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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行进的苦与乐/黑白交织的救赎】 分隔之后【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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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开火!”

一众军官想要看到的就是这种效果,岂止有人在旁边窃窃私语,那就是利盖尔:“如果我们的团能维持这样的状态两三次,那已经是相当难得了。”

斯歇默一向礼貌,“阁下,昙花虽美却转瞬即逝,人非机械怎么能维持肉眼可见衰败的协调性呢?”

“阿洛弗你说的没错,我只是担心接下来队列走一弗里,东歪西倒学杂草,横七竖八思木材,墨利乌斯保佑,这不会是真的。”

利盖尔的预言倒也不是毫无道理,他们的组织性还不如当场抗税的贫民大众。

真正的重头戏在步行,各连营单位将新兵单独排列,组成教习半连,而作战半连的老兵做先锋,所谓白色城墙莫过于此,身板刚硬,神态比得上湖中游曳的天鹅,斯歇默负责下达命令,看着常备连和教习连都准备好,军乐队才算是真正的领先者。

他们敲击的行进乐可大有来头,是由路易九世赐作的《西尼乌尔的辞行》,在洛什卡历第三公元十八世纪初,liii1709年,第十七团在因萍茨–卡林特一带大破敌军,仅仅靠他们的前人作为先锋,以刀剑突破对方的火力线,沉重打击了因萍茨人的战斗意欲,国王因而赐曲。在liii1774年接替第十三团进攻的时候同样做反冲击,随即击溃派斯兰德两个团的进攻,俘虏近四百人。

斯歇默接过助手的戟,高声下令:

“atelr!~(注意!)”

“reyest vou lovue arrem(将枪托至左肩。)”

整摆姿势的气氛还以为是来晒日光浴的。

他高举长戟,在阳光反射下示意让大家看清他的位置前行。

“afordire, nácher!(进军,奏乐!)”

优雅而实用——是liii1778王家陆军条令的信条,伴随着三拍子节奏开头的前奏,凸显前者,随后又切换到四四拍的正曲,顿挫激昂的旋律立竿见影,所有人为之一颤。

伴随鼓点和步伐,连的最左列是持戟军士,第一列的军士还绑上连旗,他们负责对齐阵型,就数他们叫的最凶,这也难怪,如果军士都动摇了,整座大山都会土崩瓦解。

连长就站在正中央,第十七团由于缺很多非委派军官,甚至是很多尉级军官都战死在之前的战斗之中,因此甚至是贵族军士都立马上任新的尉官,以至于团长不得不经常巡逻指点他们。

卡赛萨留大声说话:“看清楚步伐,注意他们的行进姿势,不要太难看了!”

居塞林对新兵就是一顿招呼,但也只是口头上的,正是团长一直强调这一原则,才使得他们的机动性比其他要好得多,可不是普兰卢茨人看起来随时听起来吱嘎的作态,并不生硬也不强求马上改变。

整一个横队队形,一个团现役九百四十人,一个团分五个营,五个营依次排队,形成一条直线,从左到右数,最右边的则是掷弹兵营——虽说如此,但在厄卢瓦尼亚人军队之中相当于一个加强连罢了。每个营又分两个连,但在教习状态下,是分成四个半连,前列的连锁是作战半连,后面则是一个教习半连和一个作战半连,按照步兵条令,每个连要排成四排,行踏步前进。

不过,啼笑皆非的事情尚在团长预料之中,他令人给他找一匹马,骑行前进,少校和中校也是如此。利盖尔在行军之中还未到半之时,率先脱离阵型,来回袭步打量,作战半连的行军姿态稳妥有序,人亦精神很多,铁棱在日光中灿显流芒,脚步坚实有力。

但教习半连就显得颓态百出,不仅脚步不甚协调,有些人居然还弓腰驼背,当即遮眼碎碎念道:“真是太不像样了。”刺刀和他们的“套筒”东歪西倒,有些甚至体力不支,违反条例双手举枪前进,被士官大声呵斥之后才及时恢复条令,新兵的帽子还带歪了,所幸这只是第二天,他们还有近两个星期的时间,也就不再唾骂这些人的素质,出于募兵的困难,有人肯当兵真乃上帝垂怜。

拉特利耶不断默念左右齐步的节奏,不知道哪来的习惯,也低下头紧盯着脚,不料突然被赏了一杖,他就在第一排,上士的目光跟猫逮着老鼠一样,小查茹兰特自然对鼠感同身受,何况猫还要在他面前大喊大叫。这对普利特和莫林来说也是很艰难的,有那么一刻莫林要摔倒,被普利特连忙抓手,同样也被照打一棍,这股闷气不受也得受,辩解是没有出路的。

但他们哪不知道,原来行训是如此枯燥无聊的事情,要抽走人的灵魂才能算赢,整整一天下来,在居塞林麾下的连队,教习半连全程都在学习如何走路,拉特利耶也是嘴不俗的人,在泄气之时还要调侃:

“我们自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被重新告诫如何走路,原来是这样子,这下我们成大孩子,他们就要当我们的小家长。”

一群新卒围在三个话痨周围搭话诉苦,已经是晚上的时候,围在外围空地上指点心怀,指望人们指点别的东西,自然是靠不上的。

有些棕毛褐发亦有话直说:

“岂止如此,我们是铁,重新被锤炼,还不知道会不会是废铜烂铁。”

有个喜欢抽烟,三十岁的老青年,发现自己居然没带烟斗来,当即也投射到里面,“特么,我只有烟草,长官们要把我们嚼烂,又不点火,真不知道为什么要第二天就组织千人罚跑,早上练行进,中午也不知道吃点什么东西。”

“那叫砖,黑面包形制的砖。”普利特还不忘呸一声。

有个和普利特差不多身高的人,不到二十岁,叫卡修,他自我介绍一嘴之后,说着自己曾经在村上面包店当学徒的时候所做的手艺,因为磨胃的面包都愣着神,“没错,就是砖,长官请我们吃,我们自家做的可没那么磕牙,真怀念。我绝对可以这么说,如果吃饭都成问题,死对我们来说并非折磨,但黑面包?不对,黑圆砖,我们可以拿投石索抛出去。”

一位看起来条件不差的矮小少年持鼓走来,“因此我只敢喝面糊,有浓汤也是行的,就是味道有点重。”

但就是看起来面孔似曾相识,在很熟悉的地方,白净脸,后脑勺还有黑领结,拉特利耶越看越奇怪,但也没急着说话。

“哪够顶饱?好在他们没掺木屑。”

霉叶白桃总觉得有些面熟,直到他突然大摔一跤,啃草掀泥,往上一看,正落入他的脚前。

鼓手伸出手来,“你没事吧?”

“谢谢,你……”他随即想到一个人,“奥格顿那位?比菈!”

“诶?是你啊。”鼓手将鼓当凳子坐,“又见面了,呵,沦落的人有不同的缘由。”

人群之中唯一的白毛少年貌似别有一番高雅,他觉得不妥,又将鼓腾出来,请对方坐下,这样一来他自认为的授坐就更有彰显的意义。

比菈双手靠背,排解他人的牢骚以后再行回答自己的理念:

“很好,阁下,我的看法是:倘若音乐为权贵服务,不如让它变成惊雷般的斗争,我被迫来到这里寻短见。”

毫不意外的是,拉特利耶对上眼的一刻,他将会听到整整四十年的美妙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