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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若虽然在国外生活了好几年,但她还真不知道这边都有什么好玩的、好吃的。
好像在这里这么久,她的生活一直都是几点一线。
刚来到国外的时候,是在帕萨迪纳市。
那个时候她年纪小,来这边读书需要有个陪读的监护人。
家里人都不方便过来,爸爸便委托了之前留学时关系不错的大学同学照顾她。
那个阿姨人很好,是个西班牙人,经常在双休日主动提出要带她出去玩。
杜若一开始跟着去过几回,但每次出门,都能听到对方的电话交谈,人家也有自己的生活,假期的时候需要家族聚餐、朋友聚会,为了她都推了。
对方不知道她能听得懂西班牙语,言语中抱怨过几句,杜若并未放在心上,很能理解,毕竟是自己给她添麻烦了。
再后来,那个阿姨邀请她的时候,她就以学校课业忙推辞了。
国外这么乱,她也不敢一个人乱走。
假期的时候,就只能泡在图书馆里了。
缺点嘛,就是在人均18岁的大学校园里,没有人愿意跟一个9岁的小屁孩打交道,她一个能称得上同伴的人都没有。
优点嘛,就是她也没有机会放纵自己,日夜苦读,用时三年便成功考上了麻省理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搬到剑桥市以后,她便跟那个阿姨断了联系,反正杜骞会维护他们之间的同学情谊,不用她多操心。
来到这边以后,她的社交关系才算稳定了许多。
毕竟,麻省理工最不缺的就是天才,她不是个异类。
她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室友,可以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探讨学术问题。
当然,也有缺点,那就是她12岁,是个未成年。
人家22岁,正是谈恋爱的年纪。
她多次撞见室友带着男朋友回宿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出难以抑制的声音。
她有想过换宿舍,但是又怕人家觉得她矫情,这边的华裔容易遭到歧视,如果她再挑事,她的日子不会好过。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4年,她见证室友换了十几个男友。
她跟徐京墨说,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是真的见过,还白猪黑猪都见过。
后来她考上了博士,跟了威尔逊,才算真正意义上的苦尽甘来。
威尔逊是诺贝尔奖的获得者,即使在天才遍地的mit,也是可以横着走的存在。
她成了他的亲传弟子之一。
他有自己的实验室,这里的人,不看年龄、不看地位,不看资历,只看研究成果。
她很快便可以跟得上他们的思路,甚至发表了几篇sci论文。
但威尔逊处处打压她,说她哪哪都不行,差得远呢。
要不是有一次聚餐,威尔逊喝多了,杜若亲耳听见他跟别人显摆,她是他带过的最有天赋的弟子,她都一直在心里偷偷诅咒他早日秃头的。
臭老头就是臭老头,跟她爷爷一个样,十分有心机。
再后来,就是她修够了博士学分,想要提前毕业。
威尔逊一直卡着她的毕业论文,两人大吵了一架。
威尔逊给她放了假,让她出来交交朋友,换个思路,没准毕业论文就合格了。
杜若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关子,但是她被他激将法刺激得回了国。
如今想想,她还得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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