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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过一个狗,它叫白菜,长得灰白,很粘人。
白菜是捡来的,在马头河边的稻田里,一身的稀泥,那时的它被鸭子军团追赶,无处藏身,我依然收留了它,并许诺把我的口粮分一半来养活它。
狗是非常通人性的,它异常粘我,或许是我对它有救命之恩,甚至偷过鸭子军团的蛋给它煎蛋吃。
稻田放水的时候,它会跟着我到河边,山上的玉米收获的时候它也会跟着我上山。当然,那个时候我其实也喜欢陪它玩。
后来我给它取了名字,它学会了叫,吃的东西比我多,跑起来我也追不上它。
白菜喜欢在黄角兰树下打盹儿,任由外面的太阳多大,把脑袋耷在地上,闭着眼睛看似在睡,但是一听见动静就立刻抬起头来。
那年秋天,村里面新婚人家办酒席,我们期许已久的大餐算是来了,平日里家里三餐简便异常,唯独各家酒席必须拿出点面子,纷纷杀猪宰鸡,置办的菜蔬少了,邻里面子上过不去,却便宜了我们这些正吃长饭的小子。
我妈曾说我:每次吃得像个饿慌的猪儿一样,那是我不知道饿慌的猪儿啥样,只知道饿慌的我很想吃肉。
吃得松上两次裤腰带才算是满足,然后看着饭桌上只剩下我们几个小伙伴,大人早不见了踪影,我满足地放下碗筷,拾掇起下巴前的大堆骨头,左右看看没有哪只狗瞧见了我,给几个小伙伴打了声招呼,回家喂狗去了。
白菜喜吃骨肉,但是常常咬不碎,猪骨头硬且大,我专门有一个刀和木头墩子是给它宰骨头的,悉数能吃完。
喂完狗,我们有个常态化开展的活动,密谋已久的三五人,早已在某处墙角翘首以盼。
此时一个慌慌张张的的哥子抱着肚子从酒席家大门走出,我们看到马上打招呼,他急忙忙过来,把放衣服里的几包纸烟马上丢给我们,慌张说着:“快转移一下,以免引起怀疑。”
我们有个传统,自然是不得声张的传统,那就是哪家办酒,大家都要谋些烟来吃吃,有时候爬废弃的烤烟房顶上,有时爬树上,几个伙子点燃烟学着大人吸两口,然后感受那种晕乎乎的玄妙至极的感觉,有老大哥称之为飘飘欲仙。
我自然也是要参加的,但是这拿烟是个技术活,幸好这次没有到我,毕竟在大人们眼皮子地下去偷几包出来,抓住了可就要玩儿完。
我们树上吸了烟,最后倚着树干比比谁更尿的远,尿得最近的下午宴席的时候还要负责搞点酒出来,每次充满了江湖气息,极为有趣。
有时候白菜吃饱了之后见我不见了,出来寻,然后我又怕它走丢了,从树上下来打了个招呼就先走一步。
可我竟然极为幸运,见到了那个儿时的暗恋女孩儿,她父母竟也来吃酒席,我远远看着,不知所措,只能看着她远远走了,直到我脸红了一大半,看见白菜屁颠颠儿跑过来,才叫醒了我。
而这一次似乎为我后来对她念念难忘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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