平台继续吹捧。
什么“暗黑风第一曲”、“十年来东夏乐坛的巅峰之作”、“五十年内无可超越之作”之类的形容比比皆是。
夸得太狠,连林曦都忍不住去偷瞄了两眼,然后红着老脸悄悄给这些评论点了好些赞——
倒是很谨慎,用的是小号。
而那些原本对黑暗风无感的网友,反应也远超林曦的预期。
比如,因为这首歌融合了rap的元素,而由鬼才词人黄俊郎撰写的rap词不但是罕见的叙事风格,而且无论立意、内涵、深度以及韵脚都近乎完美,因而对于rap粉而言简直就是一场极致的视听享受!
所以rap粉也跟着吹爆!
哟哟,切克闹,谁说这词儿不牛x,我可去你吗了个……skr,巴拉巴拉。
剩下的那部分网友,大都也能找到喜欢这首歌的理由。
比如,rap之外的副歌部分,旋律带着点诡异同时又悠长悦耳,虽然难唱但是真的好听,足以秒杀大多数流行歌。
也有些人单纯只喜欢它的曲,或者词,或者由邵先民导演、林曦主演,精致堪比电影镜头的mv。
对于一首史诗级的神曲而言,它的每一部分拉出来,都必然是最顶尖的。毕竟如果有一项短板,都不足以封神。
于是,这个mv上传不到三个小时,就立即登上了各大社交媒体的热搜。
“你可以怀疑林曦的人品,但是你永远无法怀疑他的作品。”
“我一边骂他,一边却听他的歌,是不是精神分裂了?”
“你们听不出来?这歌明显就是在说,最近的事是因为有邪恶势力在黑他啊!”
“老规矩,林曦一出新歌,关于他的黑料就必然会反转,瓜子板凳已备好,期待!”
“反正曦哥的才华歌坛没人能比,你们这些起哄的就让他被封杀吧,封杀以后歌坛回归死寂你们就开心了。”
“有一说一,商人逐利怎么了?他跟甘州卫视合作又没用枪逼人家,这也有错?”
因为这首mv的出现,现在支持林曦的人,说话更大声了。
而原先中立的,以及部分骂林曦的,也开始试着理性地去看待“一亿投资事件”。
这到底是正常商业行为,还是算所谓的吸穷人血?
歌坛除去了林曦,真的会更好?
不过,依旧还有不少人,固执地表示自己的道德观里融不进一粒沙子。
“哟哟,这就开始有脑残粉来洗了?一首破歌有什么了不起?”
“对啊,好在哪,我完全无感。”
“好个屁,说好的都是请的水军,这么明显看不出来?”
不过,这一次发表嘲讽的,大都是普通网友,或者五岳会请的水军。
有趣的是,一天过去了,圈里的歌手,无论是成名已久的老将,或者是新人,几乎没有一个发表过对这歌的点评。更别说贬低、嘲讽。
很明显,他们都学聪明了。
他们至少知道,无论什么情况下,最好不要去轻易招惹林曦,否则很可能被打脸。
甚至打脸都未必够,弄不好还要脸被摁在地上反复摩擦带火花。
对此,林曦表示,无敌真寂寞。
连严梦菲、于舒云这次居然都不嘲讽自己,这圈子真是越来越没意思了。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有一股新势力冒了出来!
那是音浪等短视频平台的各大音乐类up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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