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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自家大人在外的名声,确实……但敢这么明晃晃嫌弃的,也就少女一个人了。
姜初霁从马车上下来,带着茯苓往相府走去。
然而入了府,还没回到自己的宜兰院,却有个年岁不大的丫鬟跑到她们面前。
看到她和茯苓,似是松了口气:“二小姐,您可算回来了。”
“小桃?”
茯苓眼睛一亮,转头对自家小姐介绍道,“小姐,这就是我和您之前说过的,周姨娘她们院里和我同乡的小桃。”
姜初霁对这个小桃有印象,之前茯苓找她打听过芳华院的消息。
茯苓高兴道:“小桃你来得正好,小姐今日给我买了些芙蓉糕,你正好带回去尝尝。”
“不过,你来找我们二小姐,是有什么事吗。”
小桃和茯苓年纪相仿,又是同乡,在相府两人一直相互照应着。所以二小姐的事,她也会跟着上心些。
小桃开口道:“我是来提醒二小姐,最好先不要回宜兰院。”
茯苓一愣:“为什么?”
“二少爷今日回来了,”小桃语气忍不住担忧。
“二少爷回来后,先是去我们院里看了被禁足的大小姐,出来后就怒气冲冲直奔了宜兰院。现在正在宜兰院里,等着二小姐回去呢。”
“怕是……怕是要找二小姐的麻烦。”
闻言,姜初霁倒是眼尾一挑。
二少爷。
她同父同母的二哥,姜凌翊。
姜凌翊比原主大两岁,今年十七,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也从小就是个桀骜不驯、爱闯祸惹事的主。
在原剧情里,小时候的姜凌翊还是会带着原主玩的。
只不过原主生性内向胆小,比起原主这个亲妹妹,姜凌翊更喜欢姜洛薇这个长得更漂亮,嘴巴更甜,只对他满眼崇拜的妹妹。
而小时候的姜洛薇,就已经很有心机,总会故意让原主出各种岔子,以此衬托自己的聪慧乖巧,让姜凌翊对原主越发不耐烦。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原主五岁那年。
七岁的姜凌翊心血来潮,支开下人去后院弃用的厨房,准备自己烤红薯。结果不知怎么,就让厨房着了火。
原主是第一个听到动静的。当她跑去厨房,就见厨房的木门被外面一块石头给别住了,而厨房里已经燃起火光,浓烟滚滚。
原主连忙把石头挪开,一开门,才见自己哥哥已经被烟呛晕了,倒在地上。
年幼的原主顾不上别的,直接跑进着火的屋子,瘦小的身体几乎是用尽全力,才拉着哥哥出来。
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块燃烧着的木头砸到她的肩头。原主顾不上自己有多疼,只顾着哥哥的安危。好不容易把姜凌翊拉到屋外的草地,她就立马跑去前院叫人。
可等她再跑回来时,赫然看见,哥哥已经醒了过来。
姜洛薇在旁边抱着他,白皙的小脸哭得鼻头红红,惹人怜惜,说她刚才进去救哥哥的时候好害怕。
姜洛薇说,是她冲进去救了姜凌翊。而姜凌翊一转头,就看见原主呆呆站在远处。
在他出事差点要死掉的时候,一个妹妹不顾危险冲进火场救他,另一个吓得跑得站得离他远远的。
姜凌翊心中恼怒。
从那一刻他就认定,即使血缘上原主才是他的亲妹妹又如何,他只会一辈子对洛薇这个妹妹好。
原主不是没想过,要告诉哥哥是自己救了她。但从那件事之后,二哥就对她满是厌恶,只带着姜洛薇玩,完全无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