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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就回来了。”
他眼看着这位光头的副队长,从接待处后方站起身,走到楼上去了。
等了半天,结果人家午休,吃午饭去了。
“你也去吃点饭吧?”高个子助手说。
“我不吃饭,没那个心情,什么都吃不下。”
“先给你登个记吧。”
高个子的助手,给他登了记,又问了一遍他的情况。
等了将近两个小时,副队长抹着油汪汪的嘴,从食堂里回来。
“副队,有个报案的人。”
他这才注意到宝乐,把外面穿的厚实风衣脱了,来到桌子前。
“说说你的事吧。”
“我和登记的人说过了,我并不是打不过他,我只是不喜欢打人,我不想打人。”
一开始,这位副队长很耐心地听着,也表示同情,不过他又说:
“大街上每天发生口角的人太多了,谁打谁一个耳光,谁踹了谁一脚,难道都要我们管去?我们管不过来呀!”
“这个人确实做错了吧?无论事情大小,做错了就该受到惩罚吧?”
“理论上是这样的。”
他承认了理论上如此,可是……
“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当然,我们也可以抓捕他……但是顶多关进牢里几天,我说的是理论上……但是实际上,没有人去这么做,实施起来太麻烦了。我们要派人去抓,谁去抓?去哪抓?怎么抓?他又不是在逃的通缉犯,呐……”
他指了指一侧墙上,挂着的悬赏令。
“通缉犯我们当然都愿意抓了,因为有赏金啊!少的5000,多的几万、十几万。而且每抓一个通缉犯,我们都有功劳点数的,将来升职加薪都靠这个!”
宝乐算是听明白了。
说白了,就是嫌麻烦,又没有油水。
他望向眼前这个执法者……觉得他眼里透着精明和狡猾。
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副队长,想必一定深谙“升职加薪”之道。
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坐上了这个职位,有了身份、待遇优厚。又何必去管穷人们的事呢?
他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们做这行的,每天遇到多少流氓地痞,骂我几句,也忍了,难道我还动手打他吗?我这一身银甲和荣誉勋章不要了?”
宝乐听得很惊讶。
是啊,谁喜欢打抱不平、行侠仗义?
世上又有几个“傻子”呢?
对自己有利的,人们才做。
除非上头有命令,否则,谁不愿意安闲地坐着,喝着桌子上的热茶呢?
可是宝乐不想放弃。
这是他唯一的、正确的、能为自己讨公道的途径。
“难道一定要我……通过其他办法吗?”
他知道圣城黑街上,有一些大哥。他们说话有分量,请他们帮忙“平事”只需要花钱。
“难道我无论如何,也无法通过正义的手段,解决这件事吗?……难道大家遇到不公平的事,只能找黑街上的大哥主持公道?……”
副队长听不下去了,他一拍桌子站起身来:
“你还有完没完!我们执法者可不是维护正义的,我们维护的是法律!”
这句话振聋发聩。
原来执法者维护的不是正义。
他们维护的是法律。而法律,不是维护正义的吗?
他们选择“维护哪条法律”,“不维护哪条法律”,究竟是依据什么来判断的呢?
是依据奖金多少吗?